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美路子野(44)

情绪内敛的人,都活的比别人压抑,所以他也需要找个发泄口。

譬如抽烟,还有喝酒。

宋星辰看着黑夜中的那一抹暗红。

以及在微弱光亮下,他那张脸并不清晰的脸。

沾染上夜色,像是潜伏着的野兽。

危险,让人想要远离。

宋星辰往后退了一步,可还是来不及。

露在夜色中的肩膀,被人狠狠咬了一口。

他的呼吸变得沉重,鼻息温热,灼烧着她的皮肤。

“我和你之前的那些男人比起来,谁更强一点?”

他越咬越重,像是在泄愤,“那方面。”

第31章

宋星辰疼的轻嘶一声,伸手去推丛漾。

没推开。

他反而还越抱越紧,仿佛要把她揉进自己体内一样。

宋星辰仰头,后背抵在墙上,脖颈线条拉长,她大口的呼吸,像条脱离水源,濒死的鱼。

空气中的凉意让她蜷曲着脚趾,又伸展开。

她的其他男人?

宋星辰气笑了:“丛漾,你他妈是不是有病?”

身前的人,突然停下了动作,甚至连放在她腰上的手,都减轻了力道。

宋星辰顺势推开他,进屋换衣服。

OVER SIZE的T恤,刚刚盖过大腿。

电视里正放着晚间新闻,宋星辰努力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不想因为他而生气。

她拿着遥控器换台。

男人关上门进来,额前碎发有些凌乱,挡住眉骨,眼底情绪晦涩不明。

他一言不发,替她把杂乱的客厅收拾好。

贤惠的,仿佛和刚才那个乱咬人的疯狗不是同一个人。

宋星辰心里窝着火,肩膀上的伤还隐隐作痛,直接赶他:“你走吧,待会我自己收拾。”

丛漾捡抱枕的手顿了顿,不过也只是片刻。

像是没有听见宋星辰的话一样。

池晓前几天回老家,家里只有宋星辰一个人。

东西都是乱堆乱放,地上一大堆快递也没来得及拆,都是一些粉丝寄来的礼物,公司会挑拣一些出来,统一交给她。

最近工作忙,宋星辰回家倒头就睡,根本没有时间整理。

既然他不听,宋星辰也懒得继续再说。

他要收拾就随他吧。

宋星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是最近新出的一部剧。

悬疑片,虽然女主是季玲玲,但确实还挺好看的。

还是池晓推荐她看的,听说豆瓣评分很高。

剧情很烧脑,不太适合宋星辰这种智商不高的人看,她拿着手机询问池晓接下来的剧情发展。

池晓得知她终于吃了自己的安利,兴奋的不得了,一直告诉她后面有多精彩。

池晓:“男主太帅了,我惊了。”

要不怎么说这个圈子小呢,饰演男主的就是苏亦衡。

他在里面饰演一个心理阴暗的医生,性格扭曲。

沾着血的白大褂,细框眼镜,还有插在胸前口袋上的那支钢笔。

走在阴冷的长廊上,周身都笼着一股凉意。

宋星辰心惊胆战的看完这段剧情后,给出结论:“是挺帅的,难怪关玉那么喜欢他。”

因为要空出手嗑瓜子,手机就开了扩音,放在茶几上。

池晓笑道:“怎么着,动心了吗?”

同一个姿势躺久了有点难受,宋星辰坐起身,换了个姿势。

“他这种类型的不适合谈恋爱,只适合搞婚外情,刺激。”

池晓沉默片刻:“不是吧宋星辰,你口味这么重啊。”

见她还真的咬钩了,宋星辰说,“直钩你都咬,蠢不蠢啊。”

池晓嘀咕道:“还不是你平时那些银幕形象太深入人心了。”

宋星辰演多了恶毒女二,再加上她本身长的就不是什么清纯挂。

所以外界对她的印象就是不安分和水性杨花。

难怪丛漾刚刚会那么问她。

她之前的男人?还真是让他失望了,她这辈子睡过的还就他一个。

一包瓜子磕完,电视也放到了尾声,宋星辰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房子里除了她还有另外一个人在。

等她抬头想和他说话的时候,客厅已经空无一人了。

不同于刚才的杂乱,所有东西都整齐有序的摆放在它原本的位置上。

桌上放着做好的宵夜,杯里的牛奶还带着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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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家老宅。

客厅灯火通明,下人们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丛老爷子看着沈旭朝,气的抡着手中的拐杖就要去打他:“能耐了啊,还知道离家出走了,这次要不是你小舅舅亲自去找你,你是不是就不打算回来了?”

