(洪荒同人)重生2000年当学霸(169)

“你怎么起得那么早?平时学习那么累,要多睡睡。要不然长不高的。”林外婆说道。

林锦麒哭笑不得,搂着林外婆道:“外婆,我刚刚才量了,我已经178厘米了。而且我还要过三个月才17岁。我起码还能再长三年,估计185厘米应该没有问题的。”

“长到185厘米才好,标标致致的,以后肯定有很多女的喜欢。”外婆笑眯眯地说道。

林锦麒在家里只住了两天就要出发去上海,而龙媛则是和她爸爸一起出发。果然龙爸爸还是没有心大到将自己女儿放到一个男的手里,哪怕这个男的也是他从小看这长大的。而且最让林锦麒有些尴尬的是,从机场碰面开始,龙爸爸对林锦麒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然后还时不时地像使唤小厮一样地将林锦麒呼来喝去,一会说要吃肯德基,一会又说要喝水。

最后弄得还没有回去的林爸爸也意见大了,心想我儿子还没这么伺候过我呢,你倒先享受上了?不行,如果儿子以后被使唤惯了,等结婚之后就不晓得是谁儿子了。于是林爸爸也开始拿乔,龙爸爸要吃肯德基,林爸爸就要吃麦当劳。

两个老爸在斗法,吃亏的就是林锦麒一个。还好很快就要进候机厅,于是林爸爸只能看着龙爸爸带着胜利的笑容使唤林锦麒帮他拎公文包。

上了飞机之后,龙爸爸还是听取了林锦麒的意见和林锦麒一样换了紧急出口附近的座位。虽然依旧是有些憋屈,但好歹还是能稍微伸展一下腿脚了。上了飞机之后,林锦麒就拿出了自己的旅行三件套——颈枕、眼罩和耳塞,然后再找空服要了一条毛毯就开始睡觉了。因为林锦麒知道龙爸爸肯定会想尽办法阻止自己和龙媛交谈,于是他干脆就放弃这个念头了。

飞机抵达虹桥机场之后,龙爸爸就没有那么严防死守了。因为他和龙媛对于上海是完全的人生地不熟,所以只能跟着林锦麒上地铁。不过龙爸爸也没有想一个问题,那就是明明第一次来上海的林锦麒是如何知道路的。搭乘地铁赶到《新生》杂志社为这次“新思维作文大赛”预订的酒店之后,林锦麒和龙媛就拿着各自的身份证明和复赛邀请函办理了酒店入住手续。龙爸爸只能另外开了一个单间,然后再一次打断了林锦麒给龙媛献殷勤的机会。

今年是新思维作文大赛的第四届,从第三届开始,新思维作文大赛的影响力终于从东部地区扩展到了全国。第三届算是新思维作文大赛早期含金量最高的一届,毕竟这一届诞生了好几个在后世文坛商业方面非常成功的作者。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其中争议最大的霍肆会再次参赛。毕竟第三届的时候,霍肆拿到的只是B组的冠军,而这一届他参赛的则是A组。

新思维作文大赛提供的住宿条件是一家商务酒店的标间,就入门的感觉来说还算是一家比较干净的酒店。龙媛已经被龙爸爸护送上了楼,所以林锦麒只好独自一人拎着包按照门卡找到自己的房间。林锦麒用房卡打开门之后,发现自己的临时舍友倒是没有给自己太多的惊喜。正趴在床上看电视的少年见林锦麒走了进来,起身伸出了手并自我介绍道:“我叫陶铖,来自晋西省的A组选手。很高兴能认识你!”

“你好,我是林锦麒,来自南湖省,我是B组选手。”林锦麒连忙将包放到一边,然后和陶铖握手道。“我爸爸的老家是晋西省的,不过我们家已经搬到南湖省快半个世纪了吧。”

“那也是老乡嘛。”陶铖脸上的笑容顿时真诚了许多。“有空来我们太原瞧瞧,我请客。”

“成啊!”林锦麒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你肚子饿不饿?我请你去吃小杨生煎。”虽然林锦麒并不认为小杨生煎能代表上海生煎的最高水平,但是林锦麒在路上也只发现有这家店还算上海本地的特色。他总不能在上海请人家去吃兰州拉面或沙县小吃吧?

