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在这情况……
叶智果断没敢告诉自家老妈自己开公司需要大量资金的事。
他家里的两个老人都是一心求稳的个性,绝对会认为他开公司风险太高,现在这样都已经够他头疼的了,所以叶智还是选择了暂时先瞒着他们,等拿出成绩了再说。
就跟之前写小说一样。
可是,叶智似乎忘记了,现在这家里除了老妈,可是还有另一个人呢。
就在他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说服老妈的时候,叶曦出现了,并且朝他摊开了手掌。
“叶智。”
看着眼前一双稍微有点胖乎乎的小手,叶智非常自觉的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一百,放在她的手上。
“我不要这个。”
“啊?”
叶曦嘟着嘴,任性的回到床上打滚,“不想动,你去给我买。”
“好吧。”
叶智一阵苦笑,他总算意识到,叶曦这小姑娘好像是真的被他自己给宠坏了。
真的是任性的不行。
可是偏偏,对妹妹,他还真是不知道怎么拒绝,收起钱包,准备出门。
但是叶曦突然又从床上起来了,叶智只以为她是要去上洗手间,谁知小姑娘走到门口就开始穿鞋了,“还是跟你一起去吧,你这个笨蛋,等下又买错了就不好了。”
“……”
惨遭嫌弃。
“那我还去不去了?”
“你不去,谁帮我提袋子?”
“……”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不过,叶智在出门之后,叶曦带着他在超市里瞎逛开始,他就意识到了,妹妹让他出门的目的,并不完全是因为嘴馋,她居然是在帮他解围。
小家伙忽然扯了扯叶智的衣服,似乎有点不开心,“叶智。”
“干嘛?”
“你不要跟妈妈吵架好不好?”
吵架?什么鬼?
“嗯?”
“妈妈也是为你好。”
“我知道啊,还有,你怎么会觉得我跟妈在吵架啊。”叶智哭笑不得,他也是没想到自己跟老妈就只是比较激烈的争论,落在这小姑娘的眼里居然成了吵架!
所以……
她竟然是为了不让他们吵架所以才特地把叶智给叫了出来。
“不是吗?”
“只能说意见不同,但也不至于吵架呀,你的小脑瓜子都装的什么啊,人小鬼大的。”
“哦。”
小家伙被训斥之后明显闷闷不乐的,她还以为叶智会夸她呢。
叶智看着她那郁闷的小表情就特别想笑,不过,他意外的发现,叶曦刚刚出门的时候,穿的是他给她新买的那双漂亮的运动鞋,跟她今天穿的运动套装还蛮搭配的。
“曦曦,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哈根达斯。”
果然。
叶智揉揉她的小脑袋,有点苦恼,牵着她的小手,他在想着自己是不是要去学点厨艺了,老让叶曦吃雪糕可不行,“曦曦,我们不买雪糕,有其他想吃的吗?”
“不要,我就要雪糕。”
“你可不能再吃那么多雪糕了,适可而止知道吗?”
小家伙急了,停住了脚步,委屈都写在脸上了,这段时间她享受着永远吃不完雪糕,如果突然给她断了,她可受不了,现在家里,叶智的收入最高,很多时候连爸妈都会听他的。
更何况,老爸老妈本来就不想让她吃那么多雪糕。
如果连叶智都站到爸妈那边去……
不寒而栗!
“真的不行啦,你真的吃的太多了,最近都长胖了。”
叶曦抓着叶智的手,撒娇道,“叶智,我会听话的,给我买雪糕吧,好不好?”
卖萌?
叶智竖起三根手指,“从今天以后三天,你只能吃一次。”
“一天!”
“我可不是在跟你商量,只是在告诉你,我的决定。”
“坏蛋!坏蛋!叶智你是大大的坏蛋!”
小家伙哭了,叶智真的是败给她了,真的搞不懂她怎么会对雪糕这么痴迷,不过这次他也没有心软,“不是不想让你吃了,吃多的不好,别哭了,哥哥给你买别的好吃的,好不好?”
“那我要果冻。”
“不能是零食。”
“叶智你就是个坏蛋!”
