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斓(8)

作者:尼可拉斯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有次她问韦杨,你说林肇是水,还是钻石?韦杨说是钻石。她觉得对。

两人在京郊的房子早已卖了,为了方便干脆找了一家民宿住。两层楼的,整套租,方便朋友们来见她们俩。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在朋友圈子里非常受欢迎,尤其以两人一起出现的形式,好像看她们就是看完美情侣的范本一样。韦杨不以为意,程恒倒是很喜欢这一点,

毕竟她喜欢她的大宝贝。就像现在。

韦杨昨天下午才到北京,那时候程恒还在外面参加活动,韦杨是直接去会场接她。活动举办者还笑说:“在北京还要人家接你啊!”哪知道程恒说:“在北京从来都是她接我啊!”韦杨在一边笑。晚上回去躺下,韦杨从后面抱着她,手从腰际轻轻往上,嘴唇贴在耳朵上,轻轻呼气。

“对,我来接你。”

除了非常亲近的朋友,否则没人知道她们都五年了依然这样亲密如烈火。但又好像每个人都嗅得出来。所以她们受欢迎吧。韦杨睡得沉,她也不知道自己昨晚上是如何在喝了两瓶红酒的情况下还表现得像头狮子。但酒太好喝又喝得太急,她有点儿睡不醒。直到,

“嗯?”她睁开眼,看见程恒笑着,平素拿着锤子凿子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锁骨。“嗯。”她轻笑出声,默契的条件反射一般将右腿缠上程恒的腿,“几点了?”“八点半。”“昨晚上…我们几点睡的?”“我怎么知道,问你啊。”“我也不知道啊。”她伸出双手去搂着程恒的脖子,程恒的手顺势下移搂着她的腰,两人紧紧贴在一起,“Anyway, it’s morning.”“Yes honey, it’s morning and I want to love you. ”

程恒贴着她耳朵说的,她笑了,她感觉到程恒的手已经准备开工了,于是她凑上去吻了程恒,甚至有点调皮地咬了程恒的嘴唇一下。她喜欢这样,喜欢偶尔变得非常调皮而孩子气,引诱程恒变得失控而像野兽,她甚至喜欢程恒下手重的时候,overwhelming,that’s what she like.

她喜欢这种侧面的姿势。她曾开玩笑说一定是因为程恒手劲比较足的原因。

“…慢点。”“嗯?”程恒没有慢,只是技巧性的把时间拖得很长。她一手不停,一手扶着韦杨的腰,直到韦杨克制不住的痉挛。她感觉自己像是造了一个雕塑,那一瞬间的韦杨的姿势实在叫人沉迷。

“……”韦杨靠进她怀里喘息,犹如恋家小兽一般亲吻她的脸颊和脖颈。很眷恋,很温柔,她喜欢看见平时在外总是叫人臣服的韦杨臣服于她。一个从来显得遗世独立骄傲于红尘之外的人,也会对什么恋恋不舍吗?

她埋下头去亲吻韦杨的额头。“宝贝儿。”“嗯?”“嗯。”韦杨像猫一样蹭她,黑中带棕的发丝又软又细,蹭得人心痒。她的手还在腰后,另一只手在,

“嗯?”“我想起我今天早上还没有吻你。”韦杨笑了,“但是你已经,”她没给韦杨机会说话,先吻个天昏地暗。吻着吻着韦杨哼了一声,而她顺势下移。“程程…?”“嗯?”“…别。”

她就喜欢听她无力的拒绝,“不。偏要。”她轻轻啃噬她的耳后与右颈如吸血鬼,整个人覆在她身上将她整个人打开,打开成一个无法抵抗无力还击的姿势,这样她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完全占有——这就是她对韦杨的爱极重要的一个部分,占有她,享受她,予她至上的欢愉。

无论是整个人生,还是人生中的每一天。

韦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或曰已经彻底醒酒,分贝渐渐提高。“没事儿的,”她说,“这附近没人。”然后手上突然用力,她能感受到韦杨整个人不可自抑地颤抖了一下。于是她笑了。

