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才很快就接通电话,得知林澜的问题后,呵呵一笑,“林小姐,你哪里人啊?”
“云城小金村人。”
“哟,那可巧了!我有个叔叔,在云城的清平镇清平二中当主任,他们学校也非常缺老师,要不我给你介绍到那儿去吧。如果离家远的话,学校那边也有安排住宿的。”
这下轮到林澜傻眼了,清平镇,这不就是离小金村最近的城镇么。这么巧啊。
如果在清平镇那真的不错,离家里不远,而且还保持一段距离,平时陈芬芳林爱国也不会经常去镇上,也不会发现她莫名其妙当了老师。
林澜没有犹豫,便跟刘友才约定,等她回家里过一天就去面试。
林澜要离开青阳市的日子到了,林红旗依依不舍的望着她,“这次回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林澜笑了笑,“有空的话我可以过来看你。”
“阿澜,你也长大了,有没有喜欢的人?”
又扯到这个问题?难道她看起来就这么老?
林澜唇边的笑容一僵,摇头,“没有。”
“如果碰到喜欢的男孩子,不要害羞,喜欢就去追吧。”
林澜没想到,看起来那么儒雅的近乎古板的林红旗,竟然会说出这种话来。
林红旗顿了顿,又补充一句,“不过,千万不要像你姐姐那样,找一个老实可靠的就行了。”
林红旗安安稳稳度过了大半辈子,他也希望他的孩子能够如他一般,走的平顺点。
林澜点点头,她就没想过嫁人。
临别,林红旗摸了摸她的头发,眼里藏着复杂的情绪。
林澜也看着林红旗,这是原主的亲爸爸啊,虽然,她觉得他愧对原主,但看到林红旗瞬间苍老,还是有种莫名的难受。
是原主的心情吗?
这些天来,他们都刻意不提起母亲的事情,可林澜还是发现林红旗整个人都苍老了很多,也瘦了。
衬衣下的身体,有点儿佝偻。
看起来,比林爱国还要沧桑。
悲痛能轻易击垮一个健康的人。林澜手放在口袋里,从空间里拿出一瓶褪黑素,递给林红旗。
“爸,我知道你这段时间都失眠,我前几天去看医生,医生说,你这几天可以每天吃一粒这种药。”
安眠药不能吃太多,不然会产生依赖性,安眠药是强制进入睡眠,而褪黑素是自然诱导,自然,褪黑素就没安眠药那么伤身。
坐了十二个小时的车子,林澜回到小金村,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快颠散架了。
林建雄早就等在车站边,看见林澜下车,飞奔上前,抱住林澜,“姐,你总算回来了,我好想你。”
林澜笑眯眯的伸手揉了揉林建雄的头发。
一旁陈芬芳接过林澜提着的行李,道,“回来就好。”
望着陈芬芳的背影,虽然她总是凶巴巴的,几乎没有温柔的时候,但林澜心里却暖暖的。
想到今天早上,明明是周末,可是送她去车站的只有林红旗,哥哥弟弟们在睡懒觉,而林琳……怕是上次她说的那番话刺激到她了,很长一段时间不想见到她了吧。
林澜也不是计较的人,只不过想到那是原主的亲人,如今疏远到这种地步,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的。
当天晚上,林澜发现他们难得吃了一顿白米饭,还有一锅鲜嫩的鱼汤。
林澜惊奇。
林建雄说,“这鱼是我昨天钓到的!妈说要留着等姐你今天回来再吃。”
林澜看向陈芬芳,天啊,一段时间不见,她真是看陈芬芳越看越顺眼了。
陈芬芳被林澜看的浑身不自在,皱皱眉,“我就是担心你在青阳市太伤心吃不下饭,对身体不好,所以留着给你吃的。”
伤心?林澜并没有,却被陈芬芳一段话暖哭了。
她咧开一个发自肺腑的笑,“伯母,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知道我对你好了?还听不听我的话?”陈芬芳看她。
