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很好。这话放在哪儿都适用。
孟七抬头笑眯眯的看向二个珠子,“赏黄金一两,打道回府。”
钱瞎子正欲溜之大吉,听到此处,伸出半步的脚又缩了回来,他不住的道谢,笑意盈盈,就差要把遮住眼睛的白膜拿下来,好好瞧瞧这无比大方的主仆三人。
孟七也不再理会三人,自顾自拎着锦囊回了当铺。她得好好休憩一番,明天以后,又是忙碌的开始。冥界得再去一趟,冥王的转世得找,瑶池仙子得帮,招魂幡得拿到手。反正事已定局,她便顺手推舟吧,想来这趟生意不会太难,毕竟:
“天命已定,缘结一世。”
不是么?既然这是冥王的选择,她便帮他一把,还了他这段情罢。往后余生,桥归桥路归路,他有美人相伴,她自寻个明白。挺好。
第二章 【02】
三日后。冥界,冥府。
陆判黑着脸将头埋在案牍上,假装没看见孟七。哼,本判就是不想见你,也不想和你说话,看你拿我怎么办。越想越是得意,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冥府最有骨气的那个鬼。
可不是么,牛头和马面那两个见风使舵的家伙,每回看见孟七都和看见你女主人一样,就差摇头晃脑上去舔了。
只有他陆判,不畏强权,冷拒美色。敢于在孟七的威严之下,严格遵守冥界清规,兢兢业业恪守本职。
“陆判,我问你话呢?”孟七莫名其妙的看这小老儿趴在案牍上,一会絮絮叨叨,一会耸肩垂头,也不知道抽的哪门子疯。
“哼,看不见听不见,我就是不理你。”陆判正沉浸在思考中,忽的听孟七声音,下意识的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呵。很好。孟七向前一步,扯着陆判的头发,将他头颅从案牍上拉起,微笑着直视到:
“我要冥王的确切身份。我应了九重天天帝老儿,要去人间帮他结了那段情缘。”
“额......”陆判犹豫了半晌,期期艾艾的问道:“司姜神不反对我们冥王大人的姻缘?”
“为何要反对?男欢女爱,情投意合。缘由天定,一世良缘。而且严格说起来,冥王也是为了帮我借招魂幡,才答应应的劫。我自然是要帮上一把的。”
孟七一字一句,说得慷锵有力,正义凛然。
陆判狐疑的盯着孟七看了好一会儿,末了才犹犹豫豫的说到:
“那......好吧。”
嘴上应得犹豫,心里却斩钉截铁。心想:“孟七,本判绝对不会相信你。想破坏冥王大人的好姻缘,没门!”基于一个好下属的基本修养,也为了冥王着想,他陆判一定要将孟七的破坏计划扼杀在摇篮里。将来若是冥王回归,念在他忠心不二,一心为他的举动上,兴许会提升他为首席判官也说不准。
陆判看着孟七往人间隐去的方向,越想越开心,正要忍俊不禁咧开嘴大笑一场,却觉全身血液一凉,没由来的打了个寒颤。
“冥界今天怎么这么冷啊!和冥王大人发怒似的。”
***
按照陆判给的投胎令和八字命格簿上说,冥王在人间的身份,便是那当朝中山靖王刘胜的第一百个儿子,人称百世子的刘百。
这中山靖王刘胜也是个妙人儿,据说其生殖能力及其强大,数不清的妻妾儿女。又因为后代太多,取名甚为痛苦,所以在他生到第一百个儿子的时候,索性就直接叫了刘百。
这刘百,论母家,不上不下;论才华,不上不下;论外貌,仍旧不上不下。因此在一众的兄弟姐妹中,很是不起眼。若说唯一做的能令人记住的事,便是有一年随父入长安拜会皇帝后,感于长安繁华,便一纸长信给了中山靖王,请求留在长安,自力更生。
靖王子孙繁多,自然不会在乎这么一个小儿子。因此大笔一挥,便批了信,甚至连看都不曾仔细看了那篇洋洋洒洒的“自力更生”文。
此后,长安城东市的一个小巷里,便多了一处名为“百府”的宅子。附近的邻居都说,这是某个王爷的世子,具体哪个王爷哪个世子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每年朝廷有了喜事发红礼,便会有一个老太监,带着几人懒洋洋抬着的贴了大红字的小箱字送入百府。长了顺风耳的邻居们说,老太监管那百府的主人叫做百世子。因此,附近的街坊们,就这么叫了开来。
孟七斜躺窗边的榻上,甚是无聊的看完了这段八字诀。啰啰嗦嗦的几百字,在孟七眼前勾勒出了一个“平庸无趣”百世子形象。孟七有些无奈的吐槽:
“冥王嚣张一世,投胎转世却是这么一个平庸至极的人。”
“是么?我倒是觉得呀,他是一个善良有趣的妙人儿。”陌生的女音窗外传来。
孟七不自觉的吃了小惊,抬眼往身旁瞧去。
眼入眼帘的女子,眉眼生动,特别是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荡漾着水波,滴溜溜的转着,似乎在打着什么小算盘,又似乎酝酿了什么惊奇的故事,满满的诉说欲。
“你......?”孟七迟疑。
“史乐姜,瑶池仙子-乐瑶。”女子快速的答道,大眼睛笑眯眯。
孟七这下是真的吃了一惊,乐瑶仙子?不是投胎转世么?她怎么会有记忆?
