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还是美艳女仆回话了:“隔壁房间是娱乐休闲室,小姐可以过去打发下时间。”
余笙笙得到想要的答案,转身离去了。
身后女仆们又小声议论起来:
“秋子,你说,她是不是被余家真千金的事刺激傻了?”
“看着像呢,都反复烧了好几次了,就是聪明人,也该烧傻了。”
“真可怜,听说她那个保姆妈都进监狱了。”
“那我们这么对她,不好吧?看她年纪小小的,也不容易。”
“我们就容易了?要知道不叫的狗才可怕呢。”
……
身后的声音渐渐听不清了。
余笙笙推门进了娱乐休闲室,空间不大,入目处尽是古色古香的装饰摆设,绣着牡丹花的屏风,香烟袅袅的香炉,雕着花纹的书架上尚未开封的竹制围棋盒,书桌上哗哗作响的宣纸以及靠窗的软塌上放着的深褐色古筝。
这与其说是娱乐休闲室,倒不如说是古代世家小姐的闺房。
但非常适合余笙笙,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
余笙笙幼时养在奶奶身边,奶奶曾是大家闺秀,在琴棋书画上都小有所成,还绣的一手好刺绣。在她的教养下,她学过古筝,下过围棋,练过书法,习过山水画,最后连刺绣也没落下。当然,谈不上多精通,除了古筝和书法,其他都是略通一二。
奶奶说,学古筝,清心静心;学书法,怡情养性。
可惜,自从奶奶去世后,她就很少碰触了。
母亲程澜觉得那些不合时宜,更加关注她在学习上的表现。即便是才艺,也是让她改学了钢琴。
是以,乍然见到这些,余笙笙竟觉得很亲切。
小姑真是对她太用心了,而且比她母亲还要了解她。
余笙笙怀着感动来到书桌前,摊开的宣纸上一片空白,等待着人挥毫。她熟练地倒上墨汁,移动砚台,又取出毛笔,开始练毛笔字。
知恩图报。
知足常乐。
八个字,灵秀雅致,还带着飘逸的美感。
可惜,也就这八个字了。
余笙笙身体虚弱,强撑着写完那些字,便觉得手腕酸软无力了。
她的身体太差了。
看来,锻炼身体要快速提上日程了。不然病恹恹的,什么都做不好。
余笙笙放下毛笔,等字迹干了,将写好的字收起来,放进了旁边的书架上。之后,又在房间四处溜达,兴致来时,坐在软塌上弹起了会古筝。
偷得浮生半日闲间,有匆匆脚步声传来。
人未到,声先至:“小笙笙,看我给你带了什么礼物。”
清越高亢的男音。
这个应该是不着调活泼的二表哥了。
余笙笙的琴声戛然而止。
又是礼物。
她竭力控制自己的表情,以免露出不合时宜的神色,心里暗道:什么礼物都成,只求别那么昂贵了。
作者有话要说:二表哥登场啦。
收礼物收到手软的女主:……
下章,小葡萄要遭殃。
另外,有小仙女说希望女主别病娇,这个放心,女主很快会开始休养身体的。
第5章 宠物
霍昭琦带来的礼物并不算昂贵。
一只橘猫而已。
它体型硕大,橘白相间的毛色,胖乎乎的,小脑袋几乎要被身体掩盖住了。
从猫笼里放出来时,一双黑琉璃般的眸子四下里看了看,然后跳到了软塌上,兀自寻了个舒适的位置闭上了眼睛。
真的太懒了。
不过,不妨碍余笙笙喜欢。
女孩子多喜欢小动物,余笙笙也不例外,一直想养只小猫咪玩。可母亲程澜对动物毛发过敏,始终不能如愿。没想到,来了霍家,却可以一偿心愿了。
这算是福祸相依吗?
虽然父母不再关心她,但她收获了疼爱她的小姑以及两个宠溺她的表哥。
乐观些,人生处处有惊喜呢。
余笙笙心情乍然明媚了。她笑着抱起了猫咪,胖家伙很乖,也很重,抱一会就让她觉得吃力。她坐到了软塌上,先欢欢喜喜道了谢,再是问他:“叫什么?”
“太太。”
“这是它的名字?”
“嗯,太懒太胖,就简称太太了。”
这算什么名字?
