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老天保佑,能让他们早日团聚吧!
程未遗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她闭眼的时候,程慕洲还拿着手机,不知道在干什么。
耳边倏然传来一阵虫鸣声,她从梦中醒来,天上依旧星辰密布,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身处何处。
按亮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12:56。
身旁有均匀的呼吸声。
程未遗扭过头,借着堂屋里照出来的灯光,能很清晰地看见程慕洲的睫毛,微微往上翘着。
无论在哪里,无论以何种姿势,他的睡相永远都是那么优雅。
不知道他的梦里,有些什么人,发生着些什么事呢?
就这么静静地盯着身边的男人看了几秒钟,程未遗轻轻翻动一下/身子,以趴着的姿势撑着下巴。
嘴角逐渐浮出一丝笑意。
右手的食指则悄悄往前探去,从程慕洲的额头到鼻梁,再到嘴唇下巴一路轻盈游走下来。
最后又回到那张轻抿着的薄唇上。
躺在竹床下的大黄,被这细微的动静给惊醒,立马爬出来甩着头抖动几下/身子,然后转身凝视着床上的两个人。
程慕洲的睫毛轻/颤了一下,嘴角也是微微一抽。
那一瞬程未遗正在对大黄做“嘘”的手势,示意它不要发出太大动静,以免吵醒他。
等收回视线后,她觉得那双唇上似乎带着某种魔力,一直在引诱着自己。像香甜的冰淇淋,让人想要一尝究竟。
心砰砰直跳,终究还是没忍住凑上前去,蜻蜓点水般的亲了一下。跟上次一样。
从来没有想过,除了外公外婆,她的心里还能容纳下第三个人,而且是跟前者完全不一样的情感。
程未遗将自己的侧脸,轻轻贴在程慕洲那结实的胸膛上,尝试着去感受他的心跳,却并没有注意到,她头顶上方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已经缓缓睁开。
此时饱含着复杂又慌乱的神情。
上次在电影院,程慕洲全当程未遗是受了电影情节的负面影响,出于好奇才会那么做。
可是现在才猛然发现,事情好像跟他以为的有点不大一样。
彻夜无眠。
当东边的天空开始泛白时,附近人家里养的公鸡齐齐开始打鸣,老母鸡也咯咯咯地直叫唤,打破了小镇上的宁静。
没多大一会儿,朝霞就冲破云层,织开绚丽的绸缎层层铺开。
前面程贵家的后门也被打开了,传来刷牙漱口的声音,接着是他跟谁在打招呼,“这么早就出门了?”
“啊,去姑娘家看看外孙,听说老程家的外孙女回来了?”
“回了,昨天回的。”
“……”
交谈声结束后,程慕洲轻手轻脚地起身,将趴在他胸口睡了一夜的程未遗给抱去了房间。
又把墙角的落地扇搬出来,接上电后对着她吹。
看着小丫头恬静的睡颜,程慕洲的眼神深了几分,然后转身走出屋子,打开院子门带着大黄出去了。
第26章
院子外面栽种了一棵石榴树,上面结着丰硕的果实, 一个个红通通的石榴挂在枝头, 像小灯笼一样。
沿着干净的水泥路往前走一百米, 左转是镇子上的主干道。
两旁的枯叶堆积一片, 偶一辆三轮车快速闪过, 卷起的风吹动着枯叶发出唰唰的声响,吓得路边几只老母鸡立马咯咯咯地叫着,随后扑腾着翅膀逃开。
镇民们都起的很早,开始忙碌一天的生活, 几个大嗓门的妇女一边隔空喊话,一边对这个陌生的外地来客, 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们不知道其姓甚名谁,只是到来自繁华璀璨的大都市,所拥有的钱财,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十辈子也赚不到,花不完的。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其中一个妇女梳好头发, 一声叹息后, 用塑料梳子把自家窗户玻璃敲得哐啷直响, “起床了, 太阳都晒屁股了。”
程慕洲被小镇上浓郁的生活气息,深深的感染着,时不时地扭头往后看一眼,大黄正乖巧地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迎面冉冉升起的太阳, 金色的光芒温和铺洒在地面,前方不远处有辆在卖早餐的推车,男男女女围了好几个人。
其中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撇眼看见他过来了,脸上立即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未遗舅舅。”她向他招招手,然后大步走过来问道:“你也来买早餐啊?未遗醒了吗?”
