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教堂看看吗?”浮士德鼓起勇气问。其实他无数次幻想过,能牵着梅菲斯特来这里。无论是参加其他人的婚礼,还是他们自己的……每次想到这里都忍不住浑身发烫。
魔女翻了个白眼,掰了一大块面包砸鸽子,吓得这群白色的精灵集体逃窜。“我可是魔女,进去就能直接火化,你要几分熟?”浮士德愣了一下。其实不专门提起来的话,他总是忘了梅菲斯特是魔女。
他把梅菲斯特当梅菲斯特,而不是任何一个身份。
他们之间的沉默直到华灯初上。
(44)
电灯晃的梅菲斯特眼晕。魔女的眼睛受得了无忧宫的洛可可视觉轰炸,但他讨厌人造光源。闷着头想原路走回旅店,越绕越远。浮士德不知道该不该跟他搭话,安静地跟着,偷偷给梅菲斯特买了一包栗子。他就一个人剥开,品相不太好的自己吃掉,等魔女终于满脸怨愤地扭头看着他、咽口水的时候,把一捧光洁的板栗仁送到眼前。
“我不饿!”魔女一贯嘴硬。浮士德就拿一个抵到梅菲斯特嘴唇上,魔女只好张嘴吃下去,第二个第三个也很快塞了进去,油脂、淀粉、糖,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开心。
第十七个抵上嘴唇的,是柔软的两瓣栗子。
浮士德用唇语说,求你了,于是梅菲斯特没推开他。这只是个简单的碰触,梅菲斯特连心跳都没加快,他淡漠地看着浮士德离开他的嘴唇。
“你知道这是哪儿,对吧,小鬼?”
浮士德嗯了一声,鼻息抚过梅菲斯特的额头。
叹息桥,往前走是刑场,杀头之前路过这儿,一声叹息。另一个他更喜欢的说法是,在日落时于此处接吻,便能一辈子厮守。小蛇没离开他亲爱的魔女的嘴唇太远,还是看不清对方的距离。失焦模糊的彼此令人兴奋又陌生,喘息后他又附上魔女的唇。
“哪有这么好的事,”浮士德呢喃。
梅菲斯特耸肩,“真会做白日梦。接个吻就能对抗流言蜚语,胜过柴米油盐,到头来分手之后,时过境迁独自回到桥上——”
“难免一声叹息。”两人异口同声。这小鬼,把魔女书架上什么杂书都看了。
可能自己才是补完牙酒精上头的那个,梅菲斯特想。“听着傻男孩,我可以让太阳再升起来,也允许你再吻我一次。”
大男孩摇摇头,贪婪地捕食梅菲斯的栗子味。
(45)
“喂……你还想和一个男童当众接吻到什么时候?”梅菲斯特推开浮士德,心满意足打量这孩子慌张又沉醉的样子。路人难免驻足窃窃私语,毕竟梅菲斯特实在是太小一只了。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梅菲斯特习惯性牵着浮士德的手,在他还是条尿床的小蛇的时候。魔女怕他逃跑,但浮士德其实非常喜欢。那时候的魔女显得那么高大,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办到,脸蛋白皙柔软,眼睛翠绿明亮,是一切美好的公约数。“思普金街吧。”那是一条鞋匠、铁匠、火夫、金店组成的街道,繁华又硬核。狂欢节将近,卖艺的多了起来,那个吞剑的看的梅菲斯特直打哆嗦,应该是想起来了什么不好的回忆。
“你这是把我往哪儿带?”魔女越往里走心里越没底,总觉得巷子里藏着什么圣骑士队,审判完立刻搬到教堂给他火化。太狭窄的地方限制火焰魔法的发挥,爆炸性也会减弱………
叮铃叮铃。“欢迎光临!”门口的八哥嘶哑地叫。浮士德上前和老板攀谈,拿了个盒子回来:“是它吗?”
梅菲斯特愣住了。毫无疑问这是自己的东西,之前借给小蛇拿去上学、第一天就弄丢的手杖。
那真是糟糕的一天。魔女在房间里从下午生闷气到晚上,怒火中烧差点就要屠城了,晚上还要哄一个吓得通宵打哭嗝的孩子。
“可能是上面的紫水晶和银,才被人偷走了。没想到能再看见。”
梅菲斯特愣愣的看着。原来过去这么久了吗,总感觉是一眨眼的事,可手杖上增添的划痕、转手一次又一次的气息、时光灰尘的味道……梅菲斯特才知道,自己原来对时间这么迟钝。把手杖交给浮士德的时候,他跟这玩意一般高,现在给他当拐棍都不够长。
是不是他再眨几次眼,浮士德就已经是嶙峋老者、甚至一摊白骨了?他就要埋到地底下了?
