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片毛坡地,大多是荒草遍布,需要用镰刀把草给割了,然后想办法把草运到别处。
割完了草,露出不均匀的地面,还有一些地方会有突起的石头,这就需要用镐子把石头给凿开,再运走。
至于锄头,就是用来挖坑的了。
把一个个均匀的坑洞挖出来,才能种下果树苗,等着它们慢慢儿长大,挂果。
这果树的培育与栽种,自然不像那些一年生的作物,春天种下,秋天就可以获得丰收。
果树的生长期较为漫长。
一年的时间,最多也就是让它长大一些。
如果要挂果,至少也得三年。
这也就是一般农民和林芳不敢尝试的原因。
三年没有收益,都需要靠钱去养。
没有钱,这三年岂不是要喝西北风。
肖宇却是不同,他是搞研究的,自然是有经费的。
如果经费不足,还可以向上面打报告,请求支援。
再说了,他是教授,还有工资,怎么也不会把自己的肚子给饿着。
因此,这毛坡地,还只有他们这样有收入,又不怕种不出结果的人来包种。
然而,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林芳什么时候回来能签约。
这十几个人,也不能来来回回地跑,自然要找住的地方,还要弄吃的。
刚好林英要回门,大家还可以帮着她把酒席给办了。
顾维城看着那些人在毛坡地上劳动地热火朝天,心里却是有些空落落的。
这毛坡地在山上,能看着山下的小村庄。
昔日在这里生活的时候,和林芳的点点滴滴,也在顾维城的脑海中盘旋。
那时,他们都还小,并没有上初中。
如今,他已经是高中生了,生长发育也十分迅猛。
他的身高,也快接近一八零了。
这得益于,他有学校里时常打篮球,运动健身做得不错,加上父亲顾长青把每个月的工资都拿来安排在了他和三哥的伙食上,这才让他们俩都长得又高又大。
第227章 高亩乡
三哥顾维东更是早已达到了一八五的高度,如今也已顺利去某市读大学了。
那里有肖女士照顾,相信顾维东的日子,应该也过得不错。
回到现实中来,顾维城觉得,没有林芳的三合村,少了些生气。
他还是想看到少女天真烂漫,不为生活所累的笑容。
他几乎很少在林芳的脸上,看到哀伤或是愁苦。
在她的眼里看来,无论大小事情,即使父亲过世这样天大的事情,也不能压垮她稚嫩的肩膀。
对她来说,活着就是最好的。
她也因此而拼命努力着。
如今她去了高亩乡,还是跟林霜霜和她娘去的。
但顾维城却是有一些隐隐的担忧。
如果只是为了去那里买菜,大可不必如此。
所以,在下午吃晚饭的时候,顾维城就做了一个决定。
他拉住同样在吃饭的肖宇道:“舅,我们晚点儿去接下林芳吧?”
肖宇正在啃一个白面馒头。
干了一天的活儿,好不容易有吃的,肖宇自然是饿得饥肠辘辘。
这会儿听到顾维城的话,肖宇简直有种被雷劈的感觉。
“小五,你是不是真的中了邪了?中了一个叫林芳的姑娘的毒?”
显然,肖宇是拿顾维城和林芳开玩笑。
但少年白皙的面庞,却是无比认真和坚定。
“舅,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
“你先等等吧。
她是去给她大姐的回门席备菜,你着什么急啊?
又不是回不来了?”
肖宇说完这话,自己都想扇自己一嘴巴。
“她不是跟她的亲戚一起去的嘛,你还怕她回不来?”
