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的猫总撩我/以猫为饵+番外(4)

作者:南岸有珥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欢欢喜喜的洗漱后,吃下的饭菜味道却和往日不同,以前的是味道不错,起码比她做的好吃,但现在的却是格外好吃,肉还多了很多。

难道换厨师了?

时初笑弯了眼,像是捡到钱的孩童,眼睛里带着闪闪发亮的光芒。

嗯,邻居是个好人。

*

而她所想的好人此刻正收拾着厨房,垃圾桶里面还能清楚的看见属于时初那份真正的外卖——红焖鸡块。

橘白的小奶猫围绕着他的脚踝打转,时不时用脸去蹭蹭裤脚,一边撒娇一边卖萌,池景珩终是无奈的洗了手用纸巾擦了擦,才蹲下身来。

“怎么了?”他挠了挠它的下巴,“是不是看见她,想见她?”

“喵~”它格外享受的昂头。

“你记性倒是不错,不过你也看见了,她对自己不好。”池景珩想起刚才时初那副困倦的模样,一看就是熬夜没休息好,“可是我跟她不熟,这得靠你自己了,毕竟她这么喜欢你嗯?”

“喵喵~”它像是在赞同。

瞧着小奶猫蠢萌的样子,池景珩忍不住扬了扬嘴角,漆黑的眼眸有些飘散。

由于工作地点转移,他不得不把A市靠近工作医院的房子收拾出来,但从未居住过的地方实在麻烦,东西什么也没有,过去看的次数也就多了。

所以路过宠物店时好几次都碰见她,全身裹得像头熊,与周围格格不入,看着就胆子小。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勇气,竟然无视了老板不虞的表情,硬是在里面呆了半天,而且只是在看一只猫。

大概是店里最便宜的一只。

看老板的神情便知道,她是常客,还是那种只看不买的常客。

店里人一多,她就有些慌乱的跑了,显然是很不喜欢和陌生人接触。隔了老远,他似乎还能看清她不知所措又紧张害怕的模样,脸色很白,明明裹得很厚,他却还是觉得,她很瘦,并且全身上下都诉说着几个字——我很弱很害怕,请不要跟我说话。

要是有坏人,第一个受害人绝对是她。

怎么会有这样的姑娘呢?

鬼使神差般,他走进了那家宠物店,然后买下了那只猫,当然,他也没想过会再次碰见她。

“喵~”小奶猫对着池景珩的裤脚又是挠又是抓的,像是在不满他没有理会它,想顺着他的腿爬上去,可惜太小一只,只好躺在地上,撒娇般的露出白肚子,不停地叫。

声声入耳,幽怨辗转。

细细的、糯糯的,听得人心脏发软。

池景珩回神,好笑的注视着打滚儿的小团子,遂了它的意,动作温柔的挠了挠白肚子,“乖,你好好看家,不准调皮。”

从某种意义上讲,她们很像不是吗?

也难怪这么有缘分。

他眼中的笑意溢出来,落了一地的星辉。

*

喂饱了小家伙,工作还得继续。

只是刚出门,池景珩的手机便收到了一条微博信息。

@初十V:虽然今天吃的外卖拿的过程有些曲折,但味道特别棒,比以前的都好吃,一脸满足。[爱心]

他目光一顿,在昵称上停留了片刻。

最后评论了一句就关了手机放兜里。

外面的阳光温暖如春,驱走了刺骨的寒冷。

池景珩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大步离开。

世界上真的会有那么巧合的事吗?

答案暂且未知。

这厢,时初满足的吃完饭,好心情的发了条微博。等她把垃圾扔了,其他事收拾好,再刷新微博时就已经有了上百条评论。

池家小公举:第一第一!!日常表白初初大大,爱你哟[爱心][爱心]然后,初你怎么又吃外卖!!对身体不好啊,我好想把我哥打包去你家给你做饭,要不然我也行……总之,外卖要戒掉戒掉!PS:新文什么时候开呀?书荒痛苦中……

毫不意外的看到熟悉的名字,时初弯了弯嘴角。

这个叫“池家小公举”的姑娘算是她的老读者了,从最初的冷到现在的微热,都几年了,她的身影一直在,昵称更是高挂在霸王排行榜上,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

