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拿她当妹妹。”
赵瑟想到这里,一面胆寒一面牙酸,同时对自己匮乏的想象力感到羞惭。
这次月考和开学考试相比起来要正式得多,按照上一次考试成绩的年级总排名划分了考场,考试时间也是整整两天,没有被压缩。
周二下午,考场与各人的考号公布,赵瑟在第三考场,按照一个考场四十人来算,她的年级排名该是一百名左右。
尚晓谛被分到了第一考场。
赵瑟陡然感到了压力,在班级排名里的小小差距被放大,终于露出了真正的实力差距。
很巧,第三考场设在五班的教室,于是课间赵瑟就打着看考场的旗号去找了孟今。
孟今整个人看上去精神饱满,一副喜难自禁的模样。她自顾自沉浸在幸福里,所以丝毫没有察觉到赵瑟的小情绪。
赵瑟一站到五班的教室门口,孟今立刻飞奔出来揽住她,笑嘻嘻地说:“嗳,你怎么来啦!”
看着眼前这个没心没肺的人,赵瑟感觉自己生气也是白搭,索性也不再别扭,笑了笑:“你舍不得主动来看看我,我只好下来找你了啊。”
其实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可生气的,哪怕是好友,也没有权利过多干涉别人的生活。
赵瑟用这个理由勉强说服了自己。
正准备回三楼的时候,突然心念一转,又退了回去,想路过四班,看看刘殊在干嘛。
哼,她倒要看看,这个人究竟有什么好的,好在哪里?
她走近四班教室的时候放慢脚步,若无其事地在门口四处张望,试图寻找到刘殊。
谁知道,刘殊没看见,倒是看见了另一个眼熟的身影——那个在澄怀堂遇到的白T恤男生。
赵瑟其实对人的长相不太敏锐,要想记住一个人的样貌,往往需要多次接触。
而之所以她能认出这个只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可能很大原因是他有一张辨识度极高的脸。
他的五官很漂亮,“漂亮”这个词似乎很少被用来形容男生的长相,但他的面孔用“漂亮”来形容是最贴切不过了。
即便这样,他也并不是女相,没有矫揉造作的仪态。
赵瑟绞尽脑汁想要形容出他的外貌,最终想到一个人——慕容复。和《天龙八部》里的人设无关,单单从外形来讲,他就像是那种隽秀的世家公子一样。
赵瑟认出他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依旧穿着白T恤。
……
赵瑟站在门口想了想,觉得没有刻意结识的必要,所以决定打道回府了。
一转头差点撞上一个人,赵瑟猛地往后一退,一脚踩在门槛上,啪的一声。引得教室里的人纷纷伸头张望。
赵瑟抬头一看,顿时觉得人生无常了。她只想偷偷观察一下“情敌”的动向,可没想过和对方正面撞上,还是在如此尴尬的情境里。
刘殊显然也没料到会是她,同时也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
他迟疑地开口:“你……是不是走错教室了?”
啊,好借口!
“嗯,我想去五班找孟今来着,一不留神跑隔壁来了。”赵瑟故作镇定,挥了挥手:“那我走了,再见……”
因为这个谎言,赵瑟不得已又走向了五班的位置,路过拐角的时候趁机回头看了看,幸好,刘殊已经回教室了。
刘殊走进四班教室,刚回到自己座位,沈白就跟了过去,妆似无意地问道:“大刘,你怎么认识她的?”
“谁?”刘殊一脸困惑。
“赵瑟啊。”
“……说来话长”刘殊反问道:“你呢,怎么知道人家名字?”
