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但母亲似乎不信,她开始变得奇怪。
她开始打我,喝醉了之后砸在我身上的酒瓶,酒醒了之后抱着我说对不起。
最令我头疼的是她的喜怒无常,上午的时候她还微笑着教我弹圆舞曲,下午就发疯一样地把我丢到地下室里。
在我洗澡的时候,企图把我按在水里淹死。
其实我不怎么在乎,不在乎她是不是和其他男人有“sexual relationship”(性|爱关系),也不怎么在乎她打我责骂我。
但我在乎,她要抛弃我和父亲。
我听到她在电话里说,她要与父亲离婚,要和她的“Mr.right”远走高飞,他们会有自己的孩子,会拥有另一个家。所以她要抛弃所有人,抛弃一切,抛弃我。
她要背叛她的诺言吗?她要背叛我吗?
我明白了,她不是我的母亲。
她只是一个恶魔,抢走了母亲的身体,想要毁灭我的家,想要我变成什么都没有的可怜虫。
我绝不会允许…
就在那个父亲加班的日子,母亲的房门又是紧闭的。
我偷偷地给父亲打电话,告诉他母亲生病了,要他回来。
我听到了母亲惊恐的尖叫,怒吼,哭泣。
我听到母亲绝望地喊,“You betrayed me first, you think I don't know, your so-called overtime is debauchery with other women I just found my true lover,but you destroyed him.”(明明是你先背叛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所谓的加班只是和别的女人在床上放|荡吗?而我只是找到了真爱,但他现在被你毁了。)
我十分绝望,我的父亲也背叛了我的母亲。
所以,他杀了他们。
从门缝里,我看到母亲美艳的脸庞上都是鲜血,她瞪大了眼看着我,眼里都是恐惧与不甘。
背叛者怎么可以独活。
我拿起家里最锋利的一把刀向我正在毁尸灭迹的父亲走过去。
母亲,你看,根也烂了,芽也没法长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说明了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多么重要。
第13章 芙丽兹番外三
我在十一岁那年再次成为一个被丢弃的人。
警察认为我父母的案子是一桩情杀案,因为我把刀上的指纹擦干净后,把刀放到了母亲手里。
母亲,我帮你杀了背叛者。
我的父母都没留下遗嘱,尽管我也有继承权,但是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亲戚面前根本没用。
毕竟,哥谭这个罪恶之都的称号也不是白叫的。
我流落人间,但是又远离人间。
玛利亚修女去世了,因为保护收容院里一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被小混混打了一顿,也对,她已经那么大年纪了。
于是,收容院也倒闭了。
但我还是被收养了,收养我的人是我父亲曾经的客户,一位哥谭政府的官员,我现在都记不得他叫什么了。
我知道他不安好心,但是,对付一头狼可比对付一群狼要好。像我这样女孩在哥谭没有庇护,要么出卖身体,要么被人摧毁。
他的家里有一个像是夜莺一样的女人,虚荣刻薄,喜欢在家里开舞会,下午茶总是喝加糖加奶的红茶。
还有一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我只记得她叫爱丽丝,名字很好听,长得也很好看,但是像她母亲一样刻薄尖利。
他们似乎没有想办领养手续,我就当个小女仆就好了,不用管那么多,还能干活。
如果还能算是养父的话,好吧,我的养父是个令人作呕的老变态,该下地狱的恋|童|癖,喜欢玩弄小女孩的蛆虫。
而我的养母,是一个爱面子的女人,非但不会阻止她丈夫对我的骚|扰,反而巴不得我倒霉。
所以,相比之下,我那个没有脑子的姐姐倒是讨人喜欢不少。
为了躲避养父的骚|扰,我向爱丽丝提出和她一起住,理由是每个体面端庄的小姐都需要一位贴身女仆。
她答应了,那个老变态的行为也收敛了不少。
一开始我只是睡在地上,但是总是会绊倒半夜起来的爱丽丝。她就弄来一张上下床,我睡在上面,眼不见心不烦嘛。
那个时候,我其实是见过布鲁斯的,在一次宴会上。
不得不说,他可真是一位绅士,看起来就像童话书里的王子。
不过,我很久都没读过童话了。
那次宴会之后,一位深知我养父癖好的政敌找到了我,问我想不想逃离那个毒巢,条件是站出来指证我的养父。
我告诉他这没用,我见过我父亲用法律的漏洞来玩弄规则,而且只是一个小女孩的指控而已,黑白是非多好颠倒。
我想杀了他,包括我的养母,总之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帮自己兽|性的丈夫祸害过多少女孩。
事实上,我没想杀爱丽丝,我甚至有点喜欢她。
不过她不该碰我母亲留给我的手帕,那张手帕甚至都舍不得用,她居然却用来擦鞋!