她很感谢她的陪伴。

宋酒酒爱喝酒V:哼哼,看见啥了?我是不是要考虑考虑杀到你家去?[微笑]

缈V:简单的家常菜学起来,分分钟搞定。#秒拍视频#

初十的太阳:捕捉一只活的大大,日常催新文!PS:外卖吃多了对身体不好哟。

二十小可爱:哈哈哈哈,预测大大会被群嘲,不过真的好吃咩?求链接求地址。

……

珩之V:嗯,少吃外卖,不营养。

时初睁大眼,手指不由点上那个名字。

好吧,大V,粉丝百万,不是高仿,没错了,是本人无误。

这位大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闲情逸致了?

竟然还评论她的微博!

她指尖下意识点开他下面的回复——

一温清酒:啊啊啊啊,真的珩大,合影留念!

我爱学习:嘤嘤嘤听珩大的话,不吃不吃。

风风火火恍恍惚惚:所以,珩大和初大果然关系不一般吧,这明显是赤果果的关心啊~

fgjhh:CP粉举个爪!表白珩大和初初~

……

什么关系不一般,明明很一般好嘛。

时初无语的撇了撇嘴。

她虽然和珩之的确认识了两三年,可实际上,他们只有关于小说人设图、封面等的交流,属于正当的金钱交易关系,最多算个普通网络朋友。

即便她给他寄过她的出版书,但她并不认为珩之就是她的读者,说不定只是他的女朋友或者妹妹什么的恰好喜欢而已。

毕竟珩大的高冷不是虚设的。

他是真的毫不废话,只说重点!

今儿个怎么就下凡了呢?难不成是心情好?

时初只能想到这个答案了。

第4章

珩之,微博粉丝百万的画手大大。

凭借超高的手绘技巧、大气美腻的画风和神秘高冷的性格,迅速圈了一大波真爱粉。

可惜此人太高冷,发博全靠心情,每条微博还简洁的不得了,十指能数的手绘视频更是被他粉丝舔屏无数遍。

只因视频里面出镜的一双手实在太好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让人一眼便想到了古时的贵公子。

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相,但几乎所有人都默默肯定,他一定长得很帅,并且气质很好。

谁叫他们隔着屏都能感受到那种矜贵感呢~

如今这人竟闲心的评论了别人微博,可谓震惊了一大票他的粉丝,要知道,他们可是打滚卖萌死皮赖脸无下限威胁撒娇各种手段用尽,珩之大大依旧高冷的不得了,从不理会。

好吧,果然是人比起气死人。

其实粉丝早就习惯了,因为初十小说的封面全是他们家高冷的大大亲自画的,还没有加其他那些人设图、插画等等。

要说他俩没关系,他们死都不相信。

毕竟珩之接单少之又少,帮人画封面之类的更是数都数得过来,初十是唯一一个让他愿意长时间动手的人,如果没关系,凭他的性子,他会答应?简直胡扯!

所以看到他评论了初十的微博,他们震惊后便选择欣然接受,甚至还高高兴兴的跑去初十的微博下观光,称能和心爱的大大评论一条微博也是幸福。

时初:“……”

注意到微博评论已经超过她以前的最高记录,并且还在增长时,时初一脸懵逼,一水的评论“来看珩大的身影,顺便表白初十大大~PS:听珩大的话,吃外卖不好哟~”,看得她哭笑不得。

连忙对珩之回复了句“珩大说的都对”后,再去挨着回复宋酒他们。

大佬得特殊对待嘛!

当然,关于粉丝猜测他们关系的评论她便直接无视了。

时初是个俗人,既然珩之都不在意,她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他们并没有对她造成什么损失,而且态度也非恶意。

刷了会儿微博,她便放了手机。

打开笔记本,习惯性点开存稿文档。

一想到刚才那些等新文的读者,时初就忍不住勾唇,像偷吃了小鱼干的猫,满心愉悦。

被人肯定和认可是件很有成就的事,他们喜欢她写的书并且愿意相信着她,这些都使她感到特别开心,干劲十足。

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真正感受到,她还存在的意义。

就算不认识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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