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藏就是好几年,一次都没回过京城。
“未必就是没回去过,说不准的。你看着吧,这位是个狠角色,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京城那边怕是要被打个措手不及。”
“三足鼎立的局面摇摇欲坠,我们这些小虾米,还是在外面打打天下就算了。那一片,猛兽撕咬抢地盘,太凶残了,实在不适合我这种食草系柔弱小绵羊。”
许一鸣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乔明远,完全不明白这家伙装什么逼。
都是狼,装什么羊?谁不知道谁啊?
“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你刚才为什么要替小满妹妹要那个赌注?你该不是在打我小满妹妹的主意吧?这我可第一个不答应!”
“我这边,第一次去缅国,有大佬帮忙。是挑了一批不错的原石,可我不是次次都能请得动人家的。我想自己培养一个这方面的专家出来。”
乔明远苦笑,换了个姿势,放松了一瞬。
“缅国那边,竞争极其激烈,如果没有靠得住的专家,分分钟赔光所有。”
“你手底下不是招揽了一些……”
“还不够!我听缅国那边有个说法。”乔明远顿了顿,“他们说,翡翠是有灵性的,有些人天生亲近翡翠,是被上天眷顾的人,他们能比别人多三分气运。”
“所以你才执意要找到董逍,因为他是被眷顾的人?”
这个说法,许一鸣是不怎么相信的。
“你别不信,有的东西,是真的需要天赋的。就算不是气运,那也能称之为天赋。天生对翡翠的感知就比别人强。我如果能找到一个这样的帮手……”
乔明远脸上带了忽明忽灭的野心,
“我手底下的版图可以再扩张一倍,毫不夸张地说!”
“董逍不是也曾经赔光了孙浩的钱?他赌石不一定擅长吧?听说会探墓,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
“这你难道不明白?如果不是他恰好精通赌石,怎么能让孙浩血本无归?”
许一鸣一拍脑门儿,恍然大悟。
“你说得对,进那么多货,不可能颗粒无收。能让孙浩一块翡翠都开不出来,这恰好证明他赌石的眼光独道!”
这是反向证明嘛。
能百分之百赌赢,是一种本事。
但能百分之百赌输,何尝不需要眼光?
“可惜,他做得太明显了。手段稚嫩,还有些冲动。”
不然,不会被孙浩察觉。
“他估计是想给孙浩来个釜底抽薪,结果反倒把自己搭了进去。”
“孙浩这个人,在嘉市驻扎了半辈子,俨然已经混成了地头蛇。他肯定忍受不了自己被人这么摆一道,董逍这人,有勇无谋。有能力,却未必就聪明。可惜了……”
这样的人,原本最好驾驭的。
有勇无谋吗?
“董四爷?”
聚源饭店的包厢里,狂放不羁的男人一手大剌剌地搭着椅子边缘,一手搂着美人。
他身后还一左一右各站着一个保镖,时刻保持着警惕。
而对面,坐着的另一个人,看身板,挺壮实的,也生得浓眉大眼,可惜就是皮肤太黑。
他穿着一身黑色短袍,手摇纸扇,看起来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孙老板约在下吃饭,董某真是受宠若惊。不敢当孙老板这么称呼,叫我董四就好。”
就见对面的董四爷笑了一下,眼角露出一道狰狞的疤来,生生改变了他的气势。
“我也是好奇,古玩街出现了个奇宝阁,据说专门做中间商?”
“别人想要什么奇珍异宝,奇宝阁都能为之寻来?”
“也不是都能,我们是有条件限制的。”
“如果我说,我想要一件青铜器呢?”
“孙老板手上还能少得了宝贝吗?”
青铜器这种物件,我去哪里寻?
“呵……我手上的宝贝当然多。但就是想要董四爷手里的呢?”
“听说,董四爷有一手好本事,过你手的东西,从来不假,所以奇宝阁做的鉴定,就没有打了眼的。不知道我有没有幸,见识一下四爷的本事?”
