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俏媳妇(288)

作者:梦雨曦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想要让人不注意到自己,就要把自己往大众化的方向整。

但林慕言,是怎么滑稽怎么弄自己,如果这样子上了街,回头率也未必比明星低。

秦晓雨便有些无语了,强拉着他帮他卸妆,把他弄回了正常的样子。

好在林慕言也知道自己太引人注目,故带的衣服只是一套纯黑的运动服,阿迪达斯的。

哪怕是运动服,都被他的身高和身材穿出了一种帅气的感觉。

最后出门的时候,还是只戴了帽子和口罩,秦晓雨不准他打开车窗玻璃,谨防窗外粉丝发现。

好在他们也没去什么人多的地方吃饭,也就没有被认出来,一路顺风顺水地到了场馆。

SVIP有专门检票通道,进场通道也不太一样,秦晓雨在检票的时候还认出了另一个歌手。

这个歌手也很有名,是李天王的朋友,估计是找天王直接拿的票。

秦晓雨不是他的粉丝,只是多看了几眼,没有上去要签名。

演唱会在粉丝们都入场之后,开始了,天王开嗓那一刻,秦晓雨没忍住和广大粉丝一起尖叫了。

尖叫完她又觉得不妥,因为SVIP座的大部分人都很淡定。

她有点局促不安,扭过头发现林慕言在看自己,便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这一笑,局促的人便成了林慕言。他心跳得飞快,自己偷看她被发现了,人家还对自己笑,这是喜欢上自己了么?

而秦晓雨全身心地投入在演唱会当中,认认真真地挥舞着应援荧光棒。

林慕言想要和她说话,都找不到机会,不忍心打扰她。

昨天晚上他可是钻研了一整晚天王的历史,把他所有的歌都听了个遍,就为了能与秦晓雨多有点话题。

当《青苹果》的曲调响起的时候,秦晓雨跟着唱了起来,全场都在跟唱。

而只有坐在她边上的林慕言,听到了她的歌声。

她可真好看,肤若凝脂,歌也唱得可爱。

林慕言废了极大的力气,克制自己低头亲吻她的欲望,把自己的想法给掰回到正常的轨道。

一场演唱会,秦晓雨全程在盯着从小到大的偶像李天王,林慕言全程目不转睛地看着秦晓雨。

不得不说,这倒也算是和谐万分了。

“谢谢你,我真的想不到你会给我带来这样一个惊喜,我太开心了,这是我今年,哦不,出生以来几十年来,最开心的那一天。”

此话不假,秦晓雨扪心自问,嫁给张逸峰的时候、丽人上市挣钱、猫眼女装拿奖的时候,都没那么喜悦过。

连带着,看着眼前的俊美少年,也更加顺眼了起来。

“你高兴就好。”他说。

第412章 为小邋遢送信

秦晓雨还没着手准备好迎接林慕言的到来,张逸峰便先杀她了个猝不及防。

他忽然回来了,连事先通知都没有,并且面色凝重。

“你怎么回来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我好准备些东西啊。”秦晓雨嗔怪道。

“对不起,我也是突然间得到指令回来的。”张逸峰垂下眼眸,从怀里掏出了一封信。

正是那封小邋遢的遗书。

“这是小邋遢的遗书,他在里面拜托了我,把这封信交给他的家里人。”他说。

事实上,遗书里面是信套信,还有一个小信封。

张逸峰拆开了大信封直接装着的那张纸,收信人明明白白地写着张逸峰,并且拜托他将里面的家书交给家里人。

他特地嘱托了,得让张逸峰亲自上门交给他家人。

于是张逸峰便上报了,部队在这方面也是很人性化的,立刻批准了他两天的假。

“他家在哪儿啊?”

“在贝平市。”张逸峰言简意赅道。

“我跟你一起去送信吧,先吃顿晚饭,咱们一块去吃。”秦晓雨立刻收拾了手头的东西。

吃完了午饭,秦晓雨便驱车上高速,马不停蹄地赶往贝平市。

小邋遢给出的地址,是贝平市的一处四合院。

北方的传统民居都是四合院,不过,现在大多数都拆了,保留着四合院的只有部分村落。

以及,贝平市二环以内,寸土寸金的地方。

秦晓雨哪怕不懂房子的行情,当开到的时候,也从外观上看出了小邋遢家非富即贵。

“你在门口等我一会儿,我送了信就出来。”张逸峰说。

张逸峰敲了敲门,不一会儿便有个梳了油头的中年人为他开门,问道:“先生,您找谁?”