最终,在那个政客的帮助下,这座城市一个黑暗的家庭就此消逝。
那个政客本来还想杀我灭口,不过我已经跑掉了。
我跑到了一个马戏团,里面有小丑表演和杂技,让我想起了我七岁的生日。
那个时候我有家人,而现在,我孑然一身。
也是在那里,我遇见了杰罗姆。
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红发少年是和我一样的人。
有些人的恶是看不到,但是能感觉出来的。我能感觉到他的恶,他也看出了我的坏。
他揭开了真实面目,阴测测地看着我,说,“看呐!这里有一只没人要的小猫咪。”
他没有杀我,尽管那应该很容易。
杰罗姆的母亲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表子,她令人作呕,我真的有很多次都想杀了她。
但是杰罗姆不允许,他说,那是他一个人的猎物,现在还不到捕猎的时间。
后来,杰罗姆动手了。我没有参与,我知道,他不会想我参与的,那应该是一个人的独舞。
哥谭警局的人找上门了,不过他们最初并没有发现。但是之后他们又来了一次,把杰罗姆叫走了。
杰罗姆离开之前,在我的耳边对我说,“I'm waiting for you(我等着你)。”
我想,我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杀了那两个总是为莱拉争风吃醋,还总是毒打杰罗姆的混球。但是并不是像我在警局里说的那样,是因为食物中毒而已,那只是为了掩盖他们中毒的真相。
事实上,那跟我没什么关系。虽然毒药来于我,但是下毒的人可是约翰·格雷森。
我说了,美貌是最好的利刃,而这把利刃可不分年纪大小。
虽然我可以把这一切都推给约翰·格雷森,但是留一个被唤醒的魔鬼在那里要有趣的多。
毕竟,那马戏团里的所有人都不怎么无辜。
在戈登来的前一天,我去了我母亲的墓前。
我想念她了,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觉得和我记忆里那个人好像有些不一样。
我亲吻了她的照片,“Mom,I'm sorry.Wait for me in hell,please.(对不起,妈妈,请在地狱里等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芙丽兹就要开始报复和拯救爱人了
第14章 我喜欢给别人两次机会
凌晨四点,芙丽兹猛然醒来,迷茫地眨着眼睛,世界一片混沌,窗外闪着微弱的光。
好久没有再回忆过去的事了,芙丽兹摸了摸脸,果然已经是满头大汗了。强撑着站起来,差点摔在床边的台灯上,久违的晕眩感,脑子像是被侵蚀了一样。
昏黄的灯光洒在不大的房间里,看起来温暖又安全,这是暂住的小房子。的的确确是个安全的地方,但是却一点都不温暖。
芙丽兹从柜子里拿出两瓶廉价的烈酒,没有杯子,她就直接拿着一整瓶喝。
以前,她经常和杰罗姆一起偷他那个酒鬼老妈的酒喝。倒不是没有机会喝好一点的酒,但是芙丽兹喝惯了这种又烈又辣的便宜货,尽管呛得人肺都要烧掉。
杰罗姆…
“Hello(你好)”接到凌晨的电话,小莱显然有些烦躁和困倦,但是她还是礼貌地问询。
“Hello,Lee,this's is Fritz.(你好呀,小莱,我是芙丽兹。)”电话那边刚喝过酒的芙丽兹声音嘶哑癫狂,听起来就像是午夜的地狱来电。
小莱一下子没了困意,连忙推醒身旁睡熟的戈登。戈登迷迷糊糊抱着小莱,“What's wrong(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