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天王(1254)

法推有时候跑到离那里较近的地方,站到高处,可以远眺到男人们在田间辛苦地劳作,而女人则忙碌地饲养各种家禽和家畜,携带武器的保安牵着狗在外围巡逻。

“有人试图逃跑么?”张子安问道。

法推摇头,“至少我没看到,那些劳作的男男女女,神情都是麻木而呆滞,几乎看不到他们笑,就像是一个个会动的稻草人。”

“有电网……不,是铁丝网阻止他们逃跑么?”他话一出口,就想到法推不一定知道电网是什么东西,就换了一种更浅显的说法。

“没有,在我看来,如果他们想跑,仅靠那几个监工是无法阻拦的。”它答道。

如此说来,只有那些被洗脑很深的信徒,才会被放出来干活,而信仰不坚定者或者新来的,不会被轻易放出来。

另外,法推还曾经看到过有船靠岸,可以推测避风的地方还有一个小码头,把无法自己生产的日常用品送过来。

至于为什么不走公路,只能推测走海运更方便也更隐蔽,从旧金山码头驾驶一艘私人游艇出港,神不知鬼不觉就能抵达这里。

法推对情况的了解也只有这些,由于无法接近,它也不知道更多的事。

张子安和精灵们略加商量,决定请法推引路,带领大家过去——其实现在也没什么选择,都已经走到这里了,半途而废不是他们的风格。

法推仰头一声长嚎。

近在咫尺听到这声狼嚎,张子安感觉后背上就像过电,细弱的电流从尾椎骨一直蹿到后脑勺,也许这就是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对狼嚎产生的本能恐惧。

正在嬉闹的群狼听到嚎叫,立刻集合到法推身边,这种天生的行动力和纪律性不是流浪狗能比的,因为狗被人驯化之后,群居的倾向性有所下降,也变得更自由散漫。

法推低吼几声,狼群很有默契地分散,作为开路先锋,呈扇形进入西北方的树林里。这么多狼的搜索效率和警戒范围可比飞玛斯自己强多了,精灵们也乐得清闲。

张子安回去取来背包,鹿群谨慎地跟在后面。

这一路行来,中间虽然有过多次波折和反复,不过总体的路线还是偏向西北,越来越接近海岸。

走了大约一小时,附近树木的平均高度缓慢下降,树种也从茂密的红衫和冷杉变为多种树木混杂,比如毛山榉、雪松、橡树、柏树、枫树、黑核桃树等等,理查德在地上跳来跳去寻找掉落橡果和核桃,不过现在还没到果实成熟的季节,这些都还不能吃。

中午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一条小河,流量和宽度都比以往遇到的小溪要大,深度起码能没过成年人的腰,涉水过河有一定的危险性。

他们决定在这里先解决午饭,然后再沿着河往上游走,寻找较浅较窄的位置过河。

就在张子安琢磨狼群打算吃什么当午饭的时候,那条年轻公狼兴冲冲地叼着一只奇怪的猎物回来了,像是一只超大号的耗子。它跑到法推面前,像献宝一样把猎食放下来,虽然它肚子也饿了,但头狼理应先享用食物,这是狼群的规矩。

“这是什么?”

法推还真没见过这种奇怪的动物。

年轻公狼显然不可能说出答案,张子安已经认出来,回答道:“这是一只河狸鼠。”

“河狸鼠?”

法推疑惑地闻了闻,在恶疫的威胁下,它不确定这种动物能不能安全食用。

“嗯,这是一种原产于南美洲的动物……”他感觉它不一定知道南美洲在哪里,又补充道:“就是很远很远的南方。”

“很远的南方?”法推想了想,“也就是说,这种动物的家不在这里?”

“是的,你们可以放心食用,因为河狸鼠在这里算是外来入侵物种,繁殖能力惊人,一只成年的母河狸鼠一年内能生出200只后代,在这里泛滥成灾,已经形成生态灾难。”

他捡起细树枝,撬开这只被咬死的河狸鼠的嘴,露出它那又长又尖的大板牙,说道:“跟其他啮齿类动物一样,河狸鼠的门牙会无限生长,所以它们总要啃食东西来磨牙——柔软的草叶和野果显然起不到磨牙的作用,所以它们会啃树。”

