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代漱云和苏掩华三人同时问道:“我家参与了吗?”
“……没有。”
苏掩华指责道:“你们不够仗义。”
谢寻冷声道:“那是因为你们互不联系,他家败落的时候,是我们三家人一起发现的,当然只有三家分东西。”
木木问:“哪三家?你家,还有哪两家?”
谢寻答:“算命的那两家,算到了水家败落,所以找上了我们,召集各路水鬼下水捞东西。”
代漱云哼哼道:“真是精明。”
气氛一时有些凝固,宁自泊着急,他才不管他们几大家族的破事,他就想知道,这个大鼎是怎么回事。
宁自泊打破了尴尬,着急问道:“你快接着说,还没说完呢。你们瓜分水家的东西,不是五口大鼎吗?还有的呢?”
谢寻清了清嗓子道:“五口大鼎,只找到了一口,分给了谢家。我这次出门,带了出来。”
木木道:“可阴门九家,各家的东西,不是其他家随便都能用的吧?”
谢寻点头,“对,之前一直小小的,背在背包里。本以为能随心变化,没想到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木木顺着谢寻的视线看过去,确实,这么大一个鼎,别说是炖汤了,就算把他们五个人全部装进去煮了,都绰绰有余。
宁自泊想要知道其他四口鼎的下落,“其他四口鼎呢?你们就没再找找?”
谢寻回道:“山河鼎,能找到一口,已是天赐的缘分,不可强求。”
苏掩华挑眉:“山河鼎?”
谢寻知道自己又得给他们解释了,“定鼎天下,说的就是这五口大鼎。”
卧槽,苏掩华说:“这么宝贝的东西,你就只当做旅行指南?你们谢家也太奢侈了点。快快快,你包里还有没有什么我们没见过的东西,一次性全拿出来。”
谢寻:“……真没了。”
拿大鼎炖汤的计划泡汤了,他们不可能真的去煮这样子的一口“锅”。
五个人将就着,凑合了一夜。
临睡前,木木显得极为焦躁。
她已经很久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了,也不知道家里情况怎么样。
和她一样有必须遵守的习惯的人,就是宁自泊。
不过宁自泊找到了化解的办法,虽然办法很蠢。
早在水里的时候,宁自泊分不清日夜,于是,五个人凑在一起,总能看见宁自泊闭着眼睛在冥想。
他说,他在脑子里写日记。
苏掩华每次都忍不住打击他,人脑的记忆力,实在是很差,过了一天基本就忘得差不多的。
宁自泊不信,过了几天,他相信了,哭丧着脸对苏掩华说,他之前给在脑子里写的小说全不见了。
苏掩华简直无力吐槽。
别人写本子上都能忘,你写在脑子里……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过宁自泊也就只放弃了几天,后来,一直找不到可替代的写作用品,宁自泊就跟魔怔了似的,继续每天冥想好几个小时的,写日记。
说是为了锻炼他的脑子。
人的想象力,是越用越有的。要是他长时间不去构思,不去想象,那等到他可以动笔的那一天,他就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他们四人见怪不怪,看到宁自泊窝到一个角落里,进行他的头脑风暴,纷纷摇摇头,然后睡倒在火堆旁。
代漱云看着正在冥想的宁自泊,不由得出了神。
她今年大三,快要大四毕业了,是时候该想想自己的未来,想想将来,她到底该干什么。
说到底,这一次的旅行,于她而言,是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
她不像他们四个,他们都是有梦想有未来的人,可是她没有。
苏掩华虽然嘴贱,虽然经常不靠谱,但代漱云却没办法否认他的价值。
他们被邀请看过苏掩华的演唱会,虽然没几个人,虽然他不够红,可她不得不承认,当苏掩华站在舞台上的那一刻,她被深深的吸引了。
作为一个爱豆,他的业务能力让人敬佩。
她私底下问过苏掩华,问他到底为什么不红。
现在信息这么发达,就凭苏掩华的颜值,哪怕他是个草包,都绝对能大红大紫。那是一张躺着就能挣钱的脸。更别说他还有让所有少女心炸裂的舞台。
苏掩华告诉她,是他家里操作的,因为不想这么早的就被一大群人关注,他需要属于自己的青年,人生拼搏的年纪,他还没到呢。
