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爱我(11)

如果要概括兄妹情的话,大概就是:在你牙牙学语的时候,我抱着你走过那泥泞小路;在你豆蔻年华的时候,我牵着你走过那林荫小道;当你风华正茂的时候,我放开你让你独自走过独木桥;在你耄耋之年的时候,我背着你继续走,直到我自己走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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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觉得把沈诗彬约出来谈谈小说的事是一件必要的事情了。

翻译和原作者必须进行好好的沟通,高律已经对着笔记本很久了,始终不知道该怎么翻译才是最好的。

小时候上过生理课,他知道男女间的性与其说是内分泌素的各种作用,还不如说就是一种作为动物最原始的情感,当男女得到了最大的欢愉时,他们的感情也通过性而变得更加稳固。

当沈诗彦说他思想封建的时候,他是很不理解的。

他出身书香世家,父母极少说起这方面的事,孩子性格的养成很大一部分要归咎于家庭教育,高律之所以现在感情这么内敛,就是因为他的家庭感情就是这么内敛。

内敛到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对待一份感情,最后只能无疾而终,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羡慕沈诗彬的。

沈诗彬无疑是感情极其外放的人,她会毫不客气的将自己对对方的好感表露出来,用自己的行为告诉对方,她很喜欢对方,很希望和对方走在一起。

在她的小说里,充满吸引力的一部分就来自于她热情而又不失柔情的句子。

读者爱她的文字描述,也渴望着她书中所写的那种热烈美好的感情,和国内的许多作家不同,她的文字奔放热情,又和国外的作家不同,热情里始终保持着中国人骨子里的温婉内敛。

而要将这些句子翻译出来,高律自认不是文学大家,能准确的翻译出来。

这段时间他没有同传工作,所以应该还是可以全心对付这个的。

想通了这点之后,高律给沈诗彬发了一条短信。

那边很快的就回了:“Yes sir!”

放下了手机,高律把眼镜取了下来,揉了揉太阳穴,微微眯着眼点开了电子邮箱。

几天前发过来的,电子邮件的内容是高中同学聚会,约定好的十年一聚,到今年刚好是十年,高律盯着上面的聚会日期,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

或许只有见上一面,才能彻底告别过去,那样美好的记忆,其实只存在在记忆之中就好。

第 10 章

于泉是沈诗彬的大学好友兼责任编辑,平时的生活很简单,工作和催稿。

对于催稿这件事来说,凡是部门来了新人,于泉都会毫不吝啬的向他们传授催稿的方法,四个字总结,那就是:锲而不舍。

你早上要问候她一声:亲爱哒,稿子写好了吗?

中午问候她一声:稿子写好了发我邮箱哟么么哒~

晚上问候他一声:写好了吗?

如果经过三连发她还是不交稿,那就半夜直接问候她妈:卧槽你他妈到底写好了没?没写好你也给我爬起来写!

整个编辑部的人都知道,于泉手底下的金牌作家,那个笔名叫彬玉的人,是全公司所有签约作家中最喜欢拖稿的一个人,这要是换了别的编辑,催不催的了稿子是一回事,敢不敢催稿是另一回事,而于编辑就有那个威慑力,通常在电话里骂个一刻钟,然后冲到彬玉家,回来时手里已经有了稿子。

神奇之处就在于催稿的时候,于编辑什么话都说的出来,完全就无视了自己平时的高雅作风,其他编辑时不时就会听见于编辑的暴吼,什么你丫是出车祸断手断脚了还是白血病发作了,或者是家里失火家破人亡还是最近手上没货身体饥渴难耐了交不出稿子,这时候众人只能乖乖的保持沉默,一个屁都不敢放,等于编辑离开以后才敢恢复日常行为。

亏得于编辑这样,彬玉的稿子从来没开过天窗。

有人跟主编说了这事儿,主编只是笑呵呵的说,这两人关系好着呢,要不是于泉的话,彬玉也不见得会签我们公司,随她们去吧。

而现在杂志的新专栏模板都做出来了,现在就等彬玉的稿子,然后找美编画插画了。

早上九点,于泉准时达到了沈诗彬家门口,准备给她来个迎头暴击。

按了按门铃,没人应答,又按了按,还是没人应答。

刚打算开始用手敲门,厚实的防盗门被人打开了,开门的不是顶着鸟窝头的沈诗彬,而是衣冠楚楚,眉头微皱的沈诗彦。

于泉和沈诗彦平时接触不多,两个人仅有的交流也就在于沈诗彬,平常这个时候沈诗彦一般都已经出门了,沈诗彦看着她,愣了两秒以后了然的笑了:“我就说这丫头今天怎么早就出门了。”

于泉疑惑:“她不在家?”