孙浩一边说,一边伸手漫不经心地在女人胸脯上揉捏,毫不顾忌还有外人在场。
女人穿着一件低胸短裙,面色惨白,也不知道是脂粉太厚,还是被孙浩下流得动作给吓到了。
见董四爷的目光落在女人身上,他眼里闪过一道精光。
“董四爷莫不是看上了我养的家雀?”
“你恐怕不知道,我这家雀,曾经也是只小野猫呢。这还是我从一个不自量力的蠢货手里抢过来的。一个连女人都输出去的男人,你说,他是不是很没用?”
董四爷放在桌下的手猛地收紧,随即,就是混不在意地一笑。
“既然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这样的男人自是不要也罢。孙老板厉害,这位小姐能留在你身边,是她的福分。”
“只怕我这小雀儿,若是听见她朝思暮想的男人也如你这般说,该伤心死了吧?”
说着,他又重重地捏了一把手中的软肉。
女人发出一声痛呼,眼泪一滚就出来了。
【173】孙浩试探,赢了(五更)
“看看,说她伤心,还真伤心了。”孙浩一阵大笑,又像是低声在哄女人,“哭什么,董四爷又不是你的逍哥哥。即便——”
他故意看着董四爷,一字一顿道:
“他们都姓董!”
他说完,就立马抬眼看董四爷反应。
“你说是吧?四爷?”
孙浩目光一瞬也不移开,董逍却没有被他看得半分不自在,也没有被拆穿了身份的慌张。
反而笑着道:“哦?那个没出息的男人也姓董吗?看来,我这个姓挺普通的啊。我还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呢!”
董逍漫不经心地捏着一个酒杯,手上的劲道加大,直接把酒杯捏出了裂纹。
孙浩的所有目光都集中在他脸上,所以也没注意到。
“是啊,都姓董,那小子和你确实不能比。只是,他对古玩,也颇有几分心得。这倒是巧了。”
是啊,太巧了。
女人含着泪的眼也楚楚可怜地看着董逍,企图从他的脸上看出端倪。
不,不可能的。
两个人这么巧合都姓董,都会鉴宝,可为什么长得不像呢?
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这很奇怪的。
“那确实有点巧。不过,我若是他,若是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那也没脸活下去了。”
“是啊,没脸活下去,改头换面倒是可以。”
“我听说,那什么高丽国,整容技术发达,说不定那董逍没脸见人,又换了一副面容回来报仇呢?”
“四爷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
“他的仇人是孙老板吗?”董逍反问。
董逍锐利的目光落在孙浩身上,竟让他有种被人扼住了咽喉的感觉。
“是我又如何?”
“那如果我是他,就会懂得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以卵击石,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既然已经输了,那不妨远走他乡,永不回头。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说着,董逍还若无其事地夹了一筷子菜吃进嘴里。
只是,摆在他面前的几盘菜,他一口没动,反而是孙浩面前的,似乎令他更有食欲。
“怎么?四爷面前的菜不合胃口?”
“猪肘子油腻,红烧肉太软烂……我几乎不怎么吃猪肉,孙老板可能不知道,我老家在北方,我们那里的习俗,不吃猪肉。”
“不吃猪肉?”
孙浩有一瞬间的愕然。
到底是把习惯都改了,还是他真的认错了人?
“哈哈,其实这些年在外面闯荡惯了,也不是没吃过。只是能忌口的时候就忌着,但有时候嘴馋了,也会忍不住尝尝。”
“我们那里的人基本上已经汉化了,还能维持原来的饮食习惯的,基本上都是老一辈的。而且,我曾经上街乞讨,那个时候,能有吃的就不错了,管它是猪肉还是什么。”
“就连老鼠肉,饿狠了,我也吃过!”
说着,他比了个手势:“这么大一只的老鼠,大约有一斤重,我和七八个人抢,最后抢赢了。那滋味儿……”
孙浩被他说得浑身一个机灵,太他妈恶心了!
这人真不是董逍吗?
“那你以前的日子还是挺不容易的。既然老弟不吃,那我就让人撤下去,换你喜欢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