“因为我那天帝老爹,害怕我会爱上那什么应劫之人。所以动了个小心思。教了我借躯应劫的办法。简单来说,就是不经生死轮回门,按照凡人投胎转世的法子入世。而是在天命来临之时,以仙魂进入凡间肉身,携记忆借躯应劫。
可是天算不如天命啊,我没遇见命中的应劫之人,倒是这借的人间女子身份,一出生就被许配给了戾太子刘据。这不,下个月就要成婚了。所以我急啊,就来找你了。”
“哦,应该说是老爹梦里偷偷给我递了条子,说司姜神会来帮我,成就我和冥王的好姻缘。我这才找来。”史乐姜大大咧咧的,说话也颠三倒四。
孟七无语......
所以她这次的任务,是要拆散当朝太子的姻缘?
......
“我说乐姜,你喜欢冥王吗?”绛珠端着葡萄过来。
“喜欢啊。”史乐姜毫无犹豫。
“可你们不是仇家吗?听说冥王拿走十世莲生的时候,你们还打了一架,彼此都受了伤。”曼珠不解。
史乐姜不开心了,瞪了曼珠一眼说到:
“什么叫仇家啊?应该叫冤家!欢喜冤家听说过吗?不打不相识。”
“所以你们打了一架?你就爱上冥王了?”绛珠追问。
“也没那么快爱上啦!”这会儿,史乐姜倒是害羞起来。她身体半靠在窗枢上,以手支面,红着脸将二人之间的纠葛细细说来。
那日,冥王上天偷盗十世莲生,被她抓了个正着,于是二人便打了起来。冥王心虚,不愿祭出法器,以肉身之躯抵挡她的仙法。几个回合下来,被她一箭刺穿了肩膀。而她因为平时疏于修炼,一怒之下用了十分的道行去攻击冥王,收势不及,六成仙法被冥王真身反弹了回来,伤着了自己。
反噬之力冲破了九重天的障碍,她被打落到了人间,仙灵涣散动弹不得,只好暂歇修生养息。好巧不巧,她掉落的山洞里,竟然还有一人。更巧的是,这人竟是刚刚和他大战了一场的冥王。
冥王再强大,也无法以肉身之躯抵抗她的全部仙法,重伤之后,从九重天一路下落凡界,失去了法力和记忆,有些傻里傻气。她便忍不住的借机欺负他,好报复他让自己受伤的愁。
起初,她还乐此不彼的,指挥他劈柴烧火,用树枝搓成绳子试图爬出山洞。冥王也特别的听话,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
就这样,一连过了三天,水米未进的两人都折腾不动了。背靠背躺在地上等死。
她还好,倒是不惊慌,反正死了就灵魂出窍,继续当她的快活神仙去。于是,她便笑呵呵的躺在地上静静等死。掰着指头,迷迷糊糊的给自己死亡倒计时。
就在她觉得自己的魂魄将要升天之时,喉咙里流进一股温热的,腥咸的液体。
虽然她不怕死,不过这饿死的感觉,着实不太好受,于是下意识的,允吸了好几口。
等她睁开眼睛,就见冥王割破了自己的手腕,正喂着她喝他的血。
“所以你就爱上他了?”孟七没发觉自己的口气有些酸溜溜。
“一点点啦!”史乐姜红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