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书+方烧腊+曹冰粉+乔凉粉+丽人行(67)

小凤仙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允:“那不行!要一起走。”

若莲笑了,“你又不是小孩子,上个洗手间都要邀同伴一起?再说了,你这次又不是没有同伴。”

“反正不行。”小凤仙还是摇头。她并不打算条分缕析地同母亲细数船行与飞行的优劣,她觉得若莲大概只是担心飞行安全问题,“母亲,飞机很安全的。”

“不是安全的问题。”若莲微微笑,“是我想坐船,很想坐船。”说话间,她的眼睛里闪动着一种别样的神采。小凤仙心头一动,“可……是有原因?”

若莲有些出神,半晌才轻轻地拍拍身边座位:“是的。”小凤仙在她身侧坐下,那是酒店花园的铁艺雕花长椅,她们的面前开着一丛玫红色的、不知道名字的花,如火如荼。

“乘坐远洋巨轮,去到异国,是我的梦想。”若莲温和地开口。她的声音平稳得仿佛在说昨天的天气和今天的午餐。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梦想在她心底纠结了多久——呵,三十五年。三十五年前的某个夜晚,是夏天。那个夏天,那段时间,很热很热,热到房间里放上冰盆也不见一丝凉意,热到蝉在树枝上叫得已经声嘶力竭,热到她中夜起身,立在窗前,只差一点点就要扑到大雨里去了。

那个夜晚,永生难忘。确切地说,是几小时前结束的一场晚宴,永生难忘。那一夜,她作为一件昂贵装饰品被某名男子带到一个社交场合。该男子刚到上海,尚未在社交界立稳脚跟,不得不借了她这个女伴来周旋。她的任务是挂在他的臂弯,保持优雅微笑,并在适当时机介绍某些人给他认识。老实说,这名男子无论是外形还是气度还是身家都不失礼,参加这场晚宴的人也非富即贵,且,大多数带的都是自家女眷,场合很正经。

在这很正经的场合里,若莲第一次见到了学成归国的李子明。他穿了一件浅灰的西装,微微勾起嘴角,正在倾听他臂弯里的女子说话。那名女子是他的新婚太太。浓眉大眼,极明艳,极大方,极有书卷气。那两个人看上去十分十分相称,纵然那女子的眉眼并不符合当时流行的审美标准,可若莲一看到她,却立刻生出一种惨痛的,挥之不去的自惭形秽来。那感觉狠狠地攫住了她,几乎令她失态。幸得修行有年,才没有真的失态,看上去不过是略略有点失神。

这一点点失神并没有被她的男伴发现,张若莲敬业地履行着她的职责,言笑晏晏地将这名男子介绍给自己的一个熟朋友。呵,熟朋友,不过是个遮羞的说法,那是她的一个恩客。将一个恩客介绍给另一个恩客,两个人因共同拥有一个女人而拉近距离。这说明这个新来的男人拥有和上海上流社会的男人们一样的消费习惯以及个人口味。这是一种变相的示好。那些两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妓女(好吧,好听一点的说法是交际花)而大打出手的桥段,是穷文人们的异想天开。她不过就是一个消费品,谁会认真吃醋呢?当若莲履行着自己职责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这般赤裸裸,血淋淋的真相。这样的真相,在平日里,她绝不会自找没趣地去进行挖掘,可是,这个晚上,她却一边温婉地笑着,一边悄悄地,狠狠地,往自己的心上插了一刀又一刀。痛吗?很痛,很痛。可这痛楚让她清醒,甚至有一种快意。只有这清醒和这快意才可以令她在这里站直,如常地坚持到最后。

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真的明白李子明在她心里的分量。那分量已经超过了她能承受的极限。这分量几乎要令她忘却双方永不可飞跃的巨大鸿沟,要去贪心地奢望一些什么。可是,就算奢望了,那也是望不到的,只会自取其辱,徒增笑耳。她能够做的,也就是在心底一个又一个地抽打着自己的耳光,令自己认清自己的妓女身份,令自己不对那个不近不远站着的,正同人微笑寒暄的人起一丝一毫不应该有的贪念。她最后剩下的,也不过是“婊子无情”这一丝脆弱的屏障——呵,最起码,最起码,她得挺住,不能可笑地将自己的真情送到别人脚下践踏。要知道,干她们这一行的,一旦出了这样的事,只会落下个“蠢”字,只会变得越来越不值钱。

这样想着,耳朵里飘进来一句话:“那位据说是船业大王李老的公子?”

