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甚好。不管此番如何,老夫能教你们的都已经教了,实在是羞愧,这锦州城中的德云书院,那里的李智贤先生,与我也算是旧识,当年老夫参与科考之时,曾有所交往,你们拿着老夫的书信去,至于能不能成,也不是老夫说的算,端看你们二人才能了。”
德云书院在这锦州城里,可是独有的一份儿,虽不是锦州城中唯一的书院,却是最叫人敬畏的,只因那德云书院里的夫子多是入仕过的,而书院的院长,更是当代大儒,其心志品性,令人钦佩。谈起这位老先生,无人不赞叹一声。
这样好的书院,自然不是那些交了束脩便能进去的,得通过书院的考核。余夫子也不是要给他们找靠山,找路子进德云书院,若是真做了这样的事儿,才叫人不齿。那书信也不过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一番问候之心,只在信末提及,若是方便,不妨多指点指点他这两个笨学生。
“多谢夫子。”
二人起身,自然拱手作揖,尊敬行礼,以示敬爱。
余夫子叹息一声。
“此番你们也累了,都回家去吧。”
“学生告辞,待从京中回来,必然上门拜访。”
“去吧。”
余夫子自科考不顺之后,便居于此地做了夫子,这一住便是二十余年,青柳镇不大,也大多是贫民,少有上书院念书的,余夫子每年收到的束脩并不多,但日子也过得还不错,也是十分体面了。这二十多年来,一直居于青柳镇上,少有出门的时候,当年相识的友人,如今想想,亦是好久未见,甚是怀念。
许久没有回家,李子敬稍作休整便回家去了。
罗氏自然是一番嘘寒问暖,李宝儿的脸上也满是自得的笑意。
她早已断定大哥这回肯定能中,大哥成了秀才,那她就是秀才的妹妹了,谁都得高看她一眼。只可惜大哥虽说了来年春要参加科考,却也说了多半是是落榜,而下一次科考得等到三年以后了,她年岁不小了,亲事可拖不得,不然等她大哥中了举,成了进士老爷,那她自然也就水涨船高了。
要知道进士虽不位列三甲,但已能入仕,必然能做了官老爷。
母女俩都是同样想法,只等李子敬中了秀才的消息传来,便要定下李宝儿的亲事。罗氏更是早早便盘算好了“门当户对”的人家,暗地里也探听了一番,将目标锁定在几个富户子弟身上。
李子敬回了家,人也松懈了下来。晚上吃了饭,天色还不是很昏暗,就走出来透透气。母亲和妹妹的喜悦他无法参与,也不认可,却也不想扫了她们兴致,只好自己走出门来透透气。沿途有不少村民都笑着跟他打招呼,那眼神中是淳朴的,也是带着敬畏的。
这可是将来的秀才老爷呀!
她们活了这么长时间,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物,士农工商,总是令人敬畏。像他们这种小地方,若是费些银子找个人疏通疏通关系,又有秀才功名,当个县官还是可以的。
李子敬无奈,农户根深蒂固的对有学识之人和官员的畏惧,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消除的。也有些胆大的,想凑到他跟前讨个好,只是那谄媚的神色中依旧难掩敬畏。
李子敬不敢托大,也时刻警醒自己。
走着走着,竟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叶家门前,那姑娘的身影就这样直白的、猛烈的冲撞入了脑海中。早前一直忙于温习忙于县试,那道身影已经许久未曾浮现了,久到他都认为自己已经淡忘了,不再受那情绪所扰。直至如今,县试结束,人回到了村子里,这才再度想起来。
这番想念,来的迅猛且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正在他惊疑不定的时候,门已经拉开了,叶宁拎着一只木桶出来,看样子是要去溪边打水。
“李大哥?”
叶宁也有些惊异,李家与叶家虽然靠的近,可也还要走上一段呢,且看李子敬那样子,似乎不是恰好经过,而是已经站定在叶家门前了。只不知,他此番举动是为了何事。
“这个时候了,李大哥是有什么事吗?”
