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经有很多管唇膏,满满当当地摆了一个透明的亚克力柜子,各大牌子的热门绝版色号都有,只不过留在了别墅里,估计被西装男拿去当画笔画着玩儿了。
陶晗旋出唇膏,正红色的膏体散发着淡淡的巧克力香味。
她看了一眼正在读英文的陈简。
自从跟这家伙认识之后貌似都没怎么打扮过,每天忙着跟他斗智斗勇然后赚钱,最好是某天发大财,把陶东明欠的窟窿都补上,那样他就不用在国外东躲西藏了。
今天高中同学联系起来,她突然觉得以前的自己仿佛跟现在离得好远。
以前的陶晗高傲,谁也看不起。
现在每天上班时酒吧里的服务生总爱来找她聊天。
以前的陶晗被陶东明捧在手心里,不识愁滋味。
现在的陶晗要算这个月挣了多少花了多少,给自己买几件新衣服。
陶晗不自觉地笑了下。
要是以前有人告诉她你将来会喜欢西省十岭村某个黑不溜秋穿着旧西装红秋裤上台相亲的乡村爱因斯坦,
她一定原地自杀,分分钟不带犹豫的那种。
陈简听见陶晗的笑声,转过头来:“你笑什么?”
“别管,读你的书去。”陶晗耸了一下鼻子,对着少年清俊的脸。
陈简乖乖转过身,继续读。
陶晗掏出小镜子,对着镜子涂起了唇膏。
膏体抹开,好像巧克力化在了嘴上,颜色是年轻又娇艳的水红色,和她瓷白的皮肤反差强烈。
陶晗抹完唇膏,对着镜子抿了抿。
镜子里的女孩不施粉黛,唯有唇上的一抹红格外显眼,像是一幅意境幽远的水墨画,被有心之人点上一抹朱砂。
陶晗很开心,合上镜子,背靠在床头,继续听陈简读英文。
他读的语速偏慢,男孩子嗓音低沉磁性,好听是好听,可是却跟以前高中班上的政治老师有异曲同工之妙。
陶晗耷拉着眼皮,没坚持多久就被催眠了。
第二次睡在了陈简的屋里。
于是等陈简读完的时候,一回头,发现陶晗靠坐在她床上睡着了。
上一次好心想把她抱到床上去,结果搞了个大乌龙,差点被冠上“人渣,败类,乘人之危”的恶名,这一回陈简想了想,还是决定把陶晗叫醒。
起床气大就大吧,他忍着。
陈简放下书,轻轻走近,想要推一推陶晗让她醒醒,却突然发现今天的女孩好像有些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呢?
陈简的目光落到女孩的唇上。
唇上的一抹嫣红格外动人,微凸的唇珠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光亮,而她皮肤又那么白,像是一颗沾着露珠的樱桃,摆在了莹白的瓷器上。
陈简动了动唇。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有点热,是上次砸破了头的后遗症还是怎么着,脑子晕晕乎乎的,心神荡漾。
陈简想到了刚才《小王子》里的那株玫瑰。
玫瑰浑身带着尖尖的刺,陪着小王子住在612星球,是她让小王子负气出走,却也是她让小王子牵肠挂肚,最后发现她是那么的独一无二,爱得心悦诚服。
那株玫瑰的颜色,一定跟她唇上的一样娇艳。陈简想。
他鬼使神差的低下身。
他想轻轻地亲一亲,亲一亲少女脸颊,在上次她给了他的那个吻之后,无时无刻都在想。
可是他怕陶晗不愿意,于是只能忍着,然而现在看着她的睡颜,想到了上次她说的“人渣,无耻,乘人之危”。
陈简凑近的时候想:我就今天无耻这一回,就这一回。
他的呼吸落在女孩的脸颊上,然而就在快要亲上的前一秒,睡梦中的人似乎觉得脸颊痒痒的,轻轻偏了一下头。
柔软的唇瓣略过,毫无预料的,相触。
陈简倏地睁大眼。
陶晗睡了一会儿之后醒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陈简满脸通红,双手不安的拧着,眉头微蹙,表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这模样,一看就像是做了什么坏事。
陶晗狐疑地看了看。
她立马发现少年唇上有一抹红,并且红的很是不均匀,像是被人偷偷胡乱擦上去的。
陶晗又扭头看到了自己的那个化妆包,一管口红露在外面。
“你,”陶晗轻声质疑。
陈简立马慌了,表情愧疚万分,手足无措:“对不起,我,我……”
陶晗看着他慌乱的样子叹了一口气,说:“你以后不要偷偷抹我的口红。”
她以前还从来没发现这家伙竟然有这种变态的嗜好。
“啊?”陈简抬头。
陶晗又瞟了一眼他唇上的那抹红色,发现在他脸上竟然显得莫名和谐,于是轻轻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小东西,
女装大佬。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灵乐的地雷!