“我是杨云雷的朋友,帮他送一些东西来的。”

“原来是小少爷的朋友,请您在这稍等,我通报一声老爷。”他说。

中年人的说辞,带有浓重的民国时期韵味,叫人还保留了旧时的称呼。

一会儿后,中年人又到门口,敞开了大门,恭迎张逸峰进去。

进门便是一道平坦的石阶路,院内的布景错落有致,假山上有汩汩流水,还能听见几声鸟儿的鸣叫。

而进入了室内,装修却是不折不扣的西洋风格,也颇为古典化。

“你好。”一名颇具威严的中年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从外表上,张逸峰便判断他应该是小邋遢的父亲,因为父子两人的脸型和五官颇为相似。

若是小邋遢能活到五十岁,应该和他父亲目前的样子是非常相似的。

“您好,我是小……杨云雷的朋友,张逸峰。”

这位威严的父亲微微点了点头,没什么反应,手中玩着两颗玉核桃。

他在等张逸峰表明此行的目的。

而张逸峰等了会他,还是没等到小邋遢的父亲开口,便主动掏出了那封遗书。

“杨云雷前几天,在一次突袭中不幸去世了,他托我把这封信带给您。”

“你说他……没了?”

在方才的几分钟里,表现得仿佛如同大理石一般坚硬的父亲,眼睛微微睁大了。

看来,小邋遢去世的事情,他家里人还并不知晓。

男人手中转动玉核桃的速度变快了,手腕反扣压在自己的大腿上,过了许久,叹息了一声。

张逸峰维持着递信的动作维持了好久,终于在他叹息完之后,他接过了张逸峰手中的信。

男人慢慢打开信,似乎晚一点打开,小邋遢的死讯就会晚一点到来一样。

读这封信也花了许久,男人读完,抬起头来长长地嘘唏一声。

“谢谢你千里迢迢赶来送信,刚刚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杨荏淳,杨云雷的父亲。”

听到这个名字,张逸峰的身体都微微颤抖了一下,难怪这个男人,他第一眼觉得莫名眼熟。

那么,小邋遢的祖父,就应该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位将军了。

“我父亲的名字,你可有听过?”

“自然是有的,杨老将军谁人不知呢?”张逸峰皱起了眉头,是因为太紧张了。

他这辈子都没离中央军区的高官那么近过,没想到,真的是没想到。

“我一直活在他的威名之下,别人喊我都是‘杨将军的儿子’,于是我很不服气,自己单枪匹马去当兵,挣了好几个军功回来。”

“这孩子不愧是我的儿子,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萌生出了我十八岁有的念头。”

杨荏淳细细讲述了,小邋遢会去当兵,并且上前线的原因。

当兵的原因自然是不想活在父母和祖父的荫蔽之下,想在军营当中证明自己的能力。

然后他发现,如果只是在军营里按部就班地过着的话,他似乎这辈子都混不到父亲和祖父的高度。

而且,他参的是贝平市本地部队,一报上自己的大名,教官就知道自个祖上什么来头了。

哪儿有人敢得罪杨老将军的后代呢?

因此,教官们对他都会稍微开点小灶,而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他需要的是一视同仁的对待。

在部队当中待了一年之后,他对自己的父亲说:“我要去前线。”

“你别跟任何人打招呼,就我自个去前线发展,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可以自己处理好。”

十八岁的小邋遢,骄傲地对自己的父亲抬着头。

于是如他所愿,在一群颇有资历的老兵当中,混入了一个只在军营待了一年的臭小子。

为了防止自己再度被认出来,他自我介绍的时候对大家说:“大家好,叫我小邋遢就行,姓什么名什么无所谓。”

一群大老爷们,也真的没有特地去探究过,他叫什么名字。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