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着头,头发乱糟糟的,遮住了她的脸。
看那模样,竟真像死了!
那发现的人能认出她,恐怕还是因为她那一身好料子做的大红色的衣服。
好几张布票才能扯这么好的料子呢。
王德芬脸色一白,赶紧扑了上去。
很明显,林春花被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是这个姿势了,村里人都不敢上前,害怕被孙家赖上。
“春花,春花!”王德芬叫了两声,却没见这林春花说话,这下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孙有财挤进来,见状,一个大老爷们儿都白了脸。
要知道,昨天王德芬骂林春花的时候,根本没压住声音。
也就是说,这双峰村,所有人都知道林春花挨骂了。
这林春花真死了,说不定这账就会摊在王德芬身上。
想到林家在隔壁村里的地位,他只觉得后背发凉。
这林春花才嫁过来半个月,就变成这样,林家那群疯子会上门闹事吧?
“咳咳。”
就在村里人还在同情议论的时候,突然两声咳嗽声响起。
顿时,周围就静了下来。
因为这咳嗽的不是别人,正是那靠着大石头的林春花。
还不等大家回过神来,就看到那“死了”的林春花,抬起了头。
她一张脸汗涔涔的,头发粘在脸上,看起来有些脏乱。
可是,那漂亮的脸蛋儿还是能够辨析出的。
尤其是那一双迷蒙的大眼,更是让她显得楚楚可怜。
一些村人这下明白,这林春花还没死呢。
紧接着,又同情起孙家的大儿子了。
他娶的这个媳妇儿,虽然腿脚不方便。
但是这脸,真的是顶好看。
结果还没入同房,就……死了。
这做鬼也不会甘心吧。
“你们——”
是谁?
林春花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在面前这个陌生的中年妇女惊恐表情下,晕了过去。
在迷迷糊糊间,她好像听到了某种机械声音。
【星际直播app,编号S868降临蓝星。】
【星际直播app,编号S868开始绑定宿主。】
【星际直播app,编号S868绑定宿主成功。】
【宿主情况:姓名林春花,年龄18,体质B,精神力B,潜力A,注:时光回溯者,负面buff减值百分之二十。】
……
——
正值晌午,太阳高照。
王德芬从屋里边走了出来,大步迈过了门坎儿,将水泼在了院子西边。
眉宇间带着些许不耐烦,看着院子外面喊了一嗓子。
“老五,还不回来,待会儿就要上镇去,给我留着点儿力气!”
“娘,听到了!”远在外面传来一个还带着稚气的声音,就见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儿跑了进来,一下子扑进了王德芬怀里。
“猴儿样!”王德芬骂了一句,眉头皱得紧紧的。
男孩儿也不怕,望了望屋里:“娘,不带大嫂一起去呀!”
“呵!带她去?你背呀!作死的,半夜跑山上,摔下来居然还活了!还不如死了算了!”
王德芬冷哼一声,一边走一边喊:“你给我背上那一窝兔子,等会儿你就到镇上去卖了它们。别等天黑了,还回不来!”
“哎,我知道了。”
说着,这小子就拿起一旁的背篓,拔腿往院子东边的鸡圈跑去。
小子瘦的一身皮包骨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他将院子木栅栏打开,就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就背着背篓走了出来,里面有七八只兔子。
就在鸡圈旁边屋子的炕上,一个面黄肌瘦,却能够看出明艳外表的女人躺在床上。
听着外边的妇女的喊叫以及半大小子吆喝的声音,叹了口气。
她叫林春花,却不是原来的林春花了。
而是来自30年后,原本的身份是一个小主播。
至于刚才在外边怒骂的是她的婆婆王德芬,也正是那天她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人。
开口的半大小子,是她的小叔子孙丰年。
至于她公公孙有财,这个时候不在家。
除了他们,孙家还有一个孙丰盛——她结婚当天就出任务死掉的丈夫。
哦,她穿成了一个瘸子。
第103章 小农女的致富直播2
这一个多月她都是躺在床上,全身都是淤青和细碎的小伤口。
这还没啥,真正要命的,是那跛了的腿,貌似受到了二次伤害。
总之,从山上摔下来后,真正的林春花就死了。
醒来的是她,悲催在街上见义勇为,死掉后重生的小主播林春花。
穿越重生这种说法很是匪夷所思,但是她却接受得很快。
甚至,这仿佛偷来的一切,让她心中充满了感恩。
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所以哪怕知道如今的年代缺衣少食、落后贫穷,知道自己这个刚的身份以后的生活会很艰难,她也没有沮丧。
能够再有一次生命,就已经是上天恩赐了,她再抱怨就太贪心了。
更何况,她有了一个大大的金手指——星际直播app!