余笙笙抬起头看他,眼神带着不认同。
霍昭琦弯唇笑了,桃花眼微翘,薄唇挺鼻,招蜂引蝶的好相貌。
“这不是我起的名字,剧组那些人胡乱叫的。”
他随她坐下来,一手支在软塌上,摸着下巴笑:“你要是不喜欢,那就换个名字。”
余笙笙倒没有换名字的想法,只有些疑惑:“剧组?”
“嗯。《太太的流浪之旅》没看过?它还是个主角。”
他很自然的语气,仿佛知名电影里的角色到了现实,也没什么特别。
余笙笙就不同了,一听《太太的流浪之旅》,激动得不行,像是脑残粉一般抓着霍昭琦的衣袖问个不停:“太太,它是太太?太太怎么会在你手里?不是说暂借了周九代的爱宠?没还回去?”
周九代不是名,而是尊称。
他本名周淳,出身京剧世家,系周门第九代,为传承、创新京剧艺术,常出入娱乐圈,参演过不少影视作品。因了颜值高、气质好,比一般小鲜肉还要受欢迎。
周淳除了喜欢唱戏、演戏,还有一个为大众所知的爱好便是养猫。在他的微博里,晒出过好些猫的照片。
当《太太的流浪之旅》首映时,有眼尖的粉丝第一时间就认出这是他的爱宠,可以说,变相为电影宣传了一波。
太太,也理所当然地成了风靡一时的网红猫。
余笙笙还买过太太的周边,此刻抱着原主,激动又兴奋:“太太,太太,我们握手好不好?”
活像粉丝见面时的场面。
太太窝她怀里,转了转黑琉璃的眼睛,懒洋洋伸了伸爪子。
毛茸茸、软乎乎的小爪子,跟她握了下,又收了回去。
傲娇的不行。
余笙笙没注意这点小细节,脸贴着它的脑袋,狠狠亲昵了一番。
太太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似乎并不喜欢这般亲近。
霍昭琦适时地说:“它脾气不算好,不过,只要给它东西吃,就立刻老实了。”
“别把它说的像个吃货,它可聪明了。”
“就是太聪明了,才有奶就是娘啊。”
余笙笙不满了,脸一板,维护上了:“不许说我们太太的坏话。”
那俏模样像极了脑残粉维护爱豆的样子。
霍昭琦笑眸满含宠溺,也不反驳,看她抱起太太去翻包裹,一只手不方便,拿不出猫粮,就出手帮忙。
两人一边喂猫,一边随意闲聊。
“二表哥认识周九代?”
“嗯。”
“你们关系很好?”
“还行。”
“他长的很好看,古装扮相还很仙,好想见一见呀。”
“见什么?都是装的!”
“……”
余笙笙听出了一丝妒忌,也不拆穿,笑嘻嘻转了话题:“二表哥怎么回来那么早?”
听女仆说,他们两兄弟都去余家参加真千金的宴会了。
虽然竭力忽视,但还是做不到云淡风轻,想着听些关乎父母的事儿。
也许他们会问一问她的近况呢?
也许他们内心深处还是想着她的。
霍昭琦心思敏锐,又是在娱乐圈闯荡过的,哪里会听不出她话语里的期待?他不知为何,心里一涩,嗓子像是被什么堵住了。
余家喜得真千金,热热闹闹办宴会。
舅舅、舅母在他们到达后,更是盛情介绍她。
至于眼前的小表妹,早被抛到了脑后,仿佛没有过这个女儿。
他觉得寒心,又替她委屈,想着她还发着烧孤零零躺床上,就坐不住了。等宴席开始,简单吃了点,便借口有事,出了门。半路上,想起好友周淳的那些猫儿,便七哄八骗了一只来讨她欢心。
他漂亮乖巧的小表妹,也不是没人疼的。
霍昭琦摸着她的长发,做出大大咧咧的样子:“好无聊的,也没我什么事儿。”
他们不认也好,表妹是他家的了。
余笙笙在他沉默的时候,已然猜出了父母的态度。她知道书中剧情,本也没抱多大希望,所以也不觉得伤心,只有些羞囧尴尬,红着脸,低低应了一声:“哦。这样啊。”
“嗯。没意思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