动画里的河狸鼠啃树的样子往往挺可爱,所以很多人不明白河狸鼠的危害,它们啃树的效率堪比电锯,轻松就能把一棵成年人大腿粗的树从树根处啃断——真啃断也就罢了,更危险的是那种只啃了一半的树,树干被啃出一个巨大的缺口,只剩一半与树根连接,随时可能倒下砸到人。

不仅如此,河狸鼠还会在河滩、海岸、甚至水坝边挖洞筑巢,看似平坦的河滩可能已经被挖得千疮百孔。

河狸鼠在它们的故乡南美洲不构成灾难,因为南美洲有鳄鱼、有蟒蛇,以及其他食肉猛兽限制它们的数量,但在北美洲,它们的天敌只有数量稀少的狼,而郊狼似乎对它们不感兴趣,导致它们的数量不受控制地疯狂增加。

被年轻公狼叼来的这只河狸鼠,毛皮是油光水滑的棕色,看上去十分肥硕,沉甸甸的差不多有十斤重。

正说着,又有其他狼也陆续叼回来好几只同样肥硕的河狸鼠,看来它们刚刚合作捣毁了一个河狸鼠的窝,把河狸鼠的一家老小全叼过来了。

“好,既然这样……一起吃吧?”法推认真地邀请道。

“呃……”

张子安正待推辞,转头却看见菲娜它们似乎对这种肥硕的啮齿类动物很有兴趣的样子,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第1574章 尾巴

作为一名城市里出生、城市里长大的有为青年,张子安除了剖鱼之外,连只活鸡都没宰过,面对形似超大号耗子的河狸鼠感觉相当棘手。

菲娜它们自从进入森林以来,整天吃的是速食罐头,都吃腻了,但是看到张子安身体力行地没有捕猎森林里的动物当作食物,只能暂时忍耐,以免落个“破坏生态平衡”的口实,此时见狼群叼来好几只肥美的河狸鼠,就忍不住流口水了——在它们看来,河狸鼠与兔子没什么区别,估计味道也差不多。

食物里的脂肪对猫很重要,作为纯食肉动物,猫是靠蛋白质和脂肪提供能量,而不是靠淀粉。

在森林里跋涉的这些天,菲娜、老茶、飞玛斯都瘦了一圈,更加迫切地渴望新鲜的肉类。

张子安估摸了一下精灵们的食量,拎了两只河狸鼠去河边,用随身带的瑞士军刀从菊花处给它们开膛剥皮、去除内脏,弄得满手血污,若不是正好有河水可以冲洗,他宁愿得罪精灵们也不想干这么埋汰的事。

最麻烦的是瑞士军刀太小了,也不够锋利,连把河狸鼠尾巴切下来都费了半天劲,还折腾出一身汗。

好不容易把河狸鼠的尸体处理干净,又浸在河水里洗净血污,然后用削尖的树枝串起来,就可以准备烤了。

至于剥下来的皮毛内脏什么的,当然也不能随地一扔,臭气熏天又容易招苍蝇,说不定还会引来食腐动物的光顾,扔进河里倒是省事,但又严重污染河水。

所以他用铲子挖了个坑,把皮毛内脏之类的埋起来。

在他挖坑的时候,被血腥味熏跑的理查德又飞回来,落到附近的一根树枝上,用翅膀掩着鼻子叫道:“嘎嘎!你这个白痴!没看见那边还有两条臭气熏天的尾巴没埋吗?还是说你对这两条黑又粗的尾巴起了什么心思?”

理查德指的当然是切下来的河狸鼠尾巴,这两根尾巴被张子安扔在了河边,所以理查德以为他忘了埋,聒噪个不停,它担心会引来海边的食腐猛禽——加州秃鹫。

但凡屁股周围的东西,基本都比较臭,尽管理查德作为鹦鹉嗅觉不是很灵敏,却也能闻到尾巴飘来的血腥味和骚臭味。

张子安把土填上,白了它一眼,骂道:“你懂个屁!我是故意留下的好不?”

“嘎?”理查德不甘示弱地回了个更大的白眼,“你这白痴明明就是忘了,还嘴硬?你留这两条臭尾巴干什么?这尾巴上也没多少肉啊!”

“当然是有用的。”

张子安把剥了皮的河狸鼠尾巴用河水漂洗干净,然后平放到河边一块较为平整且内凹的石头上,然后接了些河水把尾巴泡上,又大致估计了一下比例,添加了一些食盐。

“啧啧!本大爷明白了,你是要撸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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