“被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饿了。”陶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那就一起走吧。”林锦麒从包里掏出了自己的钱包,然后打开门示意陶铖跟上。

林锦麒本来就是中年人穿越过来,前世出差的经验无比丰富,再加上今生有参加IMO赛事的经验,因此林锦麒很快就和陶铖打得火热了。陶铖的性格略显腼腆,因为是孤身来上海参赛,所以还有点拘谨,不知道上哪儿吃饭。如果不是林锦麒说要带着他去吃东西,估计陶铖会饿到晚上再买包泡面打发掉。

林锦麒的胃口不错,除了点了2两生煎之外,还点了小馄饨和粉丝汤。在林锦麒的胃口刺激下,陶铖也干掉了2两生煎和一碗贡丸汤。本来陶铖说要AA制,但林锦麒说既然自己已经说过请客那就是归他请客了。陶铖说不过林锦麒,只好让他掏钱付账。林锦麒结完账之后,又各打包了2两生煎和2碗粉丝汤。

“你不是没有吃饱吧?等会可就要吃晚饭了。”看到林锦麒打包,陶铖有些吃惊地说道。

“我女朋友和岳父还没吃呢。”林锦麒笑着说道,“我们一起坐飞机来的。”

“你女朋友和岳父也来了?”陶铖先是有些吃惊,随后伸出大拇指,“潇洒!”

林锦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和陶铖聊着他最近在玩的游戏。没想到陶铖这家伙居然是个少见的游戏宅,两人很快就找到共同话题,顿时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陶铖陪着林锦麒将生煎包和粉丝汤送给龙媛和龙爸爸,然后在回房间的路上忍不住问道:“那女的就是你女朋友啊?”

“对啊。我俩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了,货真价实的青梅竹马!”林锦麒炫耀道。

“那可真不错!”陶铖颇为羡慕地说道,“我就没啥女孩子喜欢,到现在都只暗恋过。”

“不是吧?”林锦麒打量了下陶铖。

陶铖的相貌并不差,五官端正且分明,没有一般东方人那种扁平脸的感觉。而且最重要的是陶铖的眼睛又大而且还是双眼皮,这可在华夏市场占了很大的便宜啊。如果说陶铖混成没有女孩要的样子估计和他的打扮穿衣风格有关吧,毕竟游戏宅的穿衣风格真的是一代又一代地传下来的。头发虽然干净,但是显然是没有打理过;黑框眼镜将最加分的眼睛给挡得干干净净;然后衣服、裤子、鞋子虽然干净而且也是学生们喜欢的牌子,可是款式和颜色这一搭配,林锦麒的感觉是还不如去地摊上搭配一套呢。

“你带了几套衣服过来?还有,你要不要跟着我去将头发剪一剪?”

在林锦麒的鼓动下,陶铖将自己带的另外两件外套也翻了出来。林锦麒发现陶铖的穿衣品味就算在钢铁直男界也是垫底的存在,但好歹他找到了一套颜色是一致的,于是他让陶铖将这套换上。紧接着在理发店里,理发师在林锦麒的要求下给陶铖理了个相对清爽的短发。虽然冬天的上海也有些冷,但是陶铖的外套是带兜帽的,大不了将兜帽戴上就是了。

“你回家换一副眼镜吧。”林锦麒打量下全新的陶铖,还是觉得他的眼镜碍眼。“要么换隐形眼镜,要么就换那种细框眼镜。你的眼镜是重点,一定要突出。”

“是吗?”陶铖被林锦麒带着换了衣服,还剪了头发。然后两个人现在正坐在一家本帮菜馆边吃晚饭边聊天。陶铖在理发店打量过自己,的确觉得自己比以前精神了。再加上林锦麒总是在旁边提醒自己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似乎街上的确有几个小姐姐对自己回头了呢。

吃完饭回到旅店的林锦麒发现自己对门住的人居然是霍肆,只不过现在的霍肆还没有整容,看上去就是个有些风尘有些忧郁的矮个男生。前世的林锦麒与霍肆有过两次交集,一次是两人都在榕树下写过文章,而那时的林锦麒已经是社团编辑,所以跟还籍籍无名的霍肆聊过几次文学;还有一次是林锦麒代表公司要购买霍肆名下某部的游戏改编权。

抛开霍肆在文坛的那些争议不提,霍肆的情商还是非常高的。而今生在这个场合碰面,霍肆也主动地和林锦麒、陶铖打了招呼。当林锦麒介绍自己之后,霍肆的表情变得非常激动。

“我看过你在《新生》上发表的那几篇,写得非常有趣。而且你里提到那些歌曲,我也非常喜欢。我还在想今年能不能在新思维上碰到你呢?我刚刚还和相熟的编辑打听你来着,没想到我居然住在你对面。”

Aaron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