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地理、历史、哲学、数学、物理化学、考古挖墓、修房造路、传统诗词、外语外国文化那都得是样样精通。
她这人很不巧,主打的都是国外领域。
对于种菜国的传统文化,了解的还不够深,只知道这其中的一点点皮毛。
一般来讲,玳瑁这种东西在古代,平民百姓之家是不会拥有的。
一是没有那个财力。
二是达不到那种地位。
玳瑁俗称十三鳞,又叫长寿龟,古代神话里称为玄武,而玄武则是四大神兽之一。
玳瑁在古代就视为祥瑞之物。
它的背甲是一被种很稀有的材质,古时多是进贡给皇室的珍品。
珍品……
李萃华低头细细的瞧了瞧,手里的这一对玳瑁耳环。
最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这一套圆形的玳瑁耳环,那绝对是珍品中的珍品。
每一只耳环由三个玳瑁圆圈组成,从上到下,圆圈在逐渐的变大。
每一个大圆圈里头,又套这两个小圆圈。一只耳环加起来,便是由九个圆圈组成。
两只耳环都是九个圈。
九个圈九个圈,寓意着九九归一。
这九字,在古代,那是寓意深刻。
原为周易与道家哲学。表示当九数尽的时候自然回转为一。
后为珠算用语。
即,这算来算去的,最后还是还了原。其有归根结底之意。
杂物房里的光线并不是很透亮。可这昏暗的光,还是隐藏不了这对玳瑁耳环的美。
她通透的美丽花纹中,有一丝丝透彻的血丝深入甲片内,像是曾经被鲜红的热血浸湿其中。
然后才染上了无数圆点的红血斑,有时候又如同糜子小点聚集一起。
李萃华感觉到这一对玳瑁耳环之中,隐隐的有血光闪过。
她心道,这东西她感觉好熟悉呢。像是记忆当中,原主的母亲在她出嫁前交给她的一物。
原主也就只是看了一眼,然后便藏在了压箱底柜里。
这个东西,……是原主的嫁妆吗?
李萃华低头沉吟了一下。
呵呵,管它呢!
我出来不就是想给自己先搞点钱的吗?
没钱,她到时候拿什么东西给自己补身体啊?
接着,她便不再犹豫,把这些个铜钱还有耳环,都塞到了自己的自己的衣兜里。
做完这些之后,她又做了一些善后工作。把自己翻来倒去的东西都恢复了原状。
她记性非常好。知道哪些动了,哪些又没动。
就在她临出门拉上那两扇木门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了自己屋里头炕上,那个盛放着稀粥的碗里头,或沉着或飘着的一些白蘑菇。
这时候的李萃华,她的脑子就开始飞速的转了起来。
第四章 一只不下蛋的母鸡
她才不管王香梅这个小姑,是不是故意的?
总之,她做人的原则就是,既然你不仁,那我就不义!
所以,她便又悄悄的溜进了门,然后抓了一把稻草菇。
回自己的屋的时候,李萃华必须经过小姑子王香梅的屋。
李萃华往周边瞧了瞧,见院子里还是安安静静的。
除了那边的大厨房里头偶有炊烟飘出来。
还有鼻尖时不时飘着的饭菜味,李萃华便知道了那些人,应该是就在刚才的时候,他们一大家子的人围在一起吃饭。
李萃华动作迅速,往王香梅门缝里塞了几根稻草菇,接着她便装作是若无其事的离开。
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屋里,慢慢的坐在了炕上。
至于那碗加了料的稀粥,她碰都没碰。
李萃华把那些个战利品,往那个冷炕里头塞了塞。然后换上了先前的那身衣裳。
然后端着那碗稀碎的陈米粥,往大厨房里头走了。
李萃华在记忆中找到了,这王姓一家人吃饭,都是在大厨房里头吃的。
一般来说,逢年过节的时候,一个家的十来个人会分两桌。
男一桌,女一桌。
男人们先吃之后,吃剩下的就归女人们收拾。
以前那两个大姑子没有出嫁的时候,王婆子便带着她们这些小辈,去收拾那些残羹冷炙。
现在两个大姑子都早就出嫁了,屋里头的女人也就剩下王婆子,大嫂,她,还有小姑子四个。
所以,平日里吃饭,她们常常连个桌子都不能上了。
就端着个破了口的黑漆漆的碗,蹲在灶边吃,或是站在外头或门口吃。
李萃华端着粥进去的时候,王婆子正好给她几个宝贝儿子,分烧土豆吃。
这土豆在大隆国,不算啥子稀罕物。家家户户都种的有。
不要多少地,就能长出一片来。吃起来又好吃,又抵饿。十分受村民们的喜欢。
她猛然见二儿媳妇端着碗进来了,她当即扬起了一张笑脸道:“二儿媳妇,你这病可好了?身体感觉好些了没?”
