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但是你得答应我两件事。”
其一是他伤口愈合奇慢之事,他希望她为他遮掩保密,手术方案也需因此调整;其二,“等我能听见声音了,你再与我跳一支舞可好?”
--
手术进行得很顺利,只是恢复期有些长。
战争逐渐白热化,连租界也不再安全。一颗炮|弹落在学校的院墙外,幸好是哑炮没有爆|炸。校长决定带孩子们去乡下躲避,他本想留下来,澂笙说城里枪炮的噪音太大,对他恢复不利,劝他去乡下清净的地方养好了再回来。
他和校长一起带着十几个孩子去了校长的故乡,距离原来的城市有三百多公里。校长说服族人把废弃的祠堂改造成校舍,他拿出原本准备结婚养家囤积的金银,用以修缮和维持日常用度。校长讶异于他居然有那么多钱。
乡下还算安稳平静,几十里外的县城有少量日军驻扎,中间隔着丘陵,使这一带免于战火波及。翻过一座小山,走十几里山路,镇上有附近唯一的电报所,他每个月步行去那里给她发一封电报。
其实有许多话想对她说,但是她已经结婚了,与丈夫恩爱和美,那些话就不适宜说出口了。好在他是她的病人,需要定期反馈病情,还有这冠冕正当的理由与她联络。
电报按字收费,所以每一封都非常简短。好像又回到了第二世与她在寺庙里一起相依为命的日子,两个人都不会说话,也不嫌弃,互相练习纠正,仅凭断续的字词便可以交流无碍,旁人都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到拆线前的几个月,手术创口长得差不多了,他已经可以听到一点模糊的声音,隔着纱布嗡嗡嗡的,遥远而又新奇。他小心地按捺住那份雀跃好奇,期待等她为他拆开纱布,听到人世间的第一句话是来自于她。
到了约定的日子,他独自背起行囊,步行转汽车再转火车,越过重重关卡、绕过交战区域去找她。城里的日军数量少了许多,报纸上说战局正在扭转,日本人开始吃败仗撤退了,很多地方的驻军都被调去了前线支援。
接待他的是一位陌生的年轻男医生,以为他不会说话,在纸上写:“贺医生好几天没来医院,叮嘱若有手术病人来复诊拆线,由我接诊。”
他也写字问:“为什么没来?”
“没说,可能家里有事。”
家里什么事会让她放下救死扶伤的重担?两年没见了,她和慕剑晖还好吗?有……孩子了吗?
电报里她只下医嘱,除了说过一句打算送岳南榽去英国寄宿学校,再未提及私事。
拆线后他听到医生护士们说话,原来他一直通过唇形辨认的那些语言文字变成声音是这样的,他还无法把它们一一对应起来。
虽然能够听见了,但他依然有30分贝左右的听力损失,汽车鸣笛声在他听来只相当于儿童的玩具小喇叭,正常对话则如耳语呢喃般轻微。
复查做到一半,急诊忽然送来一批伤员,城南发生枪战,波及平民。医生不得不先撇下他,去抢救更危重的病人。
他离开医院,把床位腾给伤员,去慕剑晖家里找她。
城南的巷战还在继续,战火烧红了半天天空,供电设施被摧毁,近处则一片漆黑。幸存的人们连烛火也不敢点,以免成为黑暗中引人注意的目标。
慕家人去楼空。他绕到背面院子,发现草坪上有可疑的新鲜血迹,一路滴到后门口。
受伤的人是慕剑晖,他腹部中了一枪,伤势严重,却不去医院就医,连回自己家都偷偷摸摸地从后门翻进去,拿出药箱来自己处理伤口。
最关键的是,他手里还有两支枪,这可不是银行职员会有的东西。
他轻而易举就把慕剑晖的枪缴了械。慕剑晖就着火光认出他来:“你不是去了乡下吗?——你也受过训练?”
他要送慕剑晖去医院,慕剑晖不肯:“枪伤……会被发现的。”
“医院里收了不少平民伤员,就说是流弹所伤,不会怀疑你。”
“别管我,去救澂笙……”慕剑晖失血过多,也可能是惊恐担忧所致,嘴唇都在哆嗦,“她……被日本人抓走了。”
他一把扣住慕剑晖的胳膊:“抓去哪儿了?”
