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出书版)(28)

我拆开第一封,是一张音乐生日卡以及一张信纸,信纸上有长长一段话:

我记得你曾抱怨过我记不住你生日,这可不怪我,我记性不太好嘛,老弄不清楚你究竟是4月5号还是5月4号,真痛苦。这次我回老家碰见你妈妈,我特意问了她三遍,才记住。可是你也知道呀,我健忘,索性未来十年的生日卡都写给你。不过你可不能一次性全部拆掉噢!

最后她写,莫良 ,对不起。

她懂得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情意,她懂,所以,她说对不起。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唐诺有着俏丽短发,明亮大眼睛,清浅笑容,在夕阳西下的操场上与一只排球死磕,毫无章法的抛球,球跌落好远,她捡回来再抛,如此反复,不知疲倦。

半夜梦醒,一头一脸的汗,我心里忽然间升腾起一股无可名状的恐惧。再也无法入睡。

那种恐惧带来的心神不宁并未随着天亮而消失,直至几天后明媚找到我的公司来。

那是我第二次见明媚落泪,她蹲在我面前,双手抱肩,仿佛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发出悲怆的呜咽声。

唐诺最终还是放不下,选择同样的方式追随那个男人而去。我早该预料到,她的爱从来都是这么激烈,像一块尖锐的玻璃,刺穿别人也刺穿自己。

她最后一条短信发给了明媚,她说,不要为我伤心,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一连两天,我窝在出租屋里不吃不喝也不睡,就那么傻傻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脑袋空空。

明媚蹲在我身边,饭菜换了好几次,她哄我求我,直至最后她再也忍不住,一边将我拽起来一边怒吼,莫良 ,你难过你悲伤你可以放声痛哭没有人会笑话你,你不要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这世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

她说得很对,没了唐诺我依旧能活下去,只是,胸腔里最重要的那个位置,空了。

骂完后她将饭菜推到我面前,我只看了一眼,便跑到洗手间狠狠地吐了起来。胃里空空如也,除了胆汁水什么都吐不出来。此时此刻,我忽然想起一桩无关紧要的事,某次看娱乐八卦,讲孙红雷不按脚本演戏,该痛哭时他竟然跑去呕吐,导演跳脚责怪他擅自篡改剧本,他却反驳的有理且刻薄,他说你一定没有真正悲伤到绝望过,那个时候人是没有眼泪的,只会想吐。

时至今日,我深有同感。真正难过悲伤到绝望时,只会觉得这个世界,真恶心。

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怨恨唐诺,她真自私,她带走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生命,她带走的,还有我整个青春年华里那些情深意长到无法言说的爱恋,长长岁月里那些美好记忆,以及,那个年少的我。

09年初秋,明媚过了她26岁生日,我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指环,并向她求婚。她陪我走了9年,而一个女孩又有多少个9年可以虚掷。她的17岁到26岁,同样是她人生里最美好的年华。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明媚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我的手背,滚烫炽烈,仿佛那些流失的岁月的回声。

她泣不成声,紧紧拥抱住我,良久良久。

我们回老家领证,民政局在县城,堂哥开车送我们去,他陈旧的小面的上有许多如今几乎难以找到的音乐卡带,他顺手塞进去一盘,女歌手低沉飘渺的声音响起,是一支很老的粤语歌:

莫失莫忘,愿你偶尔想起我

期望你紧记吧,昨天许多

莫失莫忘,愿你会记得起我

来日再相爱吧,可以么

……

车窗外初秋的天空湛蓝高远,清晨的阳光细碎洒在挡风玻璃上,金色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偏头,目光恍惚地落在车上一本翻开的老式日历上,2009年9月9号,距我初次见到唐诺,整整十年。

时光便利贴:

2009年的夏天,L从苏州回老家探亲,特意到长沙来看我。我请他在小酒馆里喝酒,我们零零散散聊了很多,从酒吧出来很晚了,我帮他叫了辆出租车,他坐在车内,朝我挥挥手,说再见。

我站在夜色中目送他离去,看着出租车一点点消失,我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跟我说再见了,与那个存在于他心里十年的我。

当晚回到家,我打开WORD,写下了这个故事题记那一段话。这故事,为L写,为他情深意重的十年而写,为那些单纯美好的年少岁月而写。

故事的最新后续是,L在2012年结婚了,现在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爸爸。

祝福他。

3.空尽欢

岁月终将她的爱耗尽。

楔子

她在机场安检处被他截住。

他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将她拽往停车场。他用了蛮力,她吃痛,低吼:“放开我!”