若莲微笑地看一眼臂弯里的男伴,颔首:“是的。那是李全良老先生的长公子李子明。刚从海外归来三个月。他太太是周氏纺织的四小姐。是周家唯一一个嫡出的小姐。”

“明白了。”男伴不着痕迹地点点头。这样的背景介绍已经足够充分:这个李子明显然是李氏航运内定的接班人——家族里为男子选择什么样的太太,往往无声地表明了该男子在家族中的地位。以周氏纺织的背景,以周家唯一一个嫡小姐的身份配这个李子明,李家和周家的态度已经很清楚。

“要过去说说话麽?”若莲问。

“现在不是时候。”男伴说,“等会儿看机会吧。”

若莲点头。那边现在的确不方便过去,李子明的旁边围了好几个人,他的太太也已经加入太太团中周旋——不过,都是别人奉承她。但周四小姐,李子明太太表现得非常非常得体,没有丝毫骄矜,这令太太们的奉承显得不落痕迹,双方都姿态好看,如坐春风。

第73章

那晚,若莲和她的那个男伴到底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去同李子明说话,晚宴的后半部分,李子明和周四小姐一直随侍在几名同李全良一个级数的真正大鳄身边。那些人,是他们的叔伯辈,周四小姐巧笑倩兮,李子明则执晚辈礼,怎么看,都是一对“佳儿佳妇”。那个圈子,是若莲没有办法带男伴介入的,哪怕就是打个招呼也不妥,不行。

三十五年了,若莲至今还记得那场宴会上的一切,包括事后她的男伴十分满意,给她的报酬丰厚得连惯见场面的她都吃了一惊。但他却没有顺理成章地在她处过夜,彬彬有礼地告辞而去。可是,其实,这一晚,若莲多么希望这个人能留下来啊。如果身边有个人在,出于敬业,她当可维持正常状态正常水准,如果留下她孤零零的一个,这样的夜……呵,真会疯了的。

是的,真会疯了。当若莲微笑着,得体地将男伴送走,这城市似乎也疯了。浓厚的雨云在漆黑的天幕下拼命堆积,大风从远远的海上而来,裹挟着张牙舞爪的闪电和让人心颤的雷声。几乎是一瞬间,大雨倾盆而下,仿佛,天漏了,天塌了。

若莲站在窗前,紧紧地咬了牙,温婉的面孔因为太过用力,几乎有些狰狞了。有生以来,第一次,她真的很想嚎啕大哭。偏偏又知道自己连哭的资格都没有。这时候,她又开始感激那个走掉的男伴了——没有人在,她可以放肆地伤心一回。可是,真的可以放肆吗?又真的敢伤心吗?即便是这个难过得快要疯了的时刻,她还保持着要命的、无奈的冷静与清醒:自己,自己凭什么伤心呢?同李子明之间,并无半句承诺,就连欢场中常见的假的根本没有人相信的承诺都没有。自己有什么资格伤心呢?那些他走后的日子,她并不曾守身如玉,并不曾苦苦等待,并不曾鸿雁寄相思。呵……不是不愿,而是不能。她,完全没有权力去那么做。她如果真那么做了,会成为上海滩上最大的笑柄。而今,在这样一种状态下重逢,也算是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虽然痛,虽然暗自觉得自尊被踩在了泥里,可是,恰恰提醒了她,随时谨记自己的身份——她,卑微得连泥土也不如,她连仰望、羡慕他的妻的资格都没有,更遑论嫉妒?

呵,只是痛,只是痛,真是痛。到底还是因为年轻啊,在潜意识里曾有过游丝一般的隐隐期望或者幻想,才会捱了命运这样的嘲弄,这样的耳光。若莲残忍地挖掘着自己内心最深处最隐秘的那些东西,自己曾经幻想过什么呢?呵,其实并不曾幻想如他妻一般,能站在他身侧,自己幻想的,不过是重逢的一个眼神的交汇,就象曾经的那样,就象他和她无限靠近的时候,某个瞬间,彼此凝望的那样。可是,这样的幻想也终究只是幻想而已,甚至连想也不该想,她和他的重逢只能是今日这般,在一个这样的场合,非但不可能有她想要的一丝温情,根本连痕迹也无。是的,连痕迹也无——她在那里,李子明也在,可是,他们中间隔的,比重洋还要重洋,她倾了所有也买不起一张船票,可以抵达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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