凫风初蕾等了好一会儿,没听到任何动静,自言自语道:“既然你不现身,那我就不奉陪了。”
大熊猫撒腿又飞奔起来。
那是风一般的行走,从日出到日落,凫风初蕾竟然完全不知道究竟走出了多远。
只见沿途的景色,已经和九黎大不相同了。
越是往前,越是远离中原。
越是往前,越是远离人烟。
到得大熊猫停下脚步时,又是一个黄昏了。
一人一熊,站在一座无名的半山腰。
从这里望出去,已经能看到层林尽染,仿佛已经快到秋天了。深深浅浅的红叶,就像是山林被涂抹的胭脂,绚丽,浪漫。
距离从九黎出发,竟然已经几个月时间过去了。
大熊猫的脚程,比委蛇还快。
而且,它虽然不能人言,但是,有极其敏锐的触觉,凫风初蕾只是沿途告诉它要去的地点,并将地点加以仔细的描绘,它竟然能心领神会,一路飞奔。
沿途,神秘的敌人,再也没有现身。
事实上,自从离开有熊山林之后,凫风初蕾再也没有感觉到过敌人真实的身影,所有的惊吓只出于自己的回忆。
敌人,仿佛彻底消失了似的。
可是,她很清楚,这不过是假象而已。
她只是不明白,那无所不能的敌人为何如此谨慎?
毕竟,从时间判断,万神大会早就结束了,万神们也早该返回九重星联盟了,神秘敌人还有什么可忌惮的呢?
她的一只手,轻轻按着青铜神树。
尽管丢弃了许多东西,但这样宝贝总算还在自己身边。
以前,她总觉得不过是父王的书房里一件冷冰冰的古物,虽然精美厚重,但是,仅仅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直到现在,她感觉到那冰冷的青铜传递出的一股特殊的凝重而厚朴的气息,才明白,那是一种亲切的力量——青阳公子,自己应该尊一声大祖父之人,他凭借一己之血锻造了这个神物。
第551章 共工坟墓1
身为黄帝的长子,青阳公子出生于蜀中,毕生未婚,一直在修炼元气,据说,他和别的公子不同,他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蜀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毕生修炼,是不是全部凝聚到了这颗青铜神树?
原来,这才是金沙王城至宝中的至宝。
也正是这宝物,在最后关头救了自己一命。
她不由得眺望金沙王城的方向,虔诚肃穆,向青阳公子道一声感谢。
父王、大祖父,我知道诸位先祖都在天上暗中保佑我。请你们将这护佑持续下去吧,因为,我实在是太需要你们的帮助了。除了你们,也再不会有任何人帮我了。
手按在青铜神树上,恍如一种巨大的力量缓缓被注入身上。
父祖的余萌,胜过一切外力的恩赐,因为,你可以毫无羞愧的承受,理所应当的享受这好处。
亦如现在,那神秘的敌人,是否正是因为这神奇的宇宙记录仪,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她轻轻一笑:“诸位先祖放心吧,四面神一族的尊严,绝不能从我手上被斩断。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找出屠杀有熊氏一族的凶手,彻底消灭那个神秘的敌人。”
大熊猫在微风里冲着那夕阳轻轻嗷叫一声,但是,叫声里并无任何惊惧之意,反而随行,洒脱,就如一个普通人登上了高山,忍不住随意呐喊几声,抒发一下胸中之意而已。
凫风初蕾便明白,神秘敌人,这一次是真的没有跟来了。
也许,那敌人现在已经不屑于对自己动手了?
或者当初的目的已经达到——一个已经毁容的凫风初蕾,再也不值得其动手了?
当又一个夕阳西下,凫风初蕾终于看到那颗云阳树时,才惊觉,大熊猫的认知,并无任何偏差。
它非常精确地凭借她的口头形容,将她带到了这里。
本以为没了维马纳,终生也难再踏足的地方,原来,这么轻易就到了。
彼时,已是深秋,漫山遍野全是霜染的红叶,金色的叶子更是落了厚厚的一层,踩上去,沙沙作响。
周山之美,恍如昨日。
沉睡中的云阳睁开眼睛,惊喜大叫:“小姑娘,我以为一万年也见不到你了……哇,你怎么变成这个怪样子了?”