接着目光落在大黄的身上。
看见前主人,大黄显然也很兴奋,摇着尾巴来到陈来弟的身边,任由她轻抚着自己的头部,背部。
乖巧温顺的像个小孩子。
“阿黄。”
陈来弟眼中有不舍,但更多的是为它感到高兴,“以后未遗跟她舅舅就是你的主人了,知道吗?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大城市里生活,变成一条城里的狗。”
再也不用被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受人欺负。
她默默地在心里感叹:命真好啊!比她的命好多了呢。
怪不得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昨天她爸妈没有把大黄拉出去卖给狗贩子,没有被程未遗跟她舅舅撞见并救下,那么它现在应该还在自己家,继续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说不定之后的哪天会被偷,会被卖掉并且没有人救,凄惨地成为人们饭桌上的一道菜。
所以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好事,其实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什么好事。而你以为的坏事,说不准在哪一刻就会突然惊现反转,足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
狗命如此,人命亦是如此。比如程未遗。
“她还没醒。”程慕洲低头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估计也快了。”
陈来弟直起身,两只手扶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那我请你们吃早餐吧!谢谢你救了阿黄,以后,也希望你们能好好照顾它。”
推车上卖的早餐种类很少,只有油条,薄饼,还有白面馒头,但足以满足镇民们不挑剔的胃。
程慕洲本来只是出现闲溜达一下,没想到会碰上陈来弟,也没准备买早餐,不过既然已经来了,带一些回去也无妨。
当然,不能让小姑娘买单。
他掏出皮夹,把自己的这一份付了,顺便把陈来弟那一份也付了。
折返回家,程未遗刚刚起床从房间里出来,睡眼惺忪,哈欠连天,精神萎靡,一看就是没有睡好的样子。
“起了?”程慕洲扬扬自己手里的早餐,大步走来放在桌子上,“正好,早餐买回来了。”
“你……去买回来的?”
程未遗惊讶于,他居然能这么快融入乡下人的生活里。还有,他是什么起床的?她又是什么时候回到房间的?
为什么一点察觉都没有。
这时王秀过来了,手里拎着两个颜色不一的塑料袋,一个袋子里装的是新买回来的洗漱用品,另一个里装的则是一些黄表纸和冥币,还有几串金元宝。
随后放在桌子上,神神叨叨地跟程未遗念叨了一番,让她把这些东西都带到外公外婆的墓前烧掉,这样会受到保佑的。
说完又扭头问程慕洲:“小伙子,你抽烟吗?身上有没有打火机?”
“没有。”程慕洲虽抽烟,但外出却从不随身携带。
更何况身边还跟着个未成年,不能让她吸太多二手烟。
王秀只好又回家拿来一个打火机交给他,并再三叮嘱一定要把那些东西都给烧完。
两人简单吃过早餐后,就开着车去山上进行祭拜了,车子停在山下,程未遗凭借模糊的记忆,带着程慕洲通过一条人踩出来的小道往上走。
路边开着一片不知名的小花。
气温正在逐渐升高,一段距离后,每走一步都觉得十分费力。
程未遗只好通过闲聊,来转移注意力,她低头看着程慕洲拎在手里的东西,打听,“城里人应该不烧这些东西吧?那你们是怎么祭拜祖先的?”
过去的五年里,她有听姜明清和程慕柔提到过扫墓,参加葬礼之类的,但是那些都与她无关,自然无从得知,也没兴趣得知。
在那段灰暗岁月,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只能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苟活于世。
换句话说,就是混吃等死。
“都埋葬在公墓里,买束花过去祭拜一下就好。”
程慕洲表情滞了一下,又说:“等到明年的八月二十号,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带你过去祭拜你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