木木是个编剧,大红大紫的编剧;谢寻现在在读研,据说将来能留在高校当老师。
就连看着一事无成的宁自泊,都有自己的坚持。
他想当一个名流千古的文学家,想要得遍世界上所有著名的文学奖项,甚至,有一次她偷听到宁自泊和人打电话,说他想成为一个像鲁.迅先生那样,能用笔杆子拯救国人思想的人。
于是他和各种鬼神怪事打交道,就为了给自己积攒写作素材。
当然,他的努力方向完全错了。
因为他写的,是奇幻小说,听说过魔幻主义文学,但宁自泊写的明显不是,他写的,只能称之为“网络文学”,简单点说,志怪灵异小说。
据她所知,志怪小说写的最好的人叫蒲.松龄,不过人家一辈子没拿过什么奖项。
一生清贫。
可宁自泊的疯癫,恰恰是让代漱云敬佩的一点。
她无法想象自己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为了所谓的梦想去放弃一切。
当她听到,宁自泊为了写小说和女朋友分手的时候,她觉得这个男人疯了。
她试着把自己放到宁自泊的立场上,想象过,如果她是宁自泊,她会不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
答案是,不会。
她不会为了写小说放弃学业,不会为了写小说放弃另一半,不会为了写小说过一辈子的穷日子,更不会为了写小说而和一些神神鬼鬼的人打交道。
如果她不是代家的人,在她看到什么神仙,什么妖魔鬼怪的时候,第一反应应该是,逃跑。
而不是像宁自泊一样,为了获得第一手的素材,住到它们家里去。
她还记得在收服相柳时,他们有一次经过一片林子,和今天一样,也是生一堆火,他们在火堆旁睡。
宁自泊在夜半的时候,像发了疯似的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眼睛都没睁开,就拿出纸笔,就这不亮的火苗,开始写他在梦里终于想通的思路。
那个时候,代漱云觉得他真是疯了,又疯又可笑。
现在想想,莫名觉得挺羡慕的。
他的人生,是有意义的人生,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是她却不知道。
家里很有钱,哪怕她一辈子吃喝玩乐也能活得很好。可是代漱云就是觉得心里不得劲,她觉得自己这一生,缺了点什么。
尤其是和宁自泊相处之后,这种感觉越来越明显。
之前偶尔会想过,她这辈子过的,是不是蹉跎了?因为她还没有体验过那种,称之为“拼搏”的滋味。
可每一次一想到这个问题,就开始头疼,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和小伙伴们逛逛街、买买东西、做做保养,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她告诉自己,明天再去想这个问题吧,反正也不着急,反正她还要睡美容觉。
第二天又和昨天一样,周而复始。
就这样,她二十二岁了。
天上的月亮照的好看,代漱云突然觉得,如果将来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妨跟着宁自泊一起去旅行。
正好,宁自泊不敢出门,而她,很敢出门。
旅行一辈子,好像听着也不错。而且还总能遇到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也很有意思。
如果可以,时不时找找他们三个一起,这样做一辈子的朋友。
细细算来,她好像没有朋友。
没准,要是过了几百年,宁自泊真的成为了一代名家,终于有人发现他的价值,那是不是,别人也能稍微的注意一下,一直陪宁自泊旅行的好朋友?
文学这种东西,过了几百年,说不定,宁自泊就是当世的蒙尘明珠,将来就被人发现了呢。
第1章 锁链,食指
代漱云在这一头思考人生,宁自泊在那一头开始浑身发抖了。
本来他在脑子里写日记写的好好的,可是莫名其妙,他突然感受到了一股灼热的视线,在死死地盯着他。
而且越来越狂热,简直快要把人生交付给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