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的心事,从见若莲的第一眼就种下了。那一天的情形,十年来被数次在暗夜里不断回忆,也许早已经不知不觉增添了无数新内容。可是,他却始终记不清那一天若莲穿了什么样的衣服,说了什么样的话,甚至也想不起那一天若莲的样子。他只是觉得从跨进那个园子那扇门以后,他的心就不再长在自己身上。可是,若莲和他的距离遥远得,遥远得比山东到上海的距离还要远;若莲这个人,虽然他不时可以见到,但却比一个梦更不真实。他甚至不敢在白天想起她,只有在一个个晚上,四周无人,世界静得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想起来。但是,每一次的回想都是恍惚的——事实上,他每一次见若莲他都是恍惚的,要花很大力气才能维持表面上的镇静。而想起她的感觉,却宁静美好,就象少年时的夏夜,在打谷场上露宿,睡到半夜忽然醒来,仰头看见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在那半梦半醒的时候,睁开眼睛第一个刹那就是那轮满月。说不出它有什么好,可就是觉得舒服,它的光芒静静地照到心里去了。
刘勇自小就没有读过什么书,诗词歌赋什么都不明白,他这双手也从来没有一天握过笔,少年时握锄头,来了上海扛货,再后来过手的是钱和米。他根本不知道要用什么来形容或者描述他的感觉,他也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的情绪,尽管在实务上他通透清醒甚至是聪明绝顶的,可是在这方面,他的懵懂,与一个孩童无异。他只是本能地将这种感情或者说感觉藏起。他知道,如果他露出一点端倪,便不能再在此间呆下去。他藏得那么严实,没有一个人有一丝察觉。除了——除了二妮。
老王家的二妮,在刘勇和若莲的米店开起来以后就一直来帮手。刘勇的本意是让若莲指定一个可靠的人作账房,但若莲让他看着办。他认识的可靠的人就只有二妮,且,当时二妮已经在店里帮手一段时间了。于是,顺理成章,二妮管账,他管店。这样一日一日相处下来,终于有一天,老王找他喝酒,饭间,二妮的娘似乎是闲闲提起:“二妮已经二十了,大兄弟你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人家……?”
刘勇当时酒已半酣,听到这话,一个激灵就清醒过来,几乎是本能地,回应到:“嗯,我倒没注意到侄女已经该寻人家了,有合适的一定给留心。”
这事后来老王家并没有再提,但是,二妮的少女心事又岂是这样一个半明半暗的拒绝可以打消的?她以东北女子特有的痴情和豪爽,倾尽全力靠近刘勇。可每一次,刘勇总是不动声色,连消带打,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和视线。
“刘大哥,你心里有人。”终于有一天,二妮直截了当地对他说——虽然自那次以后,刘勇总是自觉地把二妮划作晚辈,可二妮从来就没有认过这个帐。刘勇心里咯噔一下,但仍然想象一贯的那样,含糊过去,抬头,却看见了二妮一双明亮的,洞察一切的眼睛。于是,不语,默认。
“那个人可能和你结婚生子吗?”二妮说,“应该不会吧。”她涨红了一张脸,挣扎了很久很久,终于鼓足勇气,“刘大哥,俺不在乎你心里有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好了。俺可以给你烧饭洗衣,可以给你……养娃。俺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刘勇沉默。是,他知道,二妮说的全都是真的。他心里的那个人,永远不可能和他结婚生子,永远不可能为他缝一件衣裳,当他累了病了,他只有一个人。当他老了死了,连个送终的后代也不会有。而二妮会对他好的,只要他点头,他马上就可以拥有俗世能得到的温暖陪伴,会有一个他曾经羡慕不已的,老王那样的家。这样的一个家,在这风雨飘摇的乱世,比任何堡垒都要吸引。
“你让我想一想。”他老老实实地说。这一次,他难得地没有回避。他知道,如果这一次再拒绝了面前这个女子,一定不会有下一次了。二妮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女子。并且,象她这样的好女子,身边也从来不乏亮眼人。
他没有敷衍二妮,他是真的决定好好想一想。那个晚上,他躺在床上,前前后后想了很久很久。第二天,再在米店和二妮相逢的时候,他说:“我想清楚了,放不下。”
