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的时候,万通集团大厦1楼2楼的火终于熄灭。
她在5楼走廊找到王承志,他依旧在杀丧尸,挖开每一只丧尸的肚腹。
宋澄长叹一声,拿起斧头,上了6楼。
第二天下午,她再次来到28楼,进入万通在居住区的房间,冲了个热水澡,选了个大床,倒头就睡。
黑猫天上床,睡在她旁边的枕头上。
她和猫睡着了,楼下的王承志还在不停解剖丧尸。
“不是……不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
跟复读机一样,他总重复一句话。
当走到最后一具丧尸前,他踌躇不前,蹲在丧尸尸体前许久。
当他挖开丧尸的肚腹,里面并没有残肢。
王承志松了口气。
转瞬,心又像缺了一块,永远都填不回来。
下了楼,他去找邹英。
一看见她,顿时,他的心底冲出一股滔天怒火——邹英正抱着笔记本电脑。
她还有心思工作?
“你只晓得工作吗?”一把夺过电脑,反手,狠狠砸在墙上:“工作!工作!工作!”
第67章 物竞天择
“欢欢是不是只是我一个人的孩子?”
“你到底还是不是她妈妈?”
“如果……你觉得你不想要她,你生命里只有那些狗屁工作就可以了,早告诉我,我特么就不会把孩子交给你!”
“邹英,你告诉我,她到底去哪里了?”
王承志对着她一通咆哮,把冲天怒火发泄到丧尸尸体上,他的衣服又脏又烂又破,头发、脸颊、脖子和双手粘满血浆和其他黑乎乎粘稠的液体,其实,他看起来比丧尸还要糟糕,但对他而言,更糟糕的事情是欢欢竟然有一个这样的妈!
在王承志踢踹丧尸尸体的时候,邹英保持先前敲打键盘的姿势。
仿佛谁拿了时间遥控器,按下了暂停键,邹英就那样靠在墙上,双手搁在半空,隔了很久很久,她才放下手,捡起地上被摔坏的电脑。
抱着电脑走进卫生间。
坐在马桶盖上,她把脸埋进膝盖。
…………
…………
等宋澄睡醒已经是第二天,吃饱喝足,再带着黑猫去群楼四楼超市装走一大包培根肉片。
黑猫欢快的摇着尾巴,高兴得要飞起来。
“大橙子!你说我一三五吃D国培根,二四六吃A国肥牛,怎么样?”黑猫用脑袋去蹭她的腿。
把黑猫抱起来,试图装进拍得满满当当的背包。
她失败了。
“礼拜天呢?”继续往前走,她放慢了些脚步。
“吃鸡肉肠啊!嘿嘿,我藏了一包鸡肉肠,里面有脆骨哟,好吃得要把舌头吞进肚子里,大橙子,要不要分你一根啦?”
“多谢三哥厚爱。”还是把它抱起来,她快速下楼梯:“欢欢真不在楼里?”
黑猫拍拍肚子:“她在我肚子里。”
“别闹。”
“拜托,我又不是搜救系统,哪里知道她在哪里,能找到你,就已经谢天谢地谢上帝了!”
宋澄带着黑猫去了5楼,王承志在那里,不过,她没有看见邹英。
王承志坚信那些他剖开的丧尸肚腹里没有欢欢,欢欢不在万通集团大厦和群楼,而他会继续寻找欢欢。
即使没找到,也不会回澄江。
她想问一下邹英的事情,张了张嘴,还是没有问。
他却说道:“她要去找幕后真凶。”
不好意思再问,宋澄表示她会多留意,如果有欢欢的消息,她会在夜里放烟花并在那个地方待上三天。
离开万通集团,坐上来时那辆车,换上一套干净的迷彩服,宋澄溜进附近一栋办公楼,找了一间办公室,反复确认没有除她和黑猫外的第三只生物,她才拉上窗帘。
“三哥,咱们开始吧?”
她瞅着黑猫的眼睛正在放光。
宋澄坐到沙发上,黑猫甩了甩尾巴,跳到她腿上去,猫爪子一挥,一掌拍到她的眉心。
眼前的场景变了,她看见了卡片上闪动的那把刀——千澈唐刀。
“是否兑换使用?”响起冰冷的机械声。
嘴里的“是”如脱缰的野马,奔腾而出,一根绳子却从天而降,紧紧勒住她的喉咙。
黑猫爪子贴在她的嘴上。
“选择观摩模式。”黑猫瞥她一眼,用东北方言说道:“嘴咋整那快呢?”