“整天都要死不活的,躺了一个月了,除了跛脚,难道还不能走?哼!懒不死你!”
王德芬眉心隆起,‘川’字好像深深地沟壑一般,嘴里骂骂咧咧的。
林春花抿抿唇,也觉得不好意思。
掀开被子,就下了床。
忍着腿疼,打开门走了出去:“婆婆,我和小叔一起去镇上吧。”
王德芬转过头看向她,表情凶恶:“你要作死自己作,扒搭着丰年干嘛?!你是存了心想让腿伤加重,然后让我拿钱给你治病吗?!”
林春花:“……”
看着王德芬那眼神中的嘲讽和鄙夷,林春花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存了这个心思。
答案自然是没有的。
她低着头:“婆婆,我腿好了。”
林春花的性格有些包子,说好听点是性格纯朴善良。
说难听点就是烂好人、包子。
她见王德芬又要开骂,就忍着疼跳了好几下。
王德芬最后还是松口了,不过在离开之前,拉着孙丰年说了好一会话。
林春花不用猜就知道,王德芬这是让孙丰年不要把卖兔子的钱给林春花。
林春花也不在乎,在她看来,王德芬应该是刀子嘴豆腐心。
毕竟这一个多月,吃食虽然不怎么好,但是每顿也有她的。
凭着这一点,她也不能对她有别的情绪。
和孙丰年往镇上走的路上,林春花再次认识到了这个八十年代初的穷苦。
原本以为孙家已经很穷了,她住的那个小房间,也刚够放下一张床,除此之外什么都放不下。
结果她走出孙家后发现,这村里很多人的房子就二十平,甚至还没有。
而就这么大的空间里,她从孙丰年那里得知,要住至少六个人!
林春花一度说不出话来。
她跛着脚,刚开始不习惯,跛着跛着还挺好玩儿的。
而且这时候村里的人很少,都到下地干活去了,她也没有觉得丢脸的。
就算被看到,她……也很淡定。
到了镇上卖了兔子,赚了三十六块钱。
兔子肉一块二一斤,几只兔子加起来有三十斤。
“抱歉呀丰年,我不知道那兔子那么重。”
看着瘦瘦小小的孙丰年,林春花有些愧疚。
孙丰年倒是笑了起来,露出大白牙:“没有啦嫂子,一点儿也不重。”
两人准备回村里,在经过一个馄饨摊的时候,孙丰年放慢了脚步。
林春花见状,有些心酸。
在她那个年代,别说一碗馄饨,就是肉也是想吃多少有多少呀。
可是她也没办法开口说让孙丰年吃一碗的话。
卖了兔子的钱,他们都不能动。
否则被王德芬知道,免不了一顿打了。
就在林春花想着怎么安慰孙丰年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身材高挑,气质出众的女人。
她好像抱着几本书,长发挽起,穿着一件薄衬衫,下身一条黑色布裤。
就穿着来说,她没有任何特殊。
可是,在这拥挤的街道上,她却依旧能够一眼注意到她。
待她走的近了,林春花眼睛就忍不住亮了起来。
肤色偏白,看起来有几分病态。
神色冷淡,却并不让人觉得难以亲近。
最让林春花钟意的是那一双手,骨节分明,十指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