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熟悉的,一切却都是陌生的。
那个晚上,他抱膝缩在她屋子的角落,呆呆坐了一夜。
他曾经很多次在她的房间写过作业,这里曾是他最喜欢的地方,可没了她,这个房间不再有任何意义,哪怕她睡的床还在,也是冰冷的。
重要的不是地方,而是住在里面的人。
那之后,他再也没半夜爬窗进过那个房间。
向倾挽并不知道他在她搬家后又进去过她的房间,但她却能听懂他这句话的意思。
她伸手揉了揉他微乱的刘海,问道:“晚饭吃了吗?”
“没,一下飞机就过来了。”这一趟是江或亲自开车送他过来的,他之前没陪他去北城,所以今天来机场接了他。
向倾挽的存在,他之前去找他谈的时候就已经说过,经纪人和艺人关系紧密,他一开始就没想瞒着。
而且,别的经纪人可能完全无法理解,江或却不然。
提前告之江或,他以后和向倾挽见面能避免很多麻烦。
向倾挽看了看墙上时钟,差不多六点半,还不算晚。她原本是想叫外卖的,但纪绯一下飞机就朝这里赶,她不想用外卖打发他。
好在房子虽老,但地段很好,小区外就有一家中型超市,能买到菜。
“你自己先坐会,我去趟超市。”她说着,重新拿了伞走去门口。
他立刻起身跟过去,“你去超市干嘛?”
“买菜给你做饭啊!”她一边换鞋一边回头看他。
发丝随着她弯腰的动作落在她白嫩的脸颊上,让他看得心痒:“外面还在下雨,我和你一起去。”
“你确定你进得了超市?”虽然那家超市规模不大客人也少,但他一旦被认出就麻烦了。
纪绯已经在朝身上套那件黑色卫衣了:“刚才你不也没认出我,只要挡的牢,没问题。我不管,我一定要去,我还没和你一起逛过超市呢!”
向倾挽无奈,伸手扯掉他的卫衣,重新脱了鞋进房翻找出一件黑色连帽大马甲。款式非常老气,但帽口很深,而且是马甲,搭配他的白T恤,也不会热。
纪绯接过衣服先是嗅了口味道,又放在脸上蹭了蹭,然后一脸欣然的把款式老土的马甲穿上。
向倾挽:“……”又在干什么变态事!
等他全副武装后,她又替他拉上马甲的拉链,确保连脖子都露不出来,这才带着他出门。
****
外面雨还是很大,向倾挽的伞不算小,但她觉得两个人用还是有可能淋湿,正想着要不要上楼再拿把伞,身侧少年一把将她搂入怀里,然后接过她手里的伞,拥着她朝外走。
雨很大,他打伞的手很稳。
记忆里还是他身高和她相差无几的时候,每次下雨他总忘记带伞,她便会反过来去初中部的教学楼接他,然后撑着伞,和瘦瘦小小的男孩靠在一起走回家。
而现在,他已经长成男人的高度,可以把她整个护在怀里。
向倾挽扬了扬唇,侧身拽着他衣襟,又朝他怀里靠了靠。
口罩背后,少年压制不住上翘的唇角,把她搂的更紧了些。
超市没几步就到了,果然客人很少,蔬菜和冰鲜区靠近后方,这里人就更少了。毕竟附近都是老住宅,大家都习惯去菜场买菜,那里更实惠新鲜。
她问他想吃什么,买了青椒土豆番茄小白菜,又买了些五花肉和冰鲜的鸦片鱼。这家超市不大,菜的品种也就这几样,今天能买到冰鲜海鱼已经很意外了。
她把过完称的菜一一放入小推车,又问:“要不要吃冰激凌?”