“为什么不兑换啊?”
“呵呵”两声,猫爪子指向出现在半空的千澈唐刀:“你自己试试去。”
没明白黑猫为什么不让她兑换。
也不知道她要去试什么。
不过,当实物出现在面前,她“哇”一声,比上次兴奋许多,乍眼一看,刀身没有任何的装饰,凑近了看,才隐隐可见刀刃上细长菱形的纹路。
靠得近了,一股凉意自脚底升起。
“千澈千澈……”重复念着刀名,她在想刀跟水会有什么关系。
绕着刀走上好几圈,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放在刀柄上,而就在她拿起刀的刹那间,脸色一变。
拿刀的手腕被迫向下一压,整个右侧肩膀、膝盖和脚踝全部向右倾倒。
似袭来一股排山倒海之力,她在毫秒之间倒下。
倒地的同时,耳畔是震耳欲聋的响声。
千澈唐刀落在她面前。
她怔住。
她终于明白黑猫让她试试的意思了,这把刀对于体质属性有一定要求,以她现在的能力,连这把刀都拿不起来,还指望用它做什么?
刀,真的,真的,真的,太重了!
黑猫却在一旁捧腹大笑,笑完,说道:“如果选择兑换使用,你只能把刀藏在这间办公室,等你达到要求,再回来取刀。”
系统可没有什么随身空间,一旦取出商店物品,就得自行保管。
宋澄郁闷得直哼哼。
退出系统,躺沙发上,望着天花板:“两千多只丧尸啊……”
前两天赶工解决掉的400只丧尸,完完全全是运气好,碰见一些低级丧尸,再加上黑猫帮忙,处理他们就跟去农地里掰苞米一样简单,尽管累了些。
当时,得知几个小时解决了400只丧尸,她自己都惊掉了下巴。
假设她每天的工作就是清理丧尸,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在丧尸充足的情况下,一天,她也就能清理100只左右的丧尸,要达到体质属性,需要二十多天的时间,再怎么压缩,可能也要半个月。
时间上来不及了。
她得赶紧去找阿娟,记得,阿娟曾经跟她说,在末世来临的第一个月月末,阿娟跟一些人离开了江川,他们那个时候一直在宜家。
如果先打丧尸,她会错过阿娟。
收拾好心情,打算去城市东北方向的宜家。
去的路上,她想起一个事情来:“对了,一直忘记问你,在万通集团的时候,你去大厦那边查严鹏的情况,我跟欢欢在留在三楼……”
宋澄说起那场突如其来的火,以及进城之前,土坑里莫名点燃的火柴。
“她是不是拥有什么异能?”
活了那么多年,“异能”这种东西,她只在影视剧和小说里看过,经历一次末世,倒没能见识过这种异于常人的能力。
实际上,一个六岁的女孩能在末世活下来,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黑猫这样回答:“ZOMB实验室研究出的SN4,其实呢,这不是一种病毒。”
“不是病毒?”顿时,她惊讶得张大嘴。
“他们最初的研制目标,是为了强化身体,研究进展顺利,他们得到一种能够改变人体基因的东西,像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身体底子差的,被SN4吞噬,体质好的,能一定程度上产生变异。”
“SN4研制不算成熟,ZOMB实验室急于实验,就拿了整个世界的人当试验品。”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第68章 小郁闷
“异能”这种超能力,似乎有迹可循,只要身体底子够好,就极有可能获得某项异能,可实际上,异能又是随机的。
异能出现在六岁的欢欢身上,仅靠一副普通躯体,在末世存活好几年的宋澄却没有。
想要这里,她有一点小郁闷。
转念再想,能遇上黑猫,能大幅改善自身体质,这应该比获得某一项异能更好。
“对了,还有一个问题。”看一眼趴在副驾驶窗边的黑猫,她接着说道:“SN4原本是为了创造异能者,现在拥有异能的人,他们是在抵抗SN4时产生变化,还是过一段时间,逐渐发现自己拥有一项异能?一个人会不会拥有多项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