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又一转念,老X为何会关心我的行动计划呢?以TA的心机之深,按理说该不会只是好奇而已,莫非TA对那四人也心怀怨恨,意欲假我之手伺机报复,只因迟迟未见我出手,终于按捺不住了?
秦湛平低眉缓缓旋动酒杯,殷红如血的液体隔着玻璃在他托杯的掌间滑动着。如果真是这样,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永远对老X隐瞒身份,绝对不能暴露分毫;要么就必须将TA也挖出来,一并斩草除根……
阚侃拖着行李箱,随高菲朝她家的小院走去,迎面飞奔来一条满身金黄、四爪皆白的大狗,兴奋异常地将两只前爪扑在高菲腿上,激动地狂甩尾巴,围着她又蹦又跳。
“哈哈!阿丰,你还记得我啊。”高菲被黄狗舔得手背痒痒,笑逐颜开,于是爱抚着它毛茸茸的脑袋,转脸对阚侃介绍:“这是我读高中时收养的狗,那时候才一丁点儿大,现在已经七岁多了。”
阿丰见阚侃与主人同行而至,对他充满了好奇,伸过乌亮潮润的鼻头儿在他腿边使劲嗅嗅,又绕着他快速兜了两圈,随即昂起头奋力甩尾巴。
阚侃轻轻拍了拍它的毛毛头,“阿丰的名字是你起的吗?”
高菲点头道:“对,因为我一见它的毛色就想起金色的麦浪,心里满满的都是丰收的感觉。”
阚侃有些得意地对她笑道:“名字很好听,看来阿丰很喜欢我呢。”
“恭喜你啦,第一关顺利通过,还望继续努力!”
高菲咯咯娇笑,携起他的手并肩踏进院门,阿丰也欢跃着追随而来。
阚侃迅速转眸四顾,发现院子并不算大,却打理得井井有条,设计得错落有致。院中央有一小方绿地,种的是淡紫与洁白的山茶花,花色高洁雅致,枝干形姿优美,叶片浓绿莹泽。院子一角栽着几杆劲挺的瘦竹,竹下摆着色彩明快的木制桌椅,虽然算不得名贵,造型却也别致。
一位年且六旬的瘦削男子端坐于椅上,他面容清癯微黄,眸光凝定而恬淡,正在南方冬日的暖阳下悠然读报,听到院门处有动静,他满怀期待地抬眼望去。
高菲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他,“爸爸!我回来了!”阿丰也很替他们高兴,围着久别重逢的父母俩团团转。
他们用家乡话小叙片刻,高菲指着身边人,略带羞涩地说:“老爸,这就是我男朋友阚侃。”
阚侃倾身恭敬道:“伯父过年好!”
高菲的父亲热情地拍拍他的手臂,微笑着对他说:“我一直相信,女儿的眼光不错。这次你能来过年,我们都很高兴。”
此时,西面灶房的竹木门帘一挑,兴冲冲地跨步走出一位鬓发斑白的中年美妇。阚侃转头望去,她虽已五十多岁,但眉弯深黛,眸色清朗,恰与院外的灵山碧水遥相呼应。阚侃不禁心想:高菲堪称她母亲年轻时的翻版,不知性情是否也颇为相近?
母亲满面春风地紧走两步,与女儿亲热相拥。高菲为他们做介绍时,母亲微微含笑地上下打量着阚侃,似乎在心中将他与谁作比。
高父指指书房兼茶室的方向,“快进屋歇着,你看这一高兴把什么都忘了,等下可要好好尝尝她妈妈的手艺。”
第44章 惶惑
高菲的母亲精心准备了一桌水陆杂陈的丰盛家宴,可谓爆、炒、烧、烩、焖、炖、蒸、煮样样娴熟精湛,其中自然少不了高菲心心念念的那道酸菜鱼,也当真做了满满一大盆,引得黄狗阿丰激动地紧围着餐桌打转转,惹得大家忍俊不禁。
阚侃除了眼前一亮,连连夸赞之外,不由得想起养母每次为他接风洗尘,也必定如此忙活数日,张罗满满一桌美味佳肴,真是应了那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席间,阚侃受宠若惊地接到多次布菜,时而与高菲心有灵犀地相视一笑。
高母偶尔扯扯老伴的衣袖,低声劝说道:“老高,你可得少喝些,悠着点哦。”
高父轻轻摆手,“人逢喜事精神爽嘛。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酒过三巡,父亲面泛微醺的红晕,慢慢打开了话匣子,后又颇有感触地轻叹。
“我这个闺女啊,从小吃过不少苦。她自己很要强,凡事都特别努力,尽量不麻烦别人。但我这个做爸爸的,总归还是希望有人能真心疼她,爱她,不让她再受委屈,再受苦了……”
“哎呀呀,”高母蹙眉微嗔,赶忙打断他,“老高,你真是喝多了喏,逢年过节的,讲什么委屈啊、苦啊的?”她转向坐在身旁洗耳恭听的阚侃,“不要客气,多吃点你喜欢的菜,也不知合不合你口味啊?”