他置若罔闻,加快了步伐,几乎是半拖着她走,她手中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令她好几次踉跄着差点摔倒。

夜色正浓,盛夏的风夹杂着滚滚热浪,她却只觉得冷。

他将她粗鲁地塞进车里,然后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之箭,驶上了高速。

许尽欢望着他的侧脸,嘴唇紧抿,这是他盛怒的表现,可此刻,疲累与绝望令她无所顾忌,

“砰”地一声,一阵强风灌进疾速行驶的车内,狄彦偏头,车门洞开,副驾上空空如也。他瞳孔急速收缩,脸色如死灰,慌乱中去踩刹车,双脚却止不住地微颤,车子最终歪斜着撞上公路的护栏……

痛,浑身散架般地痛。许尽欢躺在马路上,感觉脑袋像是被挖开,温热的液体一波一波汩汩往外冒,瞬间模糊了视线。愈加强烈的昏眩感袭过来时,她沉沉地想,真好,真好啊,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狄彦,纠缠了这么久,如果活着我没办法离开你,那么就让自己死了这颗心吧。

手术室外。

灯光惨白,寂静无声。狄彦靠在墙上,指尖的烟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燃,长廊里并没有风,他发觉原来是自己手在发抖。他的白衬衣上血迹斑斑,那颜色刺痛他的眼。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攫取他的心。

两个小时后,许尽欢被送进重症病房,陷入深度昏迷。

医生说,头部撞击厉害,颅内有淤血压迫神经,能否醒过来,看病人自己意志,与天意。

她的意志……

他想起事发前她说的话,哪怕死,我都要离开你。

隔着玻璃门,狄彦望着病床上安静苍白的尽欢,真想冲进去狠狠扇她两耳光,可他却连推开病房门的勇气都没有。

是他,是他将曾经那个生动活泼的许尽欢变成了如今这副绝望死寂的模样。

三年多过去了,狄彦一直记得初次见到许尽欢时的画面。

巴比伦会所顶楼的旋转餐厅里,她穿着格格不入的白T、破洞牛仔裤,棒球帽下绑了个高马尾,站在餐桌旁举着刀叉,指着她对面的男人大声说:“狄彦,我给你说,我不嫁!去他妈狗屁的联姻!”

对面的男人神色尴尬,蹙着眉说:“小姐……”

“别打岔!”挥挥手,她抓过水杯咕噜噜喝一大口水,将杯子搁得掷地有声,“我说你们男人咋这么没出息呢,做生意靠真本事,拉个女人来牺牲算怎么回事……”

对面男人脸色愈加难堪,起身招手:“服务生!”

服务生刚动,就被狄彦抬手拦住,他迈步过去,在许尽欢身后站定:“许尽欢小姐。”

“干嘛,忙着呢……”尽欢不耐地回头,却在看清来人的面孔时倏忽噤声,整个人愣住。餐厅里的灯光是暖色调,不知是否狄彦眼花,他竟然看到她的眼神在那一刻变得特别明亮,神情从不耐到恍惚再到……惊喜?

他按下心头疑惑,伸出手:“你好,我是狄彦。”

尽欢终于回过神来,指着狄彦,又指着被她莫名骂一顿的那个男人,“你……他……你……”

狄彦指着她身后的餐桌号305:“我订的是503。”

尽欢低头,掩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后来那顿晚餐尽欢吃得十分不在状态,狄彦只当她是因为尴尬。而他,本来就对老爷子强逼的联姻十分反感,因此那顿饭在彼此的沉默中草草收场。饭后他送她回家,下车时他忽然叫住她:“许小姐,说实话,我对这桩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没兴趣。很高兴你我达成共识。再见。”

七微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