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十年代(28)

就算知道了,其实她也没有办法的,毕竟做决定的,从来就是一家之主。

她想,要是她说了不给钱给大伯母,给大哥大姐读书,估计得到的不是老爸的思考、赞同,而是耳刮子。

想一想这个可能,就算是知道了,静娴也没有想要开口的欲望。

她已经决定了要自己挣钱了,至于老爸的钱,她不惦记,也不管他自己怎么挥霍。

左右,等爸妈老了,她会给他们养老的。

这要是能够用钱来解决的事情,那都不是问题。

静娴很怕麻烦,她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是不是这样,反正,长大后的她定然是的。

为了能够不发生麻烦的事情,提前用钱解决的事情海了去了,即使,花了钱很长一段时间,她可能吃土,她也依旧选择这么做。

活着很艰难,她还是选择活着,她后来想过很多次,要是她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就死了,那该怎么办?

身后的一大摊子,有人帮你吗?

并没有,所以,她一定要撑着,要一直一直活着,她甚至还会经常跟姐妹开玩笑,说她还想要在活五百年,五百年,更长的五百年,一直一直的活着。

对于很多人来说,死不可怕,活着才煎熬,对于她来说,却是相反的。

之前的她是这样,现在重新来过的她,也一样,甚至,她还复杂的纠结着,她到底会不会可能,有一天睡醒之后,回到之前的现实之后。

而这个带着空间回到过去的好运,只是一场好梦?

希望能回去,也希望不要回去。

希望回去的时间,可以在晚一点,至少,让她挣够钱再说!

所以,钱不重要,钱又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自己的钱。

老爸手中的钱?

那都是浮云啊浮云,以前不曾想过,现在也不会死惦记着。

就算,她后世知道,其实老爸挺有钱!

她的挣钱之路早就开始了,就等着来一场东风,给她一个机会。

这一世,她绝对能够把整个家都给翻过去的!

因着爷爷答应了给她买种子、坛子,一路上,静娴都是乐呵呵的,还哼起了歌来。

后世她的记忆不是很好,读书的时候还好,就算记忆不好,也要逼着自己去记书本上的那些知识,毕业之后不用读书了,不用死记硬背了,脑子就彻底的放飞了。

结果她就发现,她的脑子,真的是一点都不好用,时常今晚上看过的书,第二天睁开就能给忘得一干二净,就是别人欠的钱,过个三五天,也保证能忘掉。

可,怎么就是忘不掉自己欠别人钱呢?

说远了。

虽然在哼歌,但都是记着的曲子,不成曲,甚至不是一首曲子里面的。

但就算这样,也是把前头小林给带动起来了,坐在车上都是随着调子一摇一摆的,话说,小孩子为啥会对音乐那么敏感呢?

但凡是她见过的孩子,甭管是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婴儿,还是三五岁的小孩子,一听到歌儿,特别是欢畅一点的,就立马给你摇摆,也是有趣的很!

☆、第三十一章:

孩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现在乖巧的小林就是个小天使,看着他拍着手,扭着小身板乐呵呵的,静娴看着高兴,也就换了更欢快的调子。

两人开开心心的回了家,老姐已经起来了,不过还在被窝里头没舍得起来。

老妈在厨房烤火,锅里煮着一大锅的粥,静娴这才想起,家里的猪食好像是没了。

至于老爸?

她瞄了一眼,在屋里头练字呢。

别看老爸小学文凭,但那一手的钢笔字,可是羡慕了她一整个初高中学期,至于之前为啥不羡慕?

因为小学还不懂。

至于大学后又为啥不羡慕了?

不是因为她也练得了一手的好字,而是因为,大学她已经甚少用笔写字了大学毕业之后,直接都是敲键盘,写字的时间更少。

都不讲究这个了,她哪里还有羡慕老爸的那一手字?

话说起来,她现在要不要也开始练字?

可是没有字帖,就她自己练的话,她没自信啊。

她又不是老爸那种自学都可以成才的。

不行,钢笔字练不了,她可以拿木炭练习一下粉笔字,要知道,初中的时候,她可是负责过一段时间班级黑板报的。

虽然,是负责画图那部分,但要是能写一首漂亮的粉笔字,也有面子啊!

