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综武侠]墨道长的拂尘(3)

雪落成衣,腰束冰霜。

宫九又想起那晚的墨麒了。

他站在原地,把玩着拂尘,眸色渐深,眼神也晦暗起来,不知在想着什么,但很快又戴回了那张让人看不透的九公子的面具。

杀气不知在何时,似是暂时蛰伏起来的毒蛇,无声无息地消散了个干净。

宫九随意挥了挥手中的拂尘:“世说浮沉银雪,如仙人之器,洁玉纯白,不染一尘,干净如新雪。”宫九又靠近了墨麒几步,足尖正贴着墨麒劲瘦的腰,“我却觉得,这银雪的主人倒比它还要更完美无暇些……”

“叫人想踩上一脚。”宫九恶劣地用足尖戳了戳墨麒的腰眼,看着拂尘的主人的身体因此晃动了一下,当真抬起脚,对着白衣道长的腹部踩了下去。

方才落下一半。

他的足踝,便被一双有力而温热的大手牢牢握住。

浮沉银雪也不知何时、更不知如何,已经转移到了原主手上了。

宫九最后的记忆里,只有一簇洁白冰冷的新雪洒落在他的脸庞上,那拂尘的尘尾便在主人的驱使下,举重若轻地连点他十八穴位,转瞬间便扭转了整个局面。

宫九:“你……”

没有中迷药?

宫九的话未说完,就被迫沉入黑甜的梦中。

墨麒身体有些僵硬。

宫九昏睡过去后,便倒向他的方向。也不知是愧疚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非但没有就这么让宫九面朝下摔个狼狈,反而下意识地伸出手,扶住了这个才给自己和友人下了迷药的罪魁祸首。

墨麒蹙着眉头,沉默地看了昏迷之后,仿佛全然无害的宫九半晌,还是把他送上太师椅,和楚、胡一样伏在桌上趴着了,才纵身跃出窗外。

区区迷药,自然是没法制住他的。他只是想看看,宫九若是抓到他,到底想做什么而已。拂尘抵上咽喉那一刻,墨麒还以为宫九是打算杀他灭口,岂料眨眼功夫,宫九竟又不想杀他了。

宫九的心思,比那兔子洞还要诡谲复杂。且反复无常,难以捉摸,即便墨麒已和他打了大半月的“交道”,也依旧看不透他。

那些原本负责堵住他的宫九手下,在宫九以为得手的时候就已经撤离了,大概是宫九不愿让人听到他和墨麒的话。这倒方便了墨麒脱身。

迷药药效虽重,但一壶冬本就是解药圣物,楚留香和胡铁花昏迷不了多久,肯定能在宫九之前醒来。他不能耽搁时间留下等待,只能先行离去,免得再被宫九如影随形地撵上来。

夜色中,一道修长的白色身影在墙头瓦尖一霎而过,一路往西北疾去。

半途中突然落下了一件雪白裘衣,内力催动下被碾成粉末,飞散在江南的风中。

换了一身黑衣的墨麒,心有余悸:……

墨麒:…………

墨道长认真想:……以后再也不穿白衣了。

作者有话要说:墨麒:怕了。

宫·白衣终结者·九。

第3章 马迷途案03

西北大漠。

一名黑衣道人正骑着一匹黑色神骏,在荒漠上驰骋。

狂风掀起挡风的帘帽,露出一张俊美如神的面孔,也撩起了道人背后洁如净雪的拂尘尘尾。

在前夜与宫九交锋之前,墨麒对衣服的颜色是没什么要求的,只是因为故土环境的关系,他置备的冬衣里白色的比较多。但从前夜之后,墨麒对衣服的置备多了一项要求:

绝对,不能是白衣。

显然他一身白衣的模样更能激起宫九的变.态反应,墨麒作为一个被宫九连续追踪、折腾了大半个月不得安稳的受害者,已经失去了为自己的着衣风格做抗争的气力,索性换了身黑衣,又连夜纵轻功赶路,将江南到玉门关的路程硬是缩短成了一天两夜。

若不是当真支撑不住,他甚至连马都不想骑,只怕晚一步,就会被宫九那仿佛无处不在的耳目捕捉到行踪,那才是最糟心的。

“停下,城内不许纵马!来者何人,拿出你的文牒!”守城的士兵拦住墨麒,喝道。

墨麒自腰间摘下一块金令,递给走来的城兵队长。

队长眼中有些血丝,显然有些疲惫,但仍是强打精神,恪尽职守:“墨……嗯?”