“嗯。”他点头,推车跟在她身后。
冰激凌柜旁有一对母子正在挑选口味,那小男孩左看右看怎么也决定不了,他妈妈见有人过来便拉着他朝旁边让。
“谢谢。”向倾挽低头朝那个男孩子笑了笑。
男孩才五、六岁,长得很萌,见到向倾挽冲他笑,睁大眼睛一脸傻样,拉着身旁人的衣服小声道:“妈妈,妈妈……那个姐姐好漂亮啊……”
“嘘,姐姐能听到。”他妈妈摸摸他脸。
男孩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犯了错误,抬头有些不安的看着向倾挽,她微微弯腰,笑着冲他道,“谢谢。”
“姐姐说谢谢我!”这下男孩来劲了,直接拉住向倾挽的手,开始给她介绍冰激凌。这个什么口味,那个他吃过很好吃,这个没吃过但是广告里怎么说的,巴拉巴拉一大堆。
向倾挽便听他的随意拿了两个大盒装,回头才想和小男孩说再见,少年细长的手指已经搂上她的腰,脚步有些不耐的快速带她离开。
向倾挽回头冲小男孩摆手再见,搂着她的人更不满了,闷声闷气道:“干嘛呢,长得就那样,又不可爱!那么小就知道看漂亮女孩,还直接拉手!”
向倾挽:“……”这是连五、六岁孩子的醋也要吃吗?
他低头看她,用唯一露出来的眼睛和睫毛表达他的不满,向倾挽又气又好笑,伸手去揪他的眼睫毛。
他的眼睫毛是真的长,又浓密,她早就想摸了。
她指腹柔软温热,他睫毛微颤,闭着眼睛任她摸,等她收回手才睁眼,抓住她的手,和她十指交缠,紧紧扣住。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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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V章
两人经过日用品柜, 向倾挽拿了双男款拖鞋, 还有新的碗筷——她家里的碗筷都是认人的, 她的、苗蕊的、还有莎莎的。
回去时雨小了很多, 他们在等电梯时遇上了楼下的几个住户, 不过都是四五十岁的成年人,平时不太关注娱乐圈,加上纪绯裹成这样, 根本认不出来。
回家后,他卸了装备穿上新拖鞋拎着东西进厨房, 她则去房间换了身更舒适的居家服,等到出来时,发现纪绯已经站在水槽前洗菜了。
少年原本挺拔的脊背微微弯着, 低头抿着唇,表情认真的清洗着手里的菜,黑色刘海垂落在他挺直的鼻梁上,画面安静美好。
他的五官完全张开了,那时就已秀气无比的脸如今愈发精致, 有一种清透纯净的艳色。
他天生就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他属于舞台, 舞台亦属于他。
“你做饭吗?”她靠在冰箱上看他。
他回头看她, 她换上了白色的短袖居家服,那衣料很薄软,又贴身,愈发勾勒得她腰身纤细胸前圆润。
他看了一眼, 忙移开,嗯了声,“我做也行啊,我会做饭。”
“上次不是还抱怨我没给你做过饭?”她走过去,见他已经削干净土豆,洗好青椒番茄,连小白菜也泡在了水里,“你真会做饭?”
“嗯。”他跟着父亲去北城之后,他才知道他早就有了新的对象,那对象还有个儿子,比他小三岁。他因为工作而租的房子也早就退了租,他住到对象家里。他们犹如一家人一样生活,他所有的关心和爱护都给了那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他们才是一家人。
纪父不知是怕他不习惯,还是怕他的病会复发吓到他们,又重新从女方家里搬出,在外面重新租了房子,和他一起住。可是一个星期,他有五个晚上是不在家的。
钱倒是时常都会给,可再没有人会像向倾挽那样每一天三餐都叮嘱他吃饭,也没有人会在下雨的时候跑去他教学楼外面接他,更没有人会在他考了班级第一时,揉着他的头发称赞说“我的小绯好棒啊!”
没有了,再也没有人会像她那样。
在重新见到她之前,他得自己照顾好自己。
烧饭并不难,弄伤几次手,做出几顿难吃的饭菜后自然就学会了。
“还是我来吧,答应要给你做饭的。”她系上围裙,动作利落的将土豆和青椒切丝,洗净五花肉切块腌制,清洗鱼段加盐和胡椒粉去腥,又将小白菜和番茄切好,准备葱姜蒜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