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了?”明稷连忙看过去。
“是啊,”刘术按下开关,信号灯显示正在充电,他解释道∶“电充完就能用了。”
“你跟我说说,你这个游戏,”
既然手环在充电,明稷干脆一屁股坐在他床上,问道。
说起刘术最得意的东西,他沾沾自喜道∶“姐姐知不知道什么是全息网游?”
全息网游,科技高速发展下的游戏产物。
是指通过游戏头盔或游戏仓,将脑电波反射到系统中的一种网游形式,仿真度非常高。(注1)
“对!但游戏仓跟头盔是初级全息,已经out了!”刘术说道∶“现在流行手环、项链、戒指这种小的载体!像荆楚那个《乱逢》,载体就是一块牌子,可以当吊坠。”说完他嗤了一声,表示对荆楚科技的鄙视。
“我开发的《倾城》就是这种全息网游,”
“然后呢?”明稷问道,她脑海里不知怎么突然浮现出一种想法,连忙按住刘术的肩膀∶“我问你,如果……比如你开发的《倾城》,在游戏的虚拟世界里,可以同时拥有多个玩家吗?”
刘术咧嘴∶“当然可以啊!”他摇摇头∶“一看你游戏玩得就少,这种联机游戏趣味性就在这里啊!”
“每个玩家进入世界的身份还会不一样呢,譬如可能出身不一样啊,走的剧本不一样啊,攻略的NPC不一样啊等等,趣味性很高的!”
“而且,剧情人物都——超!帅!”刘术说起他擅长的东西简直眉飞色舞,最后又想起胎死腹中的《倾城》,眉宇间一阵阴郁∶“该死的荆楚科技,我诅咒他们当家人死老婆!”
充电的信号灯从红色转为黄绿,代表电已充满。
明稷拔走手环,对刘术说∶“谢了,你小子魔改我剧本的事今天饶了你,下次再跟你算账!”
“哎哎……”刘术眼看着她一瘸一拐走了出去,嘀咕道∶“我怎么老看那手环那么熟呢……”
。
明稷的父母早在十几年前就离婚了,明父再婚,明母于几年前过世,剩她一人孑然一身。
对于这个世界,她确实没什么放不下的。
塑料手环的质感蛮好的,按钮在靠近身体内侧的地方,明稷拍拍脸,深深吸了一口气。
按下按钮。
手环里漏出的蓝光创造出虚空,巨大的轰鸣声十分熟悉。
「欢迎来到,全新世界——」
……
刚醒过来的医学奇迹明小姐没几天又昏迷了过去,并且怎么都叫不醒。
医生们给她进行了全方位的身体检查,各方面都显示她一切正常。
仿佛只是睡着了,明天就会醒。
郝姐跟在西装保镖身边,急忙向雇主解释∶“殷先生,您听我解释,明小姐昨天真的还是好好的啊!”
细瘦的手腕上挂着黑色的手环,闪烁着蓝色的光点,显示这东西正在运行。
“谁给她的?”
拥有一头栗色短发的男人五官卓越到精致,身上的气质仿佛经过千年沉淀,迷人而冰冷。
“是……是……”郝姐其实也不清楚昨天那人的名姓。
“哟!是你啊!”刘术刚好从病房门前经过,一眼就看到了仿佛黑/社/会/出/街的排场∶“喂你怎么在……我姐姐怎么了!”
白妞将他推进病房,郝姐一眼就认了出来∶“昨天明小姐见过这位先生!还聊了好久!”
“我姐姐怎么了?你把她怎么了!”刘术瞪着对方,一副要跟他拼命的样子。
“我告诉你殷战!你的《乱逢》涉及严重抄袭,原著作者并没有把《倾城》授权给你改编游戏,你就等着败诉赔偿吧!”
“对了,你还不知道原著作者是谁吧?”刘术哼哼唧唧∶“就是我姐姐!我哥会代替姐姐以刘氏集团的名义上诉,你等着接律师函哟!”
殷战慢慢站了起来,近一米九身高的他让整个房间瞬间变得逼仄狭小,他冷冰冰地看向刘术∶“侵权?夫妻双方有一方无自主意识前提下,另一方自动继承其名下著作权,”
“换言之,我出资使用我妻子名下的小说,需要经过谁的同意?”
