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吹雪有些洁癖,对入手的东西也很谨慎,他没有接手而是向后退了一步。
西门吹雪微微皱眉道:“你们也让叶城主拿这样的东西?”
照胆吃惊地睁大双眼:“这一路上你和城主在一起时,难道扎手的东西你都让他拿?”
西门吹雪不再说话,上前拈起装海胆的网兜。
这种事情不应解释。
还是渔家婆婆看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挡住他的手,用刀子把海胆一个一个撬开了,挖出鸡蛋黄似的黄儿放在小罐子里,兜好了交给西门吹雪,一边笑道:“是中原的客人吧,没见过这东西。”
白云城的花并不多,飞仙岛亦然,海岛土层单薄,盐碱又重,花木长得不好,照胆路过有花木的地方,就稀罕地揪了好几枝,拿不下了也不肯和海胆放在一起,把两只手占得满满的。花儿和她很配,她虽穿着素雅的白衣,佩剑的剑柄却缠了鲜艳的丝线,吸汗防滑之余,还很漂亮。
西门吹雪拎着那一罐子宝贝海胆在旁走着,他从这个位置,望着一头泊在码头的商船,又远远望着另一头建在高处的白云城。城砖是天然的砂土色,在阳光下有些泛白,安详静谧,让人想不到它曾经经历过的海雨天风。
就像是他见到叶孤城的时候,叶孤城就已经是名动天下的白云城主,他同样也不曾知道他经历过的海雨天风。
西门吹雪突然问道:“船上的炮,就是江湖传言中夷人的弗朗机么?”
“啊……”照胆叹一口气,无奈道,“商船上的,是红毛番大炮,城防用的,是佛郎机炮,其实做佛郎机炮的人,不是什么佛郎机人,应该是叫什么‘蒲都丽家’,红毛番的名字都很难叫……”
西门吹雪道:“这类东西,杀伤人命,比唐门暗器还强?”
“当然厉害得多,”照胆争辩道,“但是铁炮不同于暗器,是放在明面上的杀人武器,武力强弱,也是放在明面上的,没有暗害之心。”
其实鲁密铳之类,躲在暗处射人,只怕比机簧、暗镖之类更为阴险,她不愿提及。
西门吹雪道:“白云城中,这种东西很多?”
照胆看他一眼:“怎么,你想进货?”
海商出身的人三句话不离本行,但西门吹雪从未想过给万梅山庄安装几个这样的铁家伙。
西门吹雪道:“一人无论怎样锻炼,精力终究有限,而器械运作得法则物力无穷。白云城如此追求器械精良,终有一日,器械杀人之力,可令城摧山崩,胜过人力千百倍;而学剑,需要花费许多时间甚至穷毕生之力方能略有进益,学成之后,怒而拔剑,也不过血溅五步。既如此,你又为要何在此学剑?”
照胆停下脚步:“既如此,西门庄主又为何学剑?”
西门吹雪道:“我本就意在学剑,剑术之外,天地万物,于我而言皆等而下之。器械杀人,纵使威力无穷,杀人如草,也不及滴血自剑尖吹落的刹那。”
照胆问道:“那你认为我不是如此?”
西门吹雪道:“你的好恶过于明显,而你喜爱之物,又未免太多。学剑,所为终究不过是杀人,只有心性冷僻、耐得住长久寂寞而又不为人情物欲所动,方能窥见剑术至境。你心灵手巧,若是不将光阴消耗在学剑上,用来做别的事,可以既开心,又有所成就。恕我直言,如果是我,我不会建议你学剑,叶孤城为何会接纳你学剑?”
照胆天资不错,但谈不上超乎常人,更何况聪明人的通病,趣味多多,心思耗散。西门吹雪很清楚,叶孤城并非宽容随和之人,剑术之上自然精益求精,教授南王世子不过是逢场作戏,可白云城自己的入室弟子,怎会如此。
这个问题似乎不易回答,一路畅言无阻的女孩子安静下来。
她和西门吹雪一时竟有些大眼瞪小眼。
“你说了这么多,只是为了最后这个问题吧。”照胆笑道,“难道——你嫉妒我?”