“不知道……可能在、在金盛路据点附近。”
他恨不得立刻插翅飞去金盛路,但是如果把慕剑晖留在这里不管,他很快就会失血休克,必死无疑。
他替慕剑晖简单包扎止血,正要赶去医院时,客厅的电话铃声忽然响了。
慕剑晖的意识已不甚清醒,强撑说:“电话……重要……”
他把人背到电话旁,将听筒放到慕剑晖耳边,他只说了一句“澂笙”,便脑袋一歪昏死过去。
是她打来的?
他从未用过电话,慌里慌张把听筒和话筒拿反了。左耳听力差些,又换到右边。
他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
夹杂在兹兹的杂音中,一个全然陌生而又无比亲切的嗓音,虚弱、低微、奄奄一息。
欣喜只有一瞬,继而遍体生寒。
他辨别出来今天刚刚学会、与口型文字对应上的几个字。她说:“我在……救我……”
但是中间那些陌生的音节,他不知道它们代表的含义。
她生命垂危时向他发来的求救信息,他听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字数又超了,没写完。
赶紧去把上章打脸的flag删掉。
第64章 番外(5)
他找到她的时候, 她躺在干涸的血泊中,浑身都冷透了, 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支求救的电话。
这是他第九次亲手埋葬她了, 以前有过寿终正寝,也有过年华早逝,悲伤并不因为经历得多而冲淡, 反而一次比一次更沉更深。
慕剑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 出院时日军已经撤离了这座城市, 他穿着军装来道别。
“小榽说他想跟着你,我也快要上战场了,以后拜托你照顾他。”
慕剑晖把澂笙留下的遗产都给了岳南榽。小毛孩现在长成了小少年, 眼眶红红的,屏着男子汉的尊严不在人前掉泪, 手在背后却揪紧了他的衣服下摆。
“我们结婚是组织安排的, 为了互相掩护,连我的父母也不知情。”慕剑晖说, “她有一双鞋, 穿了四年, 修到无法再修也舍不得丢, 因为那是你送给她的。”
人真是复杂矛盾的动物,嘴上说的未必就是心里想的。
“她说自己这辈子对得起父母家人、对得起家国人民,唯独对不起你,欠你的只能下辈子再还了。”
很好,她又欠着他了, 还会再有下辈子。
他游离于人世太久了,从未真正融入过人类社会。他习惯于做她的从属附庸,她想要什么就是什么,只管依从她护她,没有自己的主见。但这不再是一个单靠体能武力就可以保护别人的世界了,如果在她眼里他不是一个只会被她连累、碌碌无为的聋哑学校手语教师,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
能够长久陪伴她、护她周全的应该是一个男人,而不是一只丛林里的公猴子、一个唯命是从的奴隶。
她几乎没有留下什么遗物,那双珍贵的鞋子也在战火中随房舍一起被毁。只有一块百达翡丽的老怀表,是他们刚在一起时她送给他的礼物,里面夹着一张她自己最喜欢的小像,分手时留给了他,其他东西都被她带走了。
半年后日本投降,他在阵亡烈士名单里看到了慕剑晖的名字。
他送岳南榽去英国读书,那也是澂笙少时求学的地方。他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交了一些朋友,英国医生为他配了电子助听器,他还去听过她喜欢的作曲家举办的音乐会。
刚去时他不太适应高热量的西式饮食,还按照以往的食量吃,过了好几年恶果才显现,他惊愕地发现自己居然长出了小肚腩,体重增加了十公斤。
澂笙不喜欢大腹便便的男人,觉得他们脑满肠肥、臃肿不堪。他花了更长的时间才把肥肉减下去。
后来他知道是因为自己基础代谢低于常人,这在清苦艰难的时候帮助他活下来,但到了物质丰富的现代社会就成了弊端,他必须小心控制饮食和运动量,否则便会发胖。
这具光鲜好看的皮囊,大概就是他最吸引她的优势长处,他得好好爱护珍惜。
岳南榽继承了父亲那边的经商天分,加上他的协助,二十五岁已经是身价不菲、小有名气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