小妮子这回好像是真的生叶智的气了,鼓起了大大的包子脸,直接甩开了叶智牵着她的手,精致的脸蛋都涨得发红了,头也不回的就走了,无论叶智怎么哄,她都不理。
……
因为碧瑶之死的关系,《诛仙》的成绩一度跌落到了排行榜的第十的位置,差点都要跌出榜单了,无数的碧瑶粉丝各种刷差评,还有很多的‘弃书’党,各种秀存在感。
但是……
鬼厉的出现,似乎又出现了转折。
当一个跟原来完全不一样,杀伐果断的张小凡出现,那种突然的反差,反而让人产生了一种报复的快感,自然发生的一切,一个染血无数的鬼厉,带出了一个新的高峰。
可实际上,只要是认真看书的诛仙粉丝,都会从鬼厉的身上,看到原来张小凡的影子。
张小凡与鬼厉从表面上看的确一个天一个地,但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同一人身上得到集中体现,却是现代人尤其是80后、90后的一种特点。
人,都是有多面的。
只在于,那个被隐藏的自己,是否被释放出来而已。
张小凡,人如其名,他从始至终都只是个凡人,即便成为了鬼厉,他还保持着善良的本性,叶智的笔力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也是有了长足的长进。
不管是鬼厉还是张小凡,他还是他。
之前郁闷无比的《诛仙》粉丝也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激动起来了,虽然依然为碧瑶感到遗憾,但也在为鬼厉喝彩,原本都跌到第十了,又慢慢的升回到了第二。
至于第一嘛~~~
其实也是叶智的书。
是他开了个叫‘椰子’的小号写的《斗破苍穹》。
第72章 细水,长流
“麻辣个鸡的,这特么《斗破苍穹》怎么这么凶啊,推荐太夸张了,根本超不过去啊!”
“我都刷了几个推荐红包了,兄弟们,给力啊!”
“我特么把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全都砸进去了,可还是干不过那些人啊。”
“因为是真的好看啊,这个作者的笔力完全不下于叶子,最可怕的是,我觉得他构建的那个斗气大陆的设定,超级宏大,甚至连细节还原度细腻得毛骨悚然!”
“这个作者的笔力,真的是……有些细节,我看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还留了好多耐人寻味的情节,这个叫椰子的作者,心思简直细腻的过分,好多情节都让人……细思极恐!”
“我觉得斗破这本书,最厉害的还是人物细节吧,主角萧炎的爸爸吗,完全写出了”
“的确,在看到萧炎退婚的时候,一开始看得真的是憋屈,后面那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都特么忍不住给他鼓掌了。”
“是写得很好,可是,我还是喜欢诛仙!日了狗的叶子,快点把我的碧瑶还给我!”
“叶子这个辣鸡只顾着他的新书龙族去了,诛仙明明都写完了还不赶紧都放出来,我特么……话说,谁去看了龙族了?多少字了?我还在养肥。”
“继续养着吧,我都后悔看了。”
“啊?写得很烂?”
“恰恰相反。”
“阿嘞?”
“写的太好了,相比起诛仙,也不知道是不是叶子对龙族要更用心,还是他文笔在进步,这本书的设定更加细致,它的基础设定比诛仙要直白易懂的多了,规则简单,扩展性超强。”
龙族的基础设定:
世界曾经被龙统治,龙有超能力,能直接控制组成世界的元素,人龙曾经混血,后代为混血种,也有超能力,龙血纯度越高,超能力就越强。
“我觉得吧,世界设定的太宏大,也不一定是好事,就像斗破苍穹那庞大的世界观,到后期那人物关系谱,可能连作者自己都理不清了吧。龙族就处理的很好,几乎避免了这个问题。不纵向扩展,不干扰主线情节进度。偶尔横向或逆向扩展,留下别传和前传的空间。”
“也不好说吧,就我现在看来,斗破这本书,几乎没有BUG,你知道有多恐怖吗?我一开始带着挑刺的想法去看的,这个作者给我的感觉,思维严谨得不可思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