她微微一笑,并不做声。
但是,对于老朋友一眼就认出自己,也感到开心。
行了十万八千里,这还是第一个张嘴就能叫出自己名字的故人呢。
云阳尖声道:“不对啊,小姑娘,你怎么受了很重的伤?你都那么厉害了,谁能把你伤成这样?可怜的人儿,快过来让我看看……”
她不动。
云阳更是好奇:“上次和你同行的那条大蛇呢?就是那可爱的双头蛇?它怎么不见了?以前它不是形影不离跟着你吗?”
凫风初蕾心如刀割,除了微笑,竟然无法说出半个字来。
“唉,会说话的委蛇多逗人喜欢啊。现在怎么变成了这蠢笨的黑熊?这黑熊我一看就不喜欢,我本质上不喜欢任何蠢笨之物,因为它们看起来没有半点灵气……”
大熊猫忽然嗷叫一声,仿佛对这一评价很是不以为然。
云阳吓一跳:“喂,你这蠢物怎么有这么大的元气?”
一条长长的枝条垂下,在大熊猫头上轻轻拂过,云阳的声音更尖了:“不对劲啊,哪怕是一万头笨熊加起来也没有它这样的元气……莫不成这是一头妖熊?”
仿佛在回答他的问题似的,大熊猫再次嗷叫一声。
声音宏大,充沛,几乎响彻了整个周山之巅。
“哇,好家伙,你这是在卖弄吗?”
云阳哈哈大笑:“蠢熊,就算你真的是一头妖熊,可是,我老人家什么没见过?你卖弄什么呢?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吗?小姑娘,你还没回答呢,你到底从哪里找来的这头妖怪熊?”
凫风初蕾也不回答,只是慢慢地往前走。
大熊猫也闲庭信步地跟了上去。
只剩下云阳在身后大叫:“喂,小姑娘,你又要去哪里?你留下来陪我说说话呗,自你走后,已经再也没有人陪我讲过话了,我都快闲得要长毛了……喂,小姑娘,你别走啊……”
凫风初蕾的脚步已经远去。
云阳的声音也被远远抛在后面。
半山腰。
周山的风景从未改变。
只是近乡情怯。
老远看到那颗金色三桑,反而怯怯地不敢上前。
她停下脚步,仿佛时光凝固,一切照旧——回到了当年自己第一次迷路的时候。
那时候,还有委蛇。
现在,身边换了一头不会讲话的大熊猫。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唯一的真正的朋友早就没了——如果还能回到过去,她宁愿从未在这里迷路,从未遇到一个人。
只希望委蛇还能活着。
可是,那老伙计,永远无法复活了。
而自己,也伤痕累累,面目全非。
直到夕阳在天边缩小成一个血红的圆点,她一咬牙,疾步就往半山腰跑去。
金色三桑的正中,一座坟茔。
不过几年时光,坟茔上已经满是青草,还有一朵无名的野花在坟茔顶上迎风摇曳。
她一步一步走过去,大熊猫好奇看着那朵黄色的小花,也慢慢跟了过去。
厚厚的金色叶子铺满地上,巨大的坟茔一如过去,将岁月掩埋,时光凝固,一切的恩怨情仇却恍如昨日,十分清晰。
她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手。
左手的无名指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沿着指甲的地方逆生,连指甲也不见了。这是一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因为,她很少露出左手。
当年徒手挖掘坟墓掩埋百里行暮,她不停地挖,不停地掘,就算十指鲜血淋漓,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
这左手的无名指指甲连同指头都差点掉在这里的泥土中,多年过去,成为永久的疤痕,再也没有痊愈的一天。
无名指,早就坏死了。
不知怎地,那早已死去的手指,竟然隐隐地疼痛,仿佛所有的鲜血,一瞬间便复活了。
她忽然扑上去,不由分说,便发疯一般发掘那坟茔。
如埋葬他一样,挖掘时,也是徒手。
高大坟茔,早已被泥土和植物彻底凝固,纵然是用锄头铁器也不见得能一下撬开,更何况是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