沈白扬了扬眉毛:“青梅竹马呀,怎么能不知道名字。”
周三上午九点开始第一堂考试,学校大发慈悲暂时取消了早读,于是赵瑟心态极佳,悠哉悠哉地吃过一碗米线,在考前十五分钟才踏进考场。
事实证明,真的不能太放松,生活总有各有的意料之外。赵瑟刚换了一根新笔芯,本着轻装上阵的原则,没有带备用的笔。谁知道写着写着,这唯一的一支笔突然就不出墨了。
赵瑟正准备开始写作文,腹稿已经打好,只待填满方格纸就行。谁知道这关键时刻出了状况,她的思维一下子被打断。
为了尽可能地抓住残存的记忆,她四处张望,试图就近借一支笔,越快越好。
离她最近的是后桌,她回头小声道:“诶同学。”对方不耐烦地皱眉,把桌子往后挪了一点。
赵瑟一噎,觉得不可理喻。顺势扫了一眼她的试卷,一片空白的作文区域……算了,难怪。
赵瑟想了想,笔还是得借啊,于是伸手去够前面同学的椅子。
突然传来啪嗒一声,一支笔掉在了她的脚边。
赵瑟一愣,这个轨迹……是从后面来的啊。
她回头一看,刚才那位同学仍是在焦虑的同时岿然不动,倒是再往后的座位上伸出一只手,比了个OK的手势。
这样看来,的确是借给她的不假。赵瑟来不及多想,赶紧抓住残存的思路继续往下写。
考试即将结束的提醒响起,终于唤醒了一直守在门口打瞌睡的监考老师。他精神一振,但神色还有点恍惚。过了一会儿才站起来,像模像样地在考场里绕了一圈。
这也多亏是这个考场的学生成绩比较好,自觉性强。否则这考场纪律会变成什么样还真不好说。
赵瑟此时已经写完试卷很久了,百无聊赖之下她开始仔细研究起那只古道热肠的笔。
笔身纯黑,金属质感,入手有点沉,是一支仿的很像钢笔的中性笔。
质量应该不错,毕竟扔过来的距离不短,速度也快,冲量应该挺大,对笔是会造成一定伤害的,但写起来还是挺顺滑。
仔细一看,笔帽上有一小块金属脱落,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给砸的。
第27章 27
十一点半,考试结束。
监考老师迅速收齐试卷,抱着那厚厚一摞,如释重负地走出了教室。
赵瑟也替他松了一口气。
赵瑟拿起那只笔,离开座位,准备去找笔主人。
转过头来却看见了——“慕容复”同学?
绝对是他,那么漂亮的一张面孔不可能记错。
现在这个时间点,去食堂抢午饭最合适不过。于是很快,教室里的人都离开了。
虽然按照种种迹象来看,已经能够确认“慕容复”就是笔主人,赵瑟还是先问了一句:“同学,请问这是你的笔吗?”
沈白点点头:“啊,是我的。”
“谢谢你。”赵瑟正准备把笔递给他,又突然缩回手:“实在不好意思,刚才掉在地上好像把它给摔坏了。”说着用手指着那一小块被刮花的地方。
“那里啊,它一直都那样,没关系的。”
“这样……”
可是看上去不像是磨损很久的。
赵瑟收好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考场,后知后觉地发现,“慕容复”同学和自己同时出了教室。
她心里觉得有点古怪,他不会是特意等着自己吧。
此时楼道空阔,只有他们两个人,赵瑟借着余光偷偷看了他一眼,又暗暗摇了摇头。
这时候沈白上前一步,走到她身边,赵瑟下意识往旁边一闪。
沈白有点郁闷,他问道:“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沈白啊。”
赵瑟非常莫名:“……谁?”
“沈白啊。”
赵瑟越来越糊涂,她在脑海里搜索一圈,觉得自己认识的人中并没有叫做“沈白”的,她猜测道:“是不是你认错人了?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白非常无奈:“赵瑟嘛,怎么可能记错。我们是小学同学啊,你……”
赵瑟尴尬地笑了笑:“原来是你啊……”但事实上,她还是没能想起来。
沈白松了一口气:“你可算是想起来了,我就说不至于吧,虽然好多年没联系,但怎么着也不该把我忘了啊。”
赵瑟莫名其妙地被迫进入了一个“旧友重逢”的情境中,暂时还有点难以适从,于是决定抛开这个话题。
她问道:“你是怎么想到把笔丢给我的?”
沈白说:“我看见你朝后桌说话来着,考试期间怎么可能平白无故说话,你又不可能作弊,当然是借东西。”顿了顿,又继续说:“语文考试不用涂机读卡,那就不是借2B铅笔或者橡皮,就只剩下中性笔一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