“并无大事,只是回来之后想起早前说过的事儿,到放榜之前,我都会在村子里,你若要学字儿,仍是早前那般,吃过午饭再来找我便是。”
读了两页就没了下文的感觉实在难受,尤其是对于一个习惯背书习惯文字的文科生来说。李子敬一去好几个月,叶宁也想着自己与他无缘无故的,而且李子敬能念书实在是很厉害,也算是村里的骄傲吧,认字儿这样的小事儿,她也不好拿来烦他,浪费他学习的时间。
叶宁打听了一番,才知道村里的一个会些医术的赤脚大夫是认字儿的,于是跟李氏掰扯了许久,这才让李氏同意了她去学认字儿。本来李氏也是觉着一个姑娘家家的,会做活儿就成,认字儿那是根本没有用的,只是浪费时间而已。
叶宁软磨硬泡的,罗列了一堆理由,这才让李氏应下此事。
那赤脚大夫并不曾上书院念书,只是有幸上了两年学堂,启蒙过,认得字儿罢了。如今,叶宁这样一个乖乖巧巧的小丫头言笑晏晏的来求他,又十分懂事的带着一条猪肉,自然没有不应的。
从此,叶宁每日便能得些时候跟那赤脚大夫学认字儿。
与文字渐渐相熟的感觉,让叶宁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人也更加自然开朗,更融入了这里。她和文字就像是他乡遇故知,久别重逢的爱人一般,很快的亲密熟稔起来。随着认得的字儿越来越多,她也越发的找到了当初的感觉,心底里也有了几分底气。
好歹自己也算有个技能傍身,虽然这技能着实有些鸡肋。
如今李子敬亲自上门来说,叶宁也只好解释一番,她已与那赤脚大夫说好,且两人如今相处融洽,十分熟悉,也算得上是半个师徒,总不能因着李子敬回来便将人给甩到一旁去了。
再说,在她还未主动的思考这个问题以前,叶宁心底里就已经根据理性做出了判断。
她不太愿意与李家走动亲近!
闻言,李子敬也有些愣了。他想过叶宁可能过了这么久之后会选择放弃,依旧过着安安分分的农家女的日子,每天就是跟庄稼打交道。可他万万没想到,叶宁会这么有“上进心”,竟然自己找了个师傅。
再一次被刷新了认知的李子敬,发现他对叶宁真的不太了解。有时候,他觉得她有些傻,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其实很聪明,很懂得审时度势。像他这样寄人篱下的,对于旁人的脸色最是敏感,也能比较精准的判断对方的在想些什么,从而小心翼翼的做出最佳的选择。
在偶然的那几次在裕兴楼的遇见,叶宁在贺楠面前的表现,让他觉得她有些大智若愚,可回到了这个村子里的叶宁,似乎仍是初见时那看起来憨憨傻傻的丫头。
她总是温和的、笑着的,但李子敬觉得自己是真的从未了解过她,他已经分辨不清,这么个农家丫头,到底是聪明还是蠢笨了。
一个人,一旦对某件事、某个人产生了好奇心,就不可避免的会去关注,会去窥探,这种好奇心如果能够维持的足够久的话,这个人,必然会沉迷于那令他觉得好奇的事或人。
县试的结果传来,贺楠和李子敬赫然在列。村子就这么点儿大,平时也没什么外来人,如今来了个敲锣打鼓报喜的,怎么能不引起关注,这简直要轰动整个村了好吗?
叶宁对此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或好奇,考试放榜而已,对一辈子都在土地里划拉的农家人来说,读书人总是令人敬畏的存在,尤其是这个读书人还考上了功名,那更是不得了的大事。但在现代,从小学到大学,那么多的考试,考试成绩这种真的不大令人激动,尤其是事不关己的情况下。
李子敬是个好人,他能考中秀才,叶宁也是真心为他高兴,但却没有其他村民那种激动和与有荣焉的感觉。
霍连城孤独惯了,平时只管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背着刑克的名声,也没人愿意往来,久而久之,对很多事情对人情往来的心思都淡了。他知道自己靠不了别人,所以李子敬考上秀才跟他没什么关系,既然自己不靠着李子敬吃饭,也不指望他拉拔自己一把,那就没必要凑上前去谄媚献人。
不过,这到底是村里独一份儿的大事,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他就跟叶宁一样,埋藏于人群之中,不显眼,但也不落单,不去做那引人注目的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