今天脑洞来了挡都挡不住,我又开了个预收,大家收藏一下好不啦,如果感兴趣的人多的话我就先写这本~
《贵妃起来上课》
文案:
贵妃最近有一个秘密,自己每晚睡着后,会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去,
她在那里读高中,成绩班里倒数第二。
倒数第一是个跟皇帝长得一模一样的傻子。
然后事情就奇怪了。
班里的傻子被打了。
第二天皇帝也被打了。
班里的傻子头上戴了顶绿帽子
第二天皇帝就被嫔妃绿了,
班里的傻子据说是个断袖
第二天皇帝就被传那个不行;
贵妃若有所思
——
皇帝在接连经历了被打,被绿,被不行的惨痛遭遇,终于在某位世外高人的帮助下
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他看见了那个都快被自己忘记长什么样子的贵妃也在这里
皇帝想上去跟她个招呼,让她不用对他行跪拜大礼
却没想到这个宫里性子最怯懦胆小不生事的贵妃先迈着小碎步走过来
给了他一拳。
第31章 乖三十一点
陶晗思来想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到最后正式去参加同学聚会那天,反倒是没怎么化妆,只是简单描了描眉毛,然后薄薄涂了一层唇膏抬气色,最后再从衣柜里挑了一条藕色的薄毛衣,外面罩一件大衣,然后就出门了。
挑衣服时还专门问他哪一件好看来着。
陈简指了一件,陶晗立马兴高采烈选择了手上的另一件。
陈简从中嗅到了一丝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陶晗这,明显是打扮了一番要出门去见别人。
虽然也不能算作什么精心打扮吧,但是陶晗让特意准备了一下的,是别人。
陈简酸酸的,从课本中抬头。
陶晗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都不怎么打扮的,上一次好不容易把口红摸出来,结果最后沾在他嘴上了,让他莫名其妙变成了“女装大佬”。
男人嘛,倒不是说非得要你在他面前打扮得多好看(陈简觉得陶晗就是不打扮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而是想知道她为了见你打扮了,说明你在她心里受到了重视,以满足那点子直男的小小的骄傲感与虚荣心。
陈简跑到窗前,看到陶晗下楼的背影,纤瘦的少女顶着风独行于寒风中,像是正毅然决然地奔赴向什么战场。
他给陶晗发微信:[你今晚去哪里啊?我来接你好吗?]
[不用。]陶晗回的异常简单干净。
陈简郁闷,却又不敢说什么,呆呆地趴在窗台上,落日余晖下,像只可怜巴巴的等待主人归家的小狗。
爱上一个薄情寡义的冷淡女人,真的好痛苦啊啊啊啊啊!
可是痛并快乐着,并且快乐的不得了,陈简想到那晚唇瓣的忽然相触,周身的血液都开始躁动起来,汹涌澎湃,浑身的叫嚣着某种奇怪的冲动。
这种来自身体里最深处,压抑着的,最为原始的冲动,究竟是什么,陈简现在还不明白。
他只知道要是被砍一刀能够再亲陶晗一口的话,他一定会巴不得被砍很多刀,一直砍到他死为止。
这个叫什么来着?
陈简琢磨了一番: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陶晗是带刺的玫瑰,所以他是玫瑰花下死。
他正趴在窗台上想着他的玫瑰花,手机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
他点开看看,是付启志发来的:
[陈简,我和李娟今天晚上都有事忙不开,付楠在外面上给他同学过生日,可能会聚到有点晚,你能帮我个忙到时候接他回家吗?你要是忙的话也没关系,我再问问别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