这话说得看似是在关心,像是一个亲人极疼自己的女儿,可快要成了精怪的李萃华,还是一下子抓住了她心中的真正想法。
这王婆子的意思很明显。
若是病好了,那就从现在起就赶紧给老娘干活去!
若是病没好,那就赶紧给老娘滚回去,在屋里不好好躺着,偏要来这里传晦气?
李萃华当即弄出一个虚弱的微笑。
李萃华看样子脱水严重的很,嘴唇的皮都发白起褶子了。她这么一笑,一下子就把嘴唇皮给裂开了。
鲜红色的血,一下子就浸在了唇上。配上她灰白有些发青的脸,便显得有些如鬼魅一般。
李萃华这具身体跟她现代的她,有八九分像。都是一副鹅蛋脸,丹凤眼,高耸的鼻子,宽额广颐,长相标致的很。
只不过二者之间,气质大不一样。以前的她,要凌厉自信一些。
现在她的这副身体,骨子里带着一股委曲求全,和不敢抗争现实的懦弱。脸上写的最多是顺从。
而外表和内在极其不相称的李萃华,此时像是极其吸引人眼球的矛盾体。
让在场的某些人,移不开眼睛。
王婆子最不爱的就是二儿媳妇李氏这股鬼样。
装!一天到晚的装!
以为自己长了个漂亮脸蛋了,就想着去勾引屋里头的几个大老爷们儿……
想到自己当家的,刚刚看李氏的眼神,她心里一堵,便忍不住的收了笑脸,手里哐当一声,就把那个木瓢里头的水,一下子都砸进了大铁锅里。
这大铁锅刚刚炒了一些现饭,锅沿上面都粘着了一些黑糊巴巴。
王婆子用那种修的细细长长的竹锅刷,往那里头狠狠的刷了刷。
把那些黑糊巴巴充分的和匀了之后,然后再往里搁了一点点点点盐。
那点点盐,让王婆子充分的发挥了自己抖勺的能力。
然后她抖完了之后,又自个儿蹲在了灶下,从灶堆里头寻来了一把带着壳的高粱籽。
王婆子也没打算把这些高粱籽洗干净,直接把它们抓下来了,然后一把把的,把它们放进大铁锅里。
放完了之后,又用铁盖盖着。
李萃华见王婆子现在终于停下来了,她便把自己手里端着的碗放在桌上。
“娘,我这病好像才有点起色。这粥有点冷了,我吃不得……”
王香梅坐在一旁的门槛上,此时还在忙着啃手上的烧土豆呢!
一听到她说这话,便抬起头对着她道:“二嫂子,你这是山野之猪吃不了细糠啊——没福!”
王婆子听了这话,嘴角带笑,对着王香梅笑骂道:“不要以为自己跟着你三哥,学了一些字了,就什么话说出来了。她再怎么样,那也是你的二嫂子!”
王香梅对着李萃华翻了个白眼,然后一脸无奈的对着王婆子道:“娘,我知道了。下次我不说就行了吧?”
接着她又似模似样的摇了摇头,道:“哎,这岁日里,竟然连一句实话都说不得了。”
那个穿着一身长衣,长相斯文的青年,此时端坐在那个瞎了一只眼的老汉旁边。
这个男人穿着体面。一点都不像农家汉的样子。
这是王香梅的三哥。
一个体体面面的读书人。
虽然现在二十来岁了,一个功名也无。但是在这没有私塾族学的农村里,那是顶顶体面的人物。
跟王家沟里头的村长地位,都不遑多让。
更何况,王婆子一家,家大业大。勉强算得上富庶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