他翻过令牌,瞧见了斗大的两个字,“道仙”。

队长眼前一亮:“可是去岁开始,一直往我玉门关捐赠的墨道长?”

提起墨道长,非江湖中人大概还不怎么了解,但一提“墨道仙”,几乎全大宋的百姓都知道。

这位道仙可不是因为抓鬼做法事厉害,而获圣上御赐金牌的。是因为他捐的钱多。

近年来所有的赈灾济贫,都有道仙的身影,募集到的捐款,光道仙一人便占了大头,这前前后后募捐的黄金银两加起来,怕是能重建座城池。

这可把一直很穷的小皇帝乐坏了,继开封御猫之后,又亲笔题封了个“道仙”的名号给这位冤大头……不对,是大善人。

墨麒进关门,走出老远后,守城的士兵才撇了嘴:“什么道仙,修道人这么有钱?怕不是修的钱道!”

队长黑着脸,给了聒噪的士兵脑瓜子一下:“噤言!玉门关从去年以来,便是靠着这位墨道仙支撑着,你手里头的军饷、肚里吃的粮,都是墨道仙捐的。管他修的仙道钱道!光凭这点,咱们就得领情!”

士兵顿时哑了,有些讷讷。

队长又压低声音:“就说你没见识,且不说钱的问题,你可看到他背后那拂尘?那可是江湖兵器榜排名第二的神兵,第一悬空未定,这四舍五入……这位墨道仙岂不就是现如今的江湖第一人?借你八百个胆子敢这么和江湖第一人说话!”

士兵向往了一会儿,还是想象不出那有多厉害:“那若是队长你和他交手——”

“交个屁的手,要真开打,一千个老子也挡不住他那拂尘一扫的!”队长又赏了士兵脑袋瓜一下。

队长和士兵的絮语,随着风传入墨麒的耳中。

他牵着缰绳的手微微攥紧了一下,平静的眼底掠过一丝几不可查的苦涩,步履却依旧平稳地往方才队长给他指出的客栈方向走,仿佛什么都没听见,只是薄唇被抿的更紧了些。

玉门关乃是大宋西北边境之关,客栈自然比不上江山醉,甚至连江南随便一处民宿都比不上。土墙沙地,简陋得很。墨麒踏入客栈,将头顶帘帽掀掉的片刻,还在无聊地吹哨玩的老板都惊住了,只觉得自己这陋室踏入了此等丰神俊朗之人,当真是有种蓬荜生光的感觉。

他心下惴惴,连忙亲自迎上:“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墨麒掏出一枚银锭:“住店。”

老板眼睛都要发光了,忙不急接过银锭:“住多少日?”

墨麒:“不知。”

不知就不知吧,反正这枚银锭,够包下他这破客栈好几个月的了。老板心想。

老板收了银子,带着墨麒上了楼,推开天字一号房,搓着手道:“小店简陋,客官不嫌弃便好。您可还有什么别的吩咐?”

墨麒站在房门前:“过几日,可能会有两个人来此。其中一人,身怀暗香。届时将他们的一切花销皆报到我账上来。”他又拿出了四锭银子,“若还有剩,便作与你的打赏。”

财从天降,老板乐得差点眼睛都眯没了,拿了银子很快便退下去了,哼着歌去给财神爷准备茶水、晚食。

银子都拿了,他自然没什么可担心的,只要财神爷本尊不嫌弃这边境的小客栈简陋便好。

墨麒不仅不嫌弃,还很满意。任是谁不分昼夜、光靠两条腿从江南赶到西北,看到能睡的床,都会觉得很满意。

墨麒推开窗户,执着拂尘,灌注内力,轻轻一振尘尾,满室未打扫干净的沙尘,便如被无形的风吸起似的,统统飞出了窗外。

墨麒就这么住下了。往后的一两天,都在玉门关内转悠,有一搭没一搭地搜集着情报。

第四日,墨麒下楼吃早茶时,在客栈大堂瞧见了风尘仆仆的楚留香,还有胡铁花。

“你到了几天了?”楚留香在客栈外瞧见那匹黑色神骏时,就知道墨麒已经到了玉门关。

那马,墨麒最是宝贝不过,不到真的疲惫的时候甚至不舍得骑它,简直是当祖宗似的供着。

墨麒在楚留香对面坐下:“三天。”

楚留香喝了口水:“可有探查到什么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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