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就爱动手,老了也一点没变。

沈旭朝吓的直往丛漾身后躲:“我......我知道错了。”

丛老爷子手里的拐杖来不及收回来,径直抽在了丛漾的手臂上。

力道应该不小,那种抽打在肉体上的闷响声。

不过他也只是轻微的皱了下眉。

然后不动声色的将沈旭朝护在自己身后,淡声劝他:“医生说了,您的情绪不能有太大的波动。”

丛老爷子气的吹胡子瞪眼睛,手里的拐杖还没放下,指着沈旭朝:“这个小兔崽子,你给我好好教育一下他,要是他还不知错的话,我亲自过来动手!”

沈旭朝吓的手心都是汗,紧紧的抓着丛漾的衣摆。

直到丛老爷子上了楼,他才松开手,脸色早就吓的惨白了。

丛漾冷声:“现在知道怕了?”

沈旭朝低着头,一脸内疚:“小舅舅,您的胳膊......没事吧?太姥爷也真是,都这么大的年纪了,脾气还一点没变少,难怪高血压。”

丛漾淡淡垂眸,看了他一眼。

然后沈旭朝就吓的不敢说话了。

刘妈从厨房出来,端着刚给沈旭朝煮好的粥。

老爷子脾气大,下了最后通牒,要是沈旭朝在今晚之前不回来的话,就家法伺候。

丛家的家法是从祖上就传下来的,手腕粗的藤条拧成的棍子,直接抽在身上。

丛漾从小就是这么过来的。

即使他年幼时,已经是家中几辈中,最听话的孩子了。

刘妈怕沈旭朝嫌粥清淡,又多给他做了几样小菜。

她摆在餐桌上:“把晚饭吃了再回家。”

沈旭朝扔了书包过来,高兴的说了声谢谢刘妈,然后拿着筷子大口吃了起来。

刘妈看着他这副朝气的模样,格外欣慰。

这次如果不是丛漾在旁边拦着,他还不知道得被打成什么样呢。

老祖宗那套迂腐的规矩,早该弃了。

偏偏老爷子固执的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

刘妈看他狼吞虎咽的,提醒他:“慢点吃,不着急,吃完了我让曹叔送你回家。”

沈旭朝放下筷子:“我不回家。”

“不回家?”刘妈疑惑,“不回家那你也要去哪?该不会又想离家出走吧?”

听到离家出走四个字,旁边看报纸的丛漾微微抬了下眉骨。

沈旭朝说:“我不想回家,我今天留下来住。”

他试图去抱丛漾的胳膊撒娇:“舅舅,你今天就让我和你一起睡吧,我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丛漾抬了下胳膊,躲开了。

沈旭朝看了眼自己落空的手,果然被嫌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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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丛漾什么话也没说,但在沈旭朝看来,他这是默许了。

吃完饭后,沈旭朝为了图表现,抢着帮刘妈洗碗。

刘妈在旁边笑道:“你这孩子,也只有做错事了之后才会这么懂事。”

沈旭朝厚着脸皮说:“那我也是丛家最懂事的人了。”

洗完后,他抽了几张纸巾擦手,小声泛起了嘀咕:“也不知道小舅舅这性格到底是随了谁,二外公二外婆,他哪个也不像。”

刘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叹息一声:“你小舅舅以前啊,可听话了,又乖又懂事,周围的邻居啊,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那时候外人常说,丛家这个吃人窝居然出了个傻白甜。

后来,这个傻白甜被人剥皮拆骨的吃了,终于也变成了和他们一样的人。

刘妈每每想起丛漾,都会惋惜,如若他出生在普通家庭里,现在应该也是幸福美满,儿女双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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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朝平时不在老宅住,这儿只有老爷子一个人在,寻常的时候,除非是家庭聚会,或者是特殊节日,家中长辈才会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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