西门吹雪低头看着海胆,无法回答的问题还是不回答为好。
“其实,再精良的器械,最后都会用完。”
照胆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西门吹雪反应过来她是在回答前面的那个问题。
“当你还能嗅到血从剑尖滴下的味道的时候,说明你的处境还是很不错啊。最血腥的地方,其实是没有血腥味儿的,因为只有硝石火药的味道。当器械耗尽的时候,剩下的仍然是人与人的搏斗。所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学剑,或者学别的兵刃,不全是因为适合,也不全是因为喜欢。”
当西门吹雪行于滨海街市的时候,叶孤城花了许多时间洗去一路风尘,又安排了送西门吹雪北上的船,让人给从浙江送他们来此的商船补充了淡水、粮食、柴草、武器和衣物。叶麻前来问候,二人便谈起朝廷允许福建月港开禁的事,不觉已是过午多时。
城主远归,且有客同来,白云城中总归要酒宴招待一番,早春天黑的依然很早,所以不等黄昏,厅中就已布了菜。
此地山珍海味出的不少,中原达官贵人家的珍品鱼翅、海参、燕窝、以及各类稀罕的鱼肉虽然不多,偶然也能捕获,虾蟹之类更是寻常;倒是中原常吃的牛羊肉,极为难得,陆上肉食平常只吃得上鸡肉,一道嫩滑的白切鸡竟成了名菜。
本地产一种椰子酒,用椰子花芽的汁液所酿,数年方成,十成里倒有一成是糖,酒味极淡,甜味极浓,色泽清澈如水,椰香清雅,入口甜美,味道比椰子水更胜一筹。西门吹雪平时只喝白水,一半是怕放纵口腹之欲伤身,另一半也是怕江湖险恶有人下药,如今到了白云城,他不愿显得拘谨小器,又不知是酒,有人劝饮,既然椰汁香甜,喝些也无妨。
不但喝了人敬的,西门吹雪甚至还拿起盛装椰子酒的玻璃壶自斟自酌了两杯。
菜也做的很好,广府出身的人喜欢煲汤,桌上汤有好几种,他慢慢地舀在小碗里,清淡鲜美,他喝了几勺,又去夹卤水拼盘、鸳鸯膏蟹,还有那道海胆饭,鲜滑、浓郁,腥鲜之余,像醇厚的酪一般熨帖舌头。
没想到这东西这么好吃,难怪那女孩子念念不忘。
西门吹雪觉得脸颊微微发热,浑身有些虚浮之感,但这种虚浮之感又很舒适,他想一路辛苦,霍然放松,或许精神有些倦怠吧。
叶孤城只略略作陪便起身离席。
城主喜静,从不陪客,众人知根知底,早已习以为常。
但西门吹雪抽身不得。
有人劝他吃菜,有人劝他喝汤。
“你一定要对我们城主好呀,你要知道,”照胆说话的时候脸上红红的,“城主是我们的鸡蛋黄黄,馒头尖尖,鱼肚子上最嫩的那一块儿,西瓜芯子里最甜的那一勺。”
从来也没见过有人这样形容叶孤城,这丫头还真是爱吃,西门吹雪心中有些好笑,但他知道这并不是一句玩笑。
西门吹雪正色点了点头。
“城主很喜欢晚上避开人在海边散步,他甚至可以在海上散步。”
西门吹雪听叶孤城亲口谈起过自己的这一喜好,倒是被白云城的人证实了。
“城主在沙滩上走,从来没有脚印,他又穿得白,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还被吓了一跳。”
西门吹雪也做得到,这倒没有什么稀奇,好像从前自己也曾吓到过人。
照胆继续说下去:“今早接城主下船进城,他在沙滩上的脚印很深,你们路上出什么事了吗?”
☆、十三、白云一片去悠悠1
金乌西坠,天色转暗,仿佛有个无形的人很快地反反复复在天地之间涂上薄薄的墨色,暗色一层比一层更加浓重,一直暗到可以衬托出月影星辉的光芒。
叶孤城向自己的居所走去。
灯红酒绿里喧嚣的人声像远去的海潮一样渐渐退去,真实的海潮声在沉夜的幽静中越来越喧嚣。
海岛的自然条件恶劣而难以施工,白云城的建筑规模已是十分难得。叶孤城的居所不在城中央的四面拱卫之地,而在背山临海的僻静之处,旁人罕至,平日里既便于他独自修行,又颇得“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的雄壮之感。
他慢慢走着,摇摆的树将张牙舞爪的影投在他脚下,像是满头乱发飘飞的鬼魅。
昔时在海上施展轻功,这段路用不了片刻功夫,此时他却觉得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