“你真的不后悔?”二妮的眼睛里慢慢地汪上泪水,可她倔强地咬着自己的唇,不让它落下来。
“不后悔。这是我自己选的,是我自己愿意的。”刘勇平平静静地说。眼前浮起的,是李老头的悠长眼神。该刹那,他终于明白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的,不后悔。只能远远看着她,不后悔;甚至她连知道也不会知道,不后悔;永远不能有一个家,不后悔;永远不能有自己的孩子,也,不后悔。
二妮的眼泪在长长的睫毛上颤啊颤,终于落了下来。但是,自那以后,她死了心,很快,她和店里一个伙计好上了,一年后,他们结婚,再一年后,他们手上抱了一个胖娃娃。而刘勇,在这数年间,安安静静地喝了一场又一场哥们伙计们的喜酒,送出一份又一份的满月礼,连眉毛都不曾动过一下。
第44章
那个晚上,一夜不成眠的,除了若莲,还有燕飞。二十年了,从张家走出去,一转眼竟然已经二十年。如果不是象明铛小凤仙这样的女孩子们用活生生的成长提醒她,她几乎会以为不过是一场梦的光景。二十年前,若莲身后的小凤仙不过还是一个畏缩的小女孩,安静得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她的存在,可这个晚上,见到她的时候,竟然已经挺拔得宛若一棵树,几乎要仰视才见。难道异国的水土当真不同,可以养出这样的风采来?不知道宁秀在海的那一边是不是也长成了如此这般?呵,不,不会,当年宁秀离开的时候已经十八,应该不会再长了。啊,那么,现在,宁秀已经三十八了……燕飞心头一阵刺痛,那痛,绵绵密密了二十载光阴,现如今,依旧清晰尖锐得让她眉毛都皱了起来——太痛了。那是真真切切的,来自心脏的剧痛。燕飞曾经去看过医生,说是心脏有毛病,并不仅仅是心理问题。这样也好,这痛来得如此实在,实在得可以让人感觉是活着。
这些年来,在无边的寂寥里,燕飞一次又一次细细地思考自己当年为何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并且,在最初的几年中,她甚至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有什么值得后悔。那是一种自虐的强大快感。彻骨地痛,却致命的吸引。将小小宁平送到戏班子,是要毁给林季新看,是疯狂的报复。而宁秀,从一个梳着双髻的小小女孩长成亭亭玉立,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宁秀,想毁了她,那纯粹是一种爆发式的自虐。十八岁的宁秀,神态举止象足自己,毁了她,几乎就等于毁了自己。燕飞想清楚自己的动机的时候几乎疯癫——在那之前,似乎是在本能支持下,无法控制地做出那样的事,意识里将这种行为归结为对林季新的恨。可是,事实上,过了那许多年,对林季新的爱和恨早就消散如烟尘,支持自己做出这可怕事情的,原来是藏在心底的魔鬼——燕飞从来没有爱过自己,不止一次在潜意识里想要毁掉自己,可毁自己,毕竟下不去手,竟然,竟然想借毁掉女儿来获得那种强大快感。这样一个人,自私,疯狂,变态,形同魔鬼。在看清这一点的时候,她仿佛被黑暗中浮出来的,真实的自己的灵魂吓得瑟瑟发抖。天哪,这人世间竟然有如此可怕的事,如此黑暗的心。并且,这颗心居然跳动在自己的胸腔里。想通这一点的时候,燕飞几乎有要剖开自己的胸膛,把那颗血淋淋黑漆漆的心脏举到眼前看个仔细。是的,在看清自己的时候,燕飞的第一个念头是自杀。她再也想不明白,这样一个自己活在这世上到底有什么用处。也许,死了会还给人间一点干净吧。
直到现在,此刻,燕飞仍然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冷静周密地计划自杀的细节——那是十年以前,就在小凤仙即将去国离乡的时分,就在张家女子即将各立门户的当口。她把自杀的所有内容都考虑好了,其中重要的一项是对张雪亭说她后悔。不,这不是为了让自己心安,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再让她心安。她只是想在死前做一件平生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事:是的,这许多许多年,她从来没有后悔,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