言下之意,肖宇觉得,林芳没什么危险,用不着去接。
顾维城见肖宇不同意,他又叫不动那货车司机,只好走到一边儿生闷气。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林芳去那么远的地方,真的不太好。
至于为什么不好,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或许,真的是因为,没有看到她,就特别挂念她吧。
顾维城在心底里深深叹息一声。
但愿明天就能看到她了。
当天晚上,大家就住在那辆敞篷车上,打着地铺,第二天又可以接着干。
大家预备的是,用个三天的时间,把果树种下,再做好施肥的工作,以后就不需要那么多人在这儿管理这些树苗。
到时候就是肖宇和另外两名助手在这儿守着那些新种的果树苗就可以了。
这两天,自然是要抓紧干的。
天边快要擦黑时,人们还在山上干着活儿。
顾维城也没有闲着。
为了不让自己东想西想,只能用体力劳动来转移注意力了。
顾维城已经十六岁了,身强体壮,做起农活儿来,也不比农村的小伙子差。
只是他的长相,他的气质,还是与一般的农村孩子不同。
太耀眼了!
就在顾维城他们在三合村的毛坡地里干着农活儿时,林芳和张翠香,林霜霜母女,却是来到了高亩乡。
说到这个乡,还真是山高坡陡,地势偏僻。
难怪这张翠香以前很难得回一趟自己的娘家。
第228章 张家
连带着,林霜霜他们兄妹俩,也很少回来。
不过一回来,那待遇,就跟贵客似的。
张翠香的父母都在,也是六十好几的老人。
他们对林霜霜的态度,那叫一个好。
对林芳,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林霜霜的外婆,一个和张翠香长得极相似的刻薄相老太婆,把林霜霜拉到一边儿道:“这就是你那个死鬼三叔的女儿?”
林霜霜怕外婆得罪了林芳,一会儿她拔脚跑了,便对她外婆道:“婆,你可别这么说,人家都够可怜的了。”
“哼,鬼知道是不是她这个扫把星给克死的?”
林芳远远的,也能听到这老太婆对自己孙女儿说的话。
难怪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女儿。
这老太婆这么爱说人家是非,不分青红皂白,就说她林芳是扫把星,那张翠香心思如此歹毒,也是从她娘那里学来的了。
张翠香一到她娘家,就跑得没了踪影,也不知道是忙啥去了。
林芳背着自己的挎包,孤零零站在这家的农家小院儿里,认真观察这里的环境。
四周是有土坯筑成的矮墙。
是真的矮墙,大概也就一米八的高度。
这种高度,如果想翻出去,实在是太容易。
林芳觉得,估计是因为这家太抠了,舍不得多花点儿钱,才会把墙修得这么矮。
这家也养着鸡鸭,猪,狗。
重点在于,狗!
那是一条全身通黑的土狗,那长长的狗嘴,火爆的个性。
从林芳来到这个院子里,那狗就没有一刻停止过狂吠。
那狗叫声,听得人心中一顿火起。
然而,这家人也没有一个来阻止的。
林霜霜的舅舅,也就是张翠香的两个兄弟,也在院子里住着。
就像从前林芳和大房二房家没分家时,是一个样儿的。
大家在同一个院子里,从不同的房门进出,也算分家,只是没有分院儿。
张翠香的两个兄弟,看到林芳时,都跟看什么稀奇似的。
两兄弟还一起议论来着:“这就是大姐带来的那个丫头?”
“是吧。”
“可惜了。”
“可惜啥?”
“这么水灵灵的,唉。”
“少说两句,不要管他们林家的事。”
没错,在张家两兄弟看来,张翠香是林家的儿媳妇儿,就是林家的。
她林家三房的侄女儿弄到这高亩乡来,强嫁给屋背后的张家傻子。
他们两兄弟是不参与的,也不做评论。
总之,都是他们林家的事情。
林芳耳听八方,眼观六路。
尽管低着头,一副很顺从的样子,但心里自然是在盘算着的。
当天晚上,林芳就和张家一大家子坐在一起吃饭。
桌上就一个独菜,还只有那么一点点。
说实话,这真是应验了林芳的猜测。
张家人,太抠!
按理说,张翠香往娘家拿的好处不少了。
林大海又那么会挣钱,这娘家人不该对自己嫁出去的女儿这么抠吧。
但事实上,张家就是这么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