沈诗彦把门打开,迎她进来:“恩,一大早就出门了。”

于泉握紧了拳头,就不应该昨晚上给她发警告短信的!顿了顿说道:“抱歉打搅了,我告辞了。”

沈诗彦笑了笑说道:“你先进来吧,总不能让你无获而归。”

于泉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好换了鞋子进来,坐在客厅处的沙发上,看了一眼收拾碗筷的沈诗彦,他回过头看了看她,解释道:“抱歉,你稍微等一下,我等会帮你去她房间找找,她懒是懒了点,但是应该不会真的拖稿。”

于泉点点头,沈诗彦把碗筷收拾进厨房之后,就到沈诗彬的房间去找稿子了。

一分钟后,沈诗彦手里拿了个U盘出来,把它递给了于泉,无奈的说道:“我就知道她,这放在她桌子上的。”

于泉知道这是沈诗彬存稿子的U盘,捏在手里把沈诗彬骂了一遍后起身对沈诗彦道谢:“谢谢了。”

“没事儿,你是开车来的吗?”他问。

于泉摇摇头,她一个编辑哪里买得起私家车,当然是坐地铁过来的。

“我正好要出门,我送你去公司吧。”沈诗彦拿起了放在电视柜旁边的车钥匙,温和的看着她。

沈诗彬和沈诗彦差三岁,兄妹两个的五官看上去很是神似,一双眼睛都是干干净净的,只不过沈诗彬眼里从来不会露出这样温和的神色。

看着沈诗彦俊雅的五官,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像另外一个人。

于泉暗叹一口气,要是沈诗彬也能像她哥哥这么好说话就好了,跟在他后面出了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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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诗彬一大早出门,精心擦了水果味的香水,抹了水果色的唇彩,连眼影都没化,只是画了一条细细的眼线,就是为了搭身上这条裙子。

水绿色的连衣裙,看上去清新极了。

高律约她的时候,沈诗彬以为地点会是咖啡厅或者茶斋之类的地方,要不就是有小资情调的,要不就是有文艺气息的,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高律把地点定在了书店。

和普通的书店不同的是,德兰书园并不只单单是书院,而是一个集图书馆和咖啡厅于一体的书店,三层的建筑,第一层摆满了书柜,一进大门口就是一个普通的吧台,老板会根据你的喜好调制咖啡或者是茶水,第二层则是文艺气息满分的小型图书室,两人座的小圆桌,客人可以一边安静的看书一边品茗,天花板上的昏黄色的吊兰灯饰给人的感觉既不刺眼,也不会觉得审视疲劳,第三层则是典藏室和包厢,上面的书籍一般只供欣赏而绝不售卖,包厢是VIP客户才能拥有的待遇,一个人的房间,可以静静地享受一个人的时光。

沈诗彬坐在二楼的图书室,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等高律过来。

她早到了半个小时,男女间的相处之道,绅士的风度往往不仅限于男性,有时候女性需要主动攻击,自然也要拿出诚意。

所幸高律也是极有时间观念的人,不一会儿就看见他步伐从容的上楼了。

还是刻板的黑色西装,梳的一丝不苟的发型,清秀斯文的脸庞没有多余的表情,漂亮的双眼藏在镜片里让人看不清情绪,左手拿着一个电脑包,就算是黑色皮鞋踩在木制的地板上,发出来的声音却很小。

西装外套有收腰的作用,他的小细腰就这样被包裹着,笔直修长的双腿被配上纯色的西装裤,让沈诗彬不禁羡慕起他的身材比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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