“梅菲斯特?”小蛇紧张地唤他。
“不要了,被太多人摸过,好恶心。”说罢扭头就走,手却被浮士德拉住了。“我恳求老板很久他才帮忙留下来的,能去道个谢吗?” 魔女瞪着他撇撇嘴,无奈的走过去。
这老板皮肤褶子多的像头犀牛,驼峰鼻细长眼,突然就捏着梅菲斯特的左手,嘿嘿嘿地喘着气。“小浮士德没骗我,这样的掌骨,这是你的手杖,拿去吧,拿去吧——”像枯蜘蛛腿一样长着黄褐斑的手指把梅菲斯特的掌心指缝搓了个遍。
雪白的魔女落荒而逃,在门口差点吐出来。太恶心了……
“而且我是右手拿手杖啊!他摸我左手干嘛?”梅菲斯特后知后觉对着浮士德咆哮。“什么掌骨匹配,他吃我豆腐!!!!” 小蛇心虚地卷着尾巴,安抚梅菲斯特。
(46)
可能是狂欢节的关系,街道五彩缤纷,连梅菲斯特都在小声哼歌。
“我请你喝杯咖啡吧。”这话从浮士德嘴里说出来谜之有点搞笑,尤其是面对穿金戴银同时还是扶养者的魔女。
“你写情书赚的钱?”梅菲斯特挑眉问。浮士德的表情分明写着你怎么知道的,但还是羞红了,什么也说不出来。
那是一家用着最先进自动机器却还要虚情假意放一堆香料罐子的咖啡店,十分拥挤,在磨豆的轰鸣、开水的尖叫、女人熙熙攘攘的吵闹里,浮士德终于把咖啡端出来了。
嗅嗅。
“鼠尾草?这玩意能和咖啡放一起?你那杯给我……天啊迷迭香是拿来喝的吗你在催吐?”
在去裁缝店的路上梅菲斯特还在咧嘴,说你怎么口味这么猎奇,今晚我不会再和你接吻了。
在浮士德提出,他想要一件没有缝纫痕迹的衣服的时候,梅菲斯特才想起来自己刚才哼的歌是《斯卡布罗集市》。
(47)
“人类很好玩。”梅菲斯特合上书页揉揉眼睛。魔女看了一晚上书眼睛酸得要命。
“他们的电灯可以替代我的萤火仆从,火药完全能取代燃烧魔法,汽车相当于扫帚……”梅菲斯特打了个哈欠,“人类世界确实比我这个魔女有趣。”
浮士德理解了这个傲慢的魔女其实在说什么。他放下地图,走到梅菲斯特面前熄灭了这盏电灯,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没有电灯也无所谓。在黑暗中,星月的光辉反倒明显,只是窗口总免不了有其他人家的电气光芒偷溜进来,延展至天边的小道车水马龙,像无数岩浆色的萤火虫乱窜。魔女从黄昏开始就心不在焉了,他伸出手抓着浮士德的袖口,一句话也不说。
今夜有狂欢节的开场仪式,大街上已经有尖叫的人、奇装异服的人、游行的队伍。光亮更残酷了,吞噬星光,让这儿成了不夜城。
好吵。外面好吵。
“是的,很多科技可以替代你的魔法,他们很有趣,但那又如何。”
“我经常会忘记你是魔女,你的身份从来不重要,重要的是你。”
那我是什么?魔女问。
“梅菲斯特是……梅菲斯特是我的一部分。”浮士德跪在床前,抱住魔女的腰。车水马龙的声音渐渐被呼吸掩盖了,贴近的身体里回荡着双份的心跳。“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有多离不开你。”他蹭蹭魔女的肚子,“连被威胁杀掉都不管,也要钻过荆棘回来找你。”
“只要你不赶我走,我就会一直在这儿。”梅菲斯特一直绷着的肩膀松懈下来,揉揉浮士德的脑袋,挖苦道,“那我赶你走呢?”
“我不走。”浮士德浅浅笑着,“你杀了我就行。”
“出去逛逛酒馆和赌场吧,把灯打开,浮士德。”
(48)
两个穿着普通旅人衣服的反而在狂欢节里格格不入。
“我也可以是仙女教母,有什么想扮的?”
浮士德挑挑眉:“吸血鬼,能和魔女一起烧死那种。”
一个烟雾缭绕的响指,小小的魔女凭空出现的斗篷盖住了蛇脑袋,像魔术师扯开黑布飞出鸽子一般, 不知怎的衣服就变成漆黑披风下有嫣红华服,荷叶边层层叠叠,紧身西服衬得少年胸挺腰细,脚下还踩了双小高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