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渣受送终(快穿)(111)

作者:花花欧尼 阅读记录 TXT下载

那时看见他的手势,方一沉默了很久很久,他似乎有什么特别想说的,可最后也不知是顾虑着什么没有说,探监时间到了之后,他被狱警推着轮椅往回走。走前,他突然转过头看了宿郢一眼,停了下来。

宿郢对他比划:“怎么了?”

方一没有回答,他回过头,被狱警推走了。

当时宿郢的心里就有些不安,因为那时离十年之期只有半年了。不出意外,半年后,方一这个人就会从这世上离去,无论他判了多少年、无论人间的监狱管理有多么严酷也无法留住死神要劫走的人。

果然不出所料,那之后过了两个多月,监狱里发来通知,说方一可以出狱了。当他细问后才知道,不是出狱,是保外就医——在某一次方一晕倒后,他被诊断为肝癌晚期。

简而言之,活不久了。

宿郢把人接出来后,直接送去了全国最好的几家医院里看诊,无一例外,都给出活不过三个月的结论。三个月不是他不治疗就能活到的时间,而是用遍所有的招数和金钱能活到的最大期限。

他的晚期,已经是晚期中的晚期,不然的话监狱里也不会什么话都不说就直接让方一出狱。若是什么治疗都不接受,方一可能就半个多月可活了。

这不怪宿郢发现得晚,如果方一能够接受他一月三次甚至是一月一次的探监,那么都不会让事情发展得这么糟糕,但是方一不,宿郢每月去监狱三次,但方一能接受的却是三个月一次。

这还算好的,前些年,方一三年都不会见他一次。

如果时间还长,那么他有的是责怪的时间,但很不幸的是,方一连三个月可能都活不到了。

宿郢没办法说什么,也不知道方一这样隐瞒自己糟糕的身体状况是为了什么,他连责怪对方的立场都没有,毕竟他们只是认识了两天的人,如果不是他倒贴着每月去探监,恐怕对于方一来讲,他不过就是个给他施过恩的路人,是个磕磕头就能够了结一切缘分的对象。

那一阵子,为了给方一治病,他十年攒下来的财富如流水般地花,没有丝毫心疼,几个月下来花了百来万,眼睛都不眨一下,依旧是住最好的监护室,用最好的医疗手段,如果不是病情已经发展到不能出国的地步了,怕是他还会想办法弄来私人飞机把人送出国去抢救。

他这番付出让冯庆都感到疑惑,私底下还悄悄地问过他“为什么”。一个在方一入狱前两天才认识的人,到底是图什么,能让他付出这么多?

没有人知道。对于这个问题,宿郢保持了沉默。

方一住院后,宿郢放弃了所有的工作和私人生活,在医院旁边买了房子住了下来,以方便照顾方一的生活起居。后来发现方一只有握着他的手才能睡得安稳以后,就干脆住在了医院里,在病房里放了个沙发,困了就握着方一的手在沙发上眯一会儿,醒了就在一旁拿着铅笔安静地画画。

这些年来,他画画的水平虽然没什么提升,但是却不再被画馆的李女士评价为“空有技巧,没有灵魂”了。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画是有灵魂,什么样的是没有,但这也不太重要,他画画也不是为了什么“灵魂”,而是为了方一。

当年一次次探监却一次次地被方一拒而不见后,他深深地感到茫然,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不知道要如何跟方一沟通。

他想过,既然方一这么不知好歹,那么他也不要管了。管这些干什么呢?反正最后这人最后还是要死的。

在这样的想法下,宿郢有整整一年没有去探过监。刚开始还会想着念着,但到了后来,也就被他刻意地忘了。他仿佛习惯了,也仿佛忘记了方一这个人,直到有一天,监狱长找到他谈话,含蓄地问他为什么不去探监了?

他没说话。

监狱长跟他东说西扯,见他没什么反应,只好道:“他这些年只接受过你送来的东西,你前年带给他的手语书他都看完了,这段时间又在翻来重新看。”

宿郢想,看来他还该为此感到荣幸。

也许是脸上生闷气的表情太过明显,监狱长叹了口气:“你前几年每个月都来,虽然方一没有见你,但是我们能感觉到他至少还有个盼头,每次你来的时候,他其实都在探监室门外,只不过没进去,我们刚开始以为他是不想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会来,但每次都是来了就走,不会露面,所以我就问了他原因。”

什么原因?

“他没说,但我猜到了。你知道有句诗叫‘近乡情更怯’吗?”这位已经中年的监狱长像个父亲一样和善地笑了笑,道。

宿郢紧了紧手。

“他不是不想见你,是不敢见你。”

他连杀人都敢,还有什么不敢的?

监狱长用他那双仿佛看透了一切的眼睛看着宿郢,道:“他判的是无期,不是一年两年三年,你跟他没有亲属关系,你就算来,能来多久,就算等,能等多久?如果说有一天你腻了不想等了,就像现在这样……”

监狱长没说完,但他的未尽之意已清清楚楚:有时候最让人绝望的,不是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希望,而是见过了希望以后又失去希望。

艾米丽迪金森在诗中曾这样写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第86章 采生折割(十九)结局

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 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 鼻子好看, 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 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 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 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 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 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 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 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 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 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 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 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 不好意思, 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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