林澜原本想说听的,但接触到陈芬芳的眼神,林澜瞬间想到她让她相亲的事情,于是垂下脑袋,默默吃着饭。
好一会儿,她听到陈芬芳的轻哼声。
晚上,林澜整理行李,将买给林建雄的零食、陈芬芳的护肤品,还有林爱国的药,全都拿出来了。
陈芬芳见林澜买了一堆东西,不禁埋怨她,“花那么多钱买这些东西有什么用,浪费钱又吃不饱。”
林澜但笑不语,其实真花不了多少钱,这里面她只是掺杂了一点在商店里买的东西。大部分还是她从空间里拿出来的。
比如陈芬芳的护肤品,就是林澜正在用的某国际大牌。
虽然她剩下的也只有几瓶,自己都舍不得用。
但陈芬芳对她这么好,她送她一瓶也没关系。
还好她买的这些瓶身上都没有什么标记,直接把外包装撕掉,就可以给陈芬芳用了。
还有一些面霜,林澜则是在青阳市的商店里买的。
一夜无梦,林澜第二天早早起来,照例将自己的活干了,就跑到镇上去。
既然决定要当老师了,那她得好好应付接下来的面试。
不过虽然她英文说的好,却没有教过别人说英语。
她深深知道,会说跟能教完全两个概念。
因此,她准备去借几本英语教研书来研究下,免得明天应付的慌乱。
虽然小金村也有学校,但因为太穷,没有图书馆,所以林澜跑到了镇上的图书馆去,当然,镇上的图书馆也不大,但书的种类还是很齐全的。
林澜借了几本英语教研书,抱着书本出门,意外的看见莫少柏。
第31章 莫老师,好巧
莫少柏看见她也愣了下,下意识瞄了眼林澜抱着的书本。
林澜很自然的抬手,状似无意的将手里的书挡了挡,笑眯眯的望着莫少柏,“莫老师,好巧,你也来借书?”
莫少柏微笑着点点头,一张清俊的脸,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明朗。
林澜记得莫少柏好像也是教英语的,咳,以后他们俩可能就是同行了。
互相打过招呼后,林澜就抱着书离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自从那天在树林那儿见了莫少柏一面后,他似乎没有那么怕她了。
当天,林澜抱着书翻到了凌晨三点,想当初,她大学考试的时候都没这么临时抱佛脚过。
好在她的记忆力不错,翻看一遍后,就已经熟悉的七七八八了。
这个年代,英语刚刚开始教学,加上初中生才能开始学英语,考试比重也没有语文数学大,所以她这样临时抱佛脚,也应该绰绰有余了吧。
第二天,林澜换上了在青阳市买的那条黑色裙子,看着自己一双土气的布鞋,林澜皱皱眉,进入空间,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一双普通的单鞋。
感谢当年她那么拼命,曾连续一个月住在医疗研究所里,所以里面一个房间还放着她几套日常服装。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十七岁的女孩子正如初升的太阳,脸蛋儿尖瘦的,经过她这段时间的锻炼,总算有点白里透红的感觉了,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不过终究是年龄太小了,林澜觉得有点幼稚。
从化妆包里找出一支正红色口红,稍微涂了下嘴唇,气色好了,感觉也比刚刚成熟一点。
林澜深呼吸一口气,背着包包就出门。
陈芬芳刚从跟外面回来,上下打量她一番,“早去早回,看看你打扮成什么鬼,以为回了一趟城就真的时髦了?伤风败俗!”
林澜因为打扮的漂亮,心情也好,对于陈芬芳后面吐槽她的那句伤风败俗假装听不到,对陈芬芳挥挥手就出门了。
她早就告诉陈芬芳她要去镇上找工作了,陈芬芳也没说什么,反正现在还没到农忙时节,林澜闲着也是闲着。
走到镇上花了林澜一个小时,来到清平二中门口,等了半个小时,才等到姗姗来迟的刘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