更不要说,初高中,那是上台几率最多的时期,她可不想再次上台写字,还总是被同学说她写得太小、太草,根本就看不清。

哼,不改变人生轨迹,重活一回儿,怎么也得有点能自豪的事情吧?

别到时候街头有人问题你,有啥是她一辈子能吹的事情,她还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静娴丫头,想什么呢,叫你都不应?”

安妈无奈的伸手戳了戳一脸发神的小丫头,真是搞不定,才这么小的孩子,脑袋里头有啥想的。

“啊,妈?你叫我?啥事儿?”

抹了一把嘴角,就担心自己发梦留了口水。

不过好像,她其实也没发梦来着?

“看你这丫头!”

安妈再次摇头。

“把碗筷拿出去,吃饭了,我杀了只鸡,你爸说要给你们姐弟补补身体,盆里有不少鸡汤,你们三姐弟一人一小碗,要慢慢喝,不要烫到了,知道不?”

诶,之前不是还见老妈在煮猪食来着,怎么转眼间,午饭都做好了?

她有发呆那么久?

刚要走过去,就感觉手脚有些麻疼,抬手一摸脸,完全没感觉。

却是冻的很了。

果然,她出神很久了。

不成。

“妈,给我切点煎,我要和姜汤!”

可不能感冒了,这会儿可没有洁白的面巾纸,也没有特效的感冒药,感冒了只能喝姜汤硬熬着,打喷嚏还好,要是塞鼻子、流鼻涕,那才要命。

她讨厌感冒!

“要加葱不?”

安妈本来就准备给静娴和翰林两个煮姜汤,两个孩子往老宅跑了一趟,不喝点,她都不安心。

难得的是,女儿自己提出来要喝,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要是静娴知道老妈的想法,一定会反驳,她从小到大都很喜欢吃姜的好么,老妈是不是对她有什么误会?

不过!

“不要放葱,我不吃葱,妈你又不是不知道!”

葱的味道是很好闻没错,调味也是不错的,但吃的话,那就算了。

安妈也就例行一问,万一,静娴她就吃了呢!

姜汤还是要加点葱花才更有效的。

算了算了,等会把葱切长一点,煮好,把葱都夹出来就好了,也不费事儿。

左右,女儿也只是不喜欢吃葱,不是受不得葱的味道。

姜汤还是很快的,在吃饭之前,静娴就喝到了。

一口下去,就吃出了里面的味道,有葱,可碗里面,却一丝葱都不见。

静娴挑眉,感叹,亲妈不愧是亲妈啊!

还会有谁那么细心的给你做那么一碗热乎乎的汤,还把你不喜欢吃的东西都给挑走?

可惜的是,人都是比较忘恩负义的东西,一般记不住好,却能够把一丁点的坏给死死的记住,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还会因为这一丁点的不好,回应更可恶的坏。

中午的鸡肉切块炖的,炖得烂烂的,有一只鸡腿,是给弟弟小林的,剩下一个鸡腿被斩了,防止两姐妹抢。

可天知道,静娴一点都不期待鸡腿,真的,她比较喜欢吃鸡翅跟爪子。

鸡爪子是老爸的,这个她不能抢,但鸡翅,嘿嘿,都是她的了!

感谢这个时候的人,都更加的喜欢吃肥厚的肉!

唔,虽然,这个时候的鸡肉,真的很香很香,肉也非常的好吃,一点也不像后世的鸡,就算被立百分百家鸡的鸡肉,那吃起来都跟吃烂布似的,还塞牙,还没滋味,两个字,难吃!

因为有鸡肉,这一顿,静娴吃了两碗饭,一碗鸡肉,一碗鸡汤,哦,还有之前喝的一碗姜汤,吃完之后回想,天呐,她现在这么小就这么会吃,真的不会比以前还胖?

她一直都不支持什么骨感美,但是,也不追求壮硕美啊!

她也一直觉得,少年时候的自己,身材是很好的,用她自己的观点和话来说,就是恰当好处,不胖不瘦,这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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