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嫁得好就不一样了,与赵新民的关系让她明白,一些东西,她与叶世宏穷极一生都未必可以拥有,可对于一些成功男士来说,或许勾勾手指头,一切便尽在掌握之中了。
天暗透了,楚琴准备去开一盏灯,不想刚站起身,突然被人拦腰抱住。
她的身体微微一僵,但很快就舒展开来。
又不是第一次了。
赵新民埋在她的颈窝里,让她在自己的怀中转过身来,“怎么样?在这里上班可还习惯?”
赵新民的气息扑来,她的脖子有些发痒,可这样的滋味并不好受,浓重的烟味又熏得她脑仁疼,楚琴皱了皱眉。
所幸这会儿天已经黑了,赵新民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见她温顺的声音,“嗯,很习惯,谢谢赵局长。”
赵新民笑了起来,将怀中的美人搂紧,温软的身体是属于年轻人的,这让他感觉到重新活了一次。
楚琴也娇羞得笑着,半推半就,仿佛感受到一股气血涌上头顶,赵新民搂住她纤细的腰肢,刚要吻住怀中的她,嘴唇却被她的手掩住。
“赵局长,你别急,我先去把门锁了。”
说罢,楚琴像一条灵活的小鱼一般从赵新民的怀中游走,将门锁上。
落锁的声音盖住了轻轻的叹息声,再转过身时,她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后悔。
……
俞锦绣去俞承光那里看了看,饭点刚过,两百个饭盒已经卖光了。自从俞锦绣提议他可以与厂子里的食堂合作之后,他们的生意越来越好,虽说利润薄了,可量大了,自然是财源滚滚来。
照俞锦绣的话说,这叫“团体餐”。俞承光可不知道她这又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新鲜名词,他只知道他们放在陈婉妹那儿的大团结是越来越厚了,这样下去,恐怕他们“老陈快餐”的生意是势不可挡的!
“对了,我今天去看了看前边街口的店面。房东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加价把这店租下来,可我觉得,即便一次性拿下两家店面,对我们来说也不是难事。”
听着俞锦绣的话,俞承光的眼珠子都亮了。也不顾自己已经饥肠辘辘,他非要拉着俞锦绣去那两家店面看一看。
店面的大门紧紧关着,俞承光却看得有滋有味。这就是他们脚踏实地干出来的事业,现在一切都还没有上正轨,却已经有了这样稳定的收获,若是将来这两家店面真的被他们租下来,他们的未来是不是一片光明?
俞承光突然想到了他们第一天在宏德中学门口摆摊时俞锦绣说的话。
“承光,我让你去拼搏,并不是为了口袋里有足够的钱,我只是想让你感受成功的感觉,这是会让人上瘾的。”
俞承光这才知道俞锦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房子,车子,票子,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他在乎的是眼下能够靠自己的双手拥有一切的感觉。
如俞锦绣所说,这的确是能让人上瘾的####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有时候没有跟着大纲走,的确会有经不起推敲的方面。
谢谢评论区的意见,我都在反复看,会认真拿小本本记下来的~
第一百十七章所有物
两姐弟说说笑笑地回去,刚进院子,就闻到了家中饭菜的香气。
俞承光把今天赚的钱交给陈婉妹,她习惯了,不再推辞,把钱数了一遍,记在小本上,而后把钱放在一本书里,塞进书柜。
书柜里有好多的书,却没有落上一丝灰,陈婉妹的表情很认真,仿佛是在对待一件值得慎重的事情。
望着陈婉妹的背影,俞锦绣一脸的欣慰,面对这么多的钱,妈妈终于不再像之前那样彷徨而又不知所措了,因为现在她可以确信这些钱是靠她自己的能力赚的,那是拿汗水换来的,没有一丝的侥幸。
俞锦绣清楚地记得自己刚提出要和俞承光一起做小本生意时陈婉妹的表情,他们请她帮忙,她却只是一个劲摆手推辞,她说自己是一个没用的人,根本没办法挑起这样的大梁。
陈婉妹在家的时间太长了,她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的建树,没有办法为这个家庭出一丝一毫的力,可谁说做家庭主妇很容易?