阚侃诚恳地点头微笑道:“都很好。伯母的厨艺让我自愧不如。”
“噢?”高母睁大了双眼,“这么说,你也会做菜喽?”
高菲为妈妈舀了一大块新嫩的鱼肉。
“老妈的手艺精妙绝伦,盖世无双,他那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高母的心念稍动,继续盯着她问:“你吃过他做的饭?什么时候?在哪儿啊?”
高菲暗想:完了完了,老妈眼里从来不容沙子,追根究底的侦探习惯也是雷打不动。她寻思着如何不让父母疑心他俩住在一起。虽然阚侃对她从不逾矩,可毕竟好说不好听啊。
阚侃握了握她的手,温和莞尔道:“我早听高菲说起过,伯母的手艺绝对不输‘舌尖上的中国’,让她走到哪里都念念不忘,是最好的家的味道。我这点雕虫小技跟您比起来,连寡淡无味的汤泡饭都算不上呢。”
高菲在桌下轻拍了拍他的腿,犹如对他竖起大拇指似的。
高母的话茬被他截获,虚实相济地赞美了一番,说得她心里舒坦痛快,便也不再追问下去。
饭后,高母让他们三人先歇着,她开始叮叮当当地收拾碗筷。阚侃不顾她竭力反对,主动起身奔到厨房,边帮忙打杂拾掇,边陪她谈天说笑。过了一阵,高母的语气不期然地渐转低沉。
“也不知怎么的,你们回来以前,我闲坐在家里就会想起菲菲小时候的事情。”她悄然抬手抹了抹眼角,“你瞧我呀,这是不是人老了的表现?”
阚侃边擦碗边寻思着:或许是因为有我随同返乡,做母亲的忽然想到女儿早晚要出嫁,所以才格外怀念过往吧。可他嘴上却没这么说。
“宝贝女儿离家久了,您想念她是人之常情。对了,不知她年幼时有什么趣事呢?”
高母扯了扯微皱的唇角,吸了吸鼻子,有些破涕为笑的意味。
“上幼儿园时,她就憨直得很。有一次我去接她放学,见她鼻血直淌,赶忙问她是磕着了,还是被打了。你猜她怎么说?”
阚侃想象着扎羊角辫的小女孩满面稚气的模样,忍俊摇了摇头。
高母继续道:“她呀,把我拉到一旁才小声说:放学排队时,有个同学蹦蹦跳跳地往后一退,后脑勺正撞到她鼻子上,这才流血的。我又问她告诉老师没有,菲菲嘟着小嘴向我解释:撞人的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高芙,我怕老师会批评她,当然不能说出去了,还叮嘱我替她保密呢。”
阚侃心想:原来,她童年时有个玩伴叫高芙?呵呵,这名字倒是与高菲颇为相近,或许也算是有缘吧。
只听高母又说:“后来,菲菲读小学了,性子也还是一样。”
“怎么说呢?”阚侃难掩好奇地问。
“冬天里,她双臂满满地抱回一堆白菜,我称了称足有七斤重,就问她为何买这么多?她说路边吆喝的伯伯瘸着一条腿,很久都没卖出去一棵菜,所以她就把剩下的都买回来了,好让他能早点回家。”
阚侃不禁暗自感慨:想不到,她那时小小年纪,无论交友或待人时便已显出三分侠气,也难怪她在职场上会替人出头,仗义执言了。
父亲拉着高菲到客厅闲话家常,问起他们假期有何安排。高菲在慈父面前一向直来直去,于是嘟了嘟嘴,撒娇似的晃着他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