一前一后两次几乎像两个人。克制得住的韦杨是表面的韦杨。克制不住的韦杨,是专属于她程恒的大宝贝。

我的,她一边用力一边这样想,我的,我的,这宝贝是我的,我的,我的。

韦杨后来又迷糊睡去,程恒随她睡去。脑海里描摹她刚才伸展开的样子,觉得最近因她而诞生灵感所造的雕塑还不是最能捕捉神韵的。还有某处不完整。犹如圣经里耶和华让人类不要铸偶像,她偏要铸造,终归不能凭借任何材料囚禁她女神一丝一毫的灵魂。但无论她造的再抽象,瞒过眼最尖的画家朋友兼美人,都瞒不过韦杨。她总能看出那是她的某一个部分,然后微笑。

想着想着,程恒伸手撩开挡在韦杨额前的头发,要是让她知道我用她高潮的样子做雕塑,哦,她一定会…

有人评价雕塑家程恒最近的作品在凌厉的反思中多出许多女性的温柔。她觉得这是很好的趋势。从前她和画家朋友一样,总是带着一种锐气的创作者,好像总要刺伤些什么才算是正常发挥。随着年岁渐长,尖刺有时消失,有时回到创作者的心里扎得千疮百孔。自省是必然的,也是必须要经历的。只是若没有人来化解这无处可去的力量,像她们这样的创作者必然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越过这道黑暗山脊。画家朋友想必想在还在奋力抵抗,而程恒幸运地遇到了韦杨,对于韦杨也一样。

所以画家的作品依然艳丽得如同她的大红唇,程恒近乎“严酷”线条已经有了那么一些柔和的趋势,而韦杨在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路上一如既往的坚定,甚至还有一些浪漫起来。

“宝贝儿,醒醒。该起来了,中午还约了饭局呢。”

她一点儿都不想承认自己此刻复杂的坏心眼。她的确折腾她了,她的确把她折腾累了,可她们也需要她打起精神来加入快乐饭局——虽然即便她没精神也不会影响什么人际关系——但程恒就是爱韦杨的那股子不显山露水的调皮和机灵。而且如果能在她被欲望压倒之后带着那满足甚至纵欲的疲惫去展现她的机灵,她在程恒看来会具有不可思议的吸引力。

“嗯…”韦杨点头,她也知道程恒在想什么,从很久之前的某一次聚会上她就明白了的,那时程恒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不断用食指轻抚她掌心。她有时和自己的朋友单独出去,留程恒一个人在家面对石头。她会和朋友说到些相对私密的事,因为对这几个从儿时就相伴的朋友有完全的信任,说什么也不畏惧——哪怕是这种甜死人的蜜糖味狗粮。朋友们以前是“啧啧啧”,现在也还是会“啧啧啧”,然后补上一句:你们这几年感情也真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我的爱情是5000℃的岩浆,她说,我害怕烫伤我的爱人,所以我总是缓缓地把我的爱释放出来,流泻出来。所以它不会改变,会长长久久。

但我就是有点累,她又说。朋友于是打她。

有读者曾给韦杨写信,问她关于人生的看法。人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呢?她回信说,我以前追求的是燃烧自己,甚至燃烧得越痛越好,我以为痛才是真实的。现在能明白,没有人天生拒绝幸福,也没有人应该这样。燃烧自己,如果想燃烧出美丽的火焰,燃烧物自己也必须是快乐的。读者又问,你不觉得人生本质上是一场空虚吗?她说,是啊,所以为什么不过得快乐点呢?

有的读者说她变了。也许他们把她当作奇怪的偶像。她一笑置之。

她爬起来换好衣服,和程恒一起步行前往约好的餐厅。在一个使用交通工具造成污染、而且有时候还要等很久很久的时代,多快的交通工具都显得局限且不自由,只有步行最自由——即便速度有限,也完全由自己控制。两个人手牵手走过曾经无比熟悉的北京的街道,喜欢这座城市,却也毫无留恋。韦杨曾经觉得,自己不可能在哪一个地方呆超过三年,她总要去别的地方才可以。北京是这样,上海是这样,纽约也是这样,她总觉得自己一直在流浪,也许因为一开始她期待能够收留自己的心的那个人没有收留,所以她一直放逐自己。

随波逐流,即便不知道在推着自己走的到底是什么。风中之子。

她们俩走了两公里才到,依然比打车来的倒霉蛋儿早。中午的潮汕锅,据说是北京最好的一家,桌上的蔬菜和牛肉□□开。来了三个朋友和两位家属,一位见过,一位新来的。吃得太开心,无酒也醉。程恒惯是放得开,招呼这招呼那,还问那倒霉一个人来的画家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孤家寡人啊?她看见画家的大红唇依旧,虽然换了个色号,依旧美得锋利。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