俞锦绣比谁都知道陈婉妹照顾他们兄妹三人长大有多辛苦,后世总有年轻人宁愿出去上班也不想在家带孩子,为什么?那是因为在家里付出了再多的心力都得不到别人的一句肯定,反倒埋没了自己个人的价值,倒不如回归社会,到底还能体现个人能力。
俞锦绣不知道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她只知道现在的陈婉妹已经被岁月蹉跎,没有任何尖锐的棱角。可那又如何?只要她可以确信自己的价值,那就可以逐渐恢复自信。
把钱收好之后,陈婉妹要往厨房走,突然看见儿子和女儿笑眯眯地盯着自己瞧。
“你们看什么?妈脸上脏了?”
陈婉妹作势要抬手擦自己的脸,却不想俞承光和俞锦绣一人一边,亲昵得挽住了她。
“看咱们妈现在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了,不紧不慢地收了一堆的大团结,脸不红,心也不跳,。”
俞锦绣深表赞同,“那可不是?都是要当老板娘的人了,总是见过大世面的!”
一颗心仿佛被什么填满似的,温暖的滋味让她不自觉笑了起来。
“你们俩就知道拿我打趣!”陈婉妹赏了他俩一人一个白眼。
话音刚落,有人打开了门,是俞承国回来了。
见弟弟和妹妹挽着母亲的臂弯,他的眼底也染上了一抹笑意。
“哥回来啦,最近晚上总是不回家吃饭,是不是处对象了?”俞锦绣冲俞承国使使眼色,他无奈地摇摇头,“你这丫头,古灵精怪的……”
俞振发还在单位忙着,他们几个就准备先坐下来吃饭,俞承光帮妈妈端盘子,俞锦绣忙着去打饭,俞承光则是把外套先脱下,仔仔细细去洗了个手。
俞锦绣把饭碗放在桌上我,给每个人都分了一双筷子,白米饭香糯,家常菜美味,她的笑容就再也没有收起来过。
屋子里暖洋洋的,这是浓浓的烟火气,俞锦绣这才发觉,过去她不曾珍惜的,是她今生最宝贵的财富。
饭后,俞锦绣休息了两个小时,决定趁着夜色去跑步。
在后世,这叫“夜跑”,过去俞锦绣觉得这些人吃饱了撑着,有这精力干什么不好,非得跑到大街上去挥洒汗水。可现在,她却也乐在其中。
看来,不仅仅是身体变得年轻,连心灵和精神都变得年轻了!
俞锦绣沿着院子外的街,一圈一圈来回跑着,没打算跑到太远的地方。虽说这会儿的治安并不差,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若是真跑到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还真有点怕。
跑了几圈,她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抹了抹额头上的汗。
一个转身,突然看见路灯下一道颀长的身影。
他的个子很高,路灯却将他的影子压得很短。
俞锦绣并不常想起程廷,毕竟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合作伙伴而已。可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看着他唇角的一抹笑意,她的心跳居然陡然加速。
想必是今天跑快了,明天得悠着点,俞锦绣讪讪地想着。
走到程廷面前,她扬起脸看他,“是来找我的?”
“不是。”程廷的声音很干净,仿佛是从某一座空谷传来,带着荡荡的回音。
“哦,那我先回家了。”
俞锦绣从他身边走过,他的手却突然牵起了她的手腕。
程廷扯住了她的手,出于惯性,她止住了脚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向他跌去。好不容易才在与他撞个满怀之前站定,俞锦绣脸颊微红。
他笑了笑,双眸中是她满满当当的身影。
“虽然不是特意来找你的,但既然碰上了,一起去吃点东西吧。”
俞锦绣皱皱眉,“我一身的汗,想回家洗澡。”
拜托,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不算繁忙,下班后又是吃嘛嘛香,人生如此顺遂,怎么可能不长胖?即便现在身上还没长多余的肉,可她也得学着未雨绸缪,可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够自律而虚度了这年轻又美好的青春。
虽说程廷难相处,但想来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犹豫了片刻,她补充道,“而且我出来跑步是要减肥的,不想吃东西。”
把话说完,俞锦绣就要抽回自己的手,却没想到他虽没使多大的力气,但就是能将她的手心牢牢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