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苏锦书卖完冰棒回家的时候,周凌霄已经回来了,不仅回来了,还在厨房做红烧鱼。
“周凌霄,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红烧鱼,你真是个贤惠的好男人。”苏锦书蹬蹬蹬地跑到厨房,对着人就是一顿夸。
认清她狗腿子一面的周凌眼睛都没动一下,“拿碗筷,吃饭。另外,明天回门的礼物我备好放在桌上,你看看还缺什么。”
苏锦书又蹬蹬蹬跑回客厅,周凌霄端着一盘红烧鱼走出来的时候,猝然看见苏锦书焕然一新的打扮。
她原本就是明艳张扬的颜色,如今配上清爽亮丽的服装,自信的神采,更显得风情万种,颇为吸睛。
腰身纤细,不堪一握,短裤下的长腿冰肌玉骨,瓷白如玉,散发着柔光。
“周凌霄,你准备的真好,尤其是这两本鸽子养殖的书,是国外的?”苏锦书惊喜地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在这个目下无人、因而神情从不轻易波动的人脸上看到了一丝慌乱。
她怀疑自己看错了,果然,等苏锦书再看过去的时候,周凌霄又是那个冷冰冰、生人勿近的大佬。
周凌霄错开眼睛,不跟她对视,“嗯,你家里在养鸽子,想必用的上。”
夜深人静时,周凌霄的脑海像胶片一样闪过苏锦书今天的模样,久久不能入睡。迷迷糊糊间,周凌霄看见自己握住了那截腰身,入手是熟悉的滑腻温软,他的呼吸变得越来越粗重,猛地睁开眼,天光已经大亮。
等他起身,察觉下身的异样时,心下不由地一沉。
第12章 青梅竹马
回门日,牛城早早赶到姐姐家,帮忙收拾家务和做菜,迎接回门的外甥女和外甥女婿。
“姐,姐夫,你们回来了。”苏云中一大早就开始在院子里张望,看到他们立马上前帮忙提东西。
屋子里的牛城听到声音第一个跑出来,“锦书,凌霄啊,快来快来,我前段日子刚摘的桂花,晒干了拿过来泡茶,你们尝尝味道。”
“你们提这么多东西做什么,怪见外的。”牛艳看见周凌霄带来的大包小包东西,嘴上埋怨,脸上全是笑容。
再打量了一番女儿,见苏锦心情、气色都好,可见嫁人后没受委屈,牛艳笑意更深。
桌上准备了满满当当的菜,除了白菜、豆角、茄子、黄瓜等自家种的瓜果蔬菜,还炖了鸽子汤。看到桌上的红烧猪蹄和肘子时,苏锦书狠狠地咽了几口口水。
“这是两个表哥送过来的,他们今天要去外地买猪崽,没时间过来。”苏云中解释说,家里养了鸽子之后富裕了些,却也不能随便吃上猪蹄和大猪肘子,他也馋。
苏锦书感叹,“杀猪匠真是个好工作。”
在各种物资和吃食都紧缺的时代,像厨师、杀猪匠这些职业,油水足,是最幸福的职业。
“好什么好!”提起这个,牛城心里多少有点不痛快,他和大多数父母一样,希望儿子能有份体面的工作。
他转而问起了周凌霄,“凌霄啊,你在外交部,平常工作忙不忙啊?是不是经常要去国外出差?”
对牛城来说,周凌霄就是他的理想儿子,做不成儿子,当外甥女婿也挺好的。
周凌霄依旧是那副温和有礼的模样,“我在外交部的情报司工作,主要负责外交情报的收集与分析,所以很少出差。”
这方面,牛城不懂,但不妨碍他觉得周凌霄完美,“真好,我家两个小子,要是能有你一半,我就心满意足了。”
苏锦书默默地看了一眼假模假样的周凌霄,又看了一眼对周凌霄十二万分满意的舅舅,心道要是有两个周凌霄这种八百个心眼子的儿子,谁能吃得消。
察觉到周凌霄向自己看过来,苏锦书立马给他夹了一块猪蹄,送到他嘴边,“你吃呀。”
周凌霄的假面差点裂开,他不喜欢吃猪蹄这种油腻的东西,但整个桌子的人都在看着自己,他只能硬着头皮张嘴。猪蹄炖得软糯Q弹,香味和酱汁味很足,意外的不难吃,甚至有点香。
“好了好了,大家都吃饭吧,一会儿菜该凉了。”见女儿女婿感情好,牛艳笑得嘴都合不拢,忙不迭地招呼大家吃菜。
午饭过后,苏云中拿到两本鸽子养殖的书,格外惊喜,“姐夫,你是怎么搞到这两本书的?”
“目前国内关于养殖方面的书籍较少,加上这些年国家更加注重工业的发展,农业反而落后。这两本书是我托人从国外买回来,自己翻译的,我打算投一下出版社,看能不能出版。”
听说这是周凌霄自己翻译的,苏云中瞬间对这个姐夫产生了崇拜感,“那姐夫,你能不能帮我找找养猪方面的书,我跟姐姐还有表哥他们准备合伙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