“哪怕需要经过谁的名义,也与你刘氏毫无关系。”
“你强词夺理!什么你妻……什么玩意儿!?”刘术刚刚意识到他说了什么,无比惊讶。
殷战对身边人说∶“吩咐下去,今天就转院。”
“是,先生。”
殷战弯腰温柔地抱起睡得毫无知觉的明稷,经过刘术身边的时候,示意了一下她手腕上的手环。
“对了,开发《乱逢》还是你给我带来的灵感,原本是想自用,谁知道她住院真的太烧钱了。”
一向冰冷的男人面对怀中人的时候露出了两分别人从未见过的温柔,刘术还没从震惊里回过神来∶“你该不是骗我的吧!姐姐什么时候结过婚啊!”
“结过,只是她忘了。”殷战轻声说着∶“我会让她慢慢想起来……在那个世界里。”
“喂……喂!!”刘术拍着轮椅扶手∶“我没听明白,你给我回来说清楚啊!喂!!”
第145章
明稷站在一处高崖上, 初夏的风有点大,差点没把她瘦弱的身子,给吹下去。
“这是……哪啊?”
放眼望去, 底下是四四方方的城, 建在群山环抱里, 她看见山下的人像小蚂蚁, 一只、两只、三五只地缓慢移动。
张开五指,她右手臂上皮肤细腻光滑, 那道时不时会隐隐作痛的旧疤不见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明稷盘腿坐在地上:“……”
宽大的病号服松垮地挂在瘦弱的身上, 她这吃了一年多营养剂的身子比弱鸡强不到哪去。
她……为什么会从‘李明稷’那身子里脱离出来?
走前是即将升职王后的太子妃, 回来后成了头发乱糟糟的女变。态,这落差要不要这么大啊!
天下这么大,她要怎么回到郢都啊!
“阿西……”脏话脱口而出, 明稷踩着宜室的棉拖沿着山路慢慢往下走。
上山的樵夫与明稷擦身而过, 他身后粗布衣裳的女孩看清明稷的脸, 尖叫了一声:“鬼啊!”
明稷左右看看,狭窄的山路只有她和樵夫二人, 她指着自己:“你说我啊?”
“啊啊啊……!”胆小的女孩差点没昏过去。
樵夫父女住在山下的茅草屋里,家里还有一个娘, 门口开垦了一块园子, 种着一些花草,稀稀拉拉的。
农妇给明稷端了一碗粗米粥:“慢慢吃,锅里还有。”
明稷是真的饿了, 连喝了半碗稀粥才停下,挟一块萝卜干咸咸嘴:“大姐,这是哪里地界啊?”
“我们这里叫清化山,往北三十里就是国都绛城。”农妇解释着,把锅里的米粒全捞到明稷碗里:“姑娘怎么会一个人在清化山上啊?”
绛城?
明稷倒抽一口凉气:“这里是晋国?”
“是啊。”农妇点头。
“我……”明稷一下子卡壳了,有些失落得说:“我大约是……迷失了方向。”
农妇娘眼里升起怜悯,这姑娘皮肤细腻白嫩,十指纤长,一瞧就是家里娇养的,没准是哪家大户的闺女,再看她衣衫不整,没准是遭了山贼,刚刚死里逃生……
剩下的农妇娘不敢细想,这时那个胆小的女孩抱着衣裳走进来:“阿……阿娘……”
她叫秋妹,才十二岁,是农妇唯一的女儿,樵夫把明稷救回来以后又上山打柴去了,家里只有这对母女。
“衣裳……给姐姐……”秋妹十分胆小,又有些结巴,怀里抱着粗布衣裳,脸红扑扑的。
明稷心里一阵暖和,冲她笑出了个小虎牙:“谢谢秋妹。”
换好衣裳以后,农妇给她挽了两个小苞苞,和秋妹同款发型,明稷端详着超糊铜镜里的自己,心说总算没那么像妖怪了。
秋妹兴高采烈地打来热水给明稷洗脸:“姐姐……好美啊!”
明稷摸着滑嫩的脸皮笑眯眯,这是她自己的脸,相比起李明稷精致英气,多了几分妩媚俏皮,这可是从小到大被夸着好看长大的一张脸!
“对了,”明稷似是想起什么:“如今是什么年月了?”
“如今啊……”农妇娘摸摸下巴:“如今是二世王当政,他登基刚五载,后宫有位娘娘,倒是还没有子嗣。”
二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