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予箩说:“你好肉麻哦。”
程巷答:“是有一点。”
“对了,你去参加的那个综艺。”
“怎么?”
“可能要火。”
“不可能吧。”程巷全然不信。就那综艺,打着明星参演的噱头,实则明星要到最后一轮才露面,鬼才看。
“真的,我在网上都刷到了。”余予箩掏出手机。
“等等,你不是只有小天才电话手表吗?”
余予箩用“你怎么这么天真”的眼神睨她一眼。
手机上翻出来的,是一张节目现场照,陶天然倾身到程巷身前去扶立麦,程巷垂眸看着她。
明显是一张偷拍。
也不知是节目组的暗暗预热,还是真有工作人员“违规”释放出来。
余予箩收起手机:“像这样的照片还有可多啦,你们的CP要火!”
程巷哼笑一声。
无非是编导组知道无悬念无看点,借机炒作。互联网没有记忆,很快便会过去。
可余予箩小小声说:“你怎么会去参加那种综艺啊?”
“什么意思?”
“你高中那一次不是闹得很严重吗?”余予箩的声音进一步小下去:“就因为爸妈发现你喜欢女生,对吧?”
程巷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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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评论区有说节奏慢的,
看到了[狗头]但不改。
我希望把她们的前情充分写出来,大家看文愉快~周末愉快[狗头叼玫瑰]
第28章 “傻女。”
[嘴巴在沉默, 耳朵在哭泣。
我的世界一切都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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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予笙大二的时候,余予箩不过四岁。
按理说四岁的小孩是不会有记忆的。余予箩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对那段时间印象深刻, 大概家中气氛实在诡谲,令小小幼童都能感知。
她记得砸在墙面粉碎的碗, 嘭的一声。
也记得筑薇冷声说:“过了那么久,你还要像高中时一样闹?”
她记得救护车呜哇呜哇的开过来, 亮着灯,样子跟她在图册上看到的一样, 将绝食的余予笙送进医院。
此时她见程巷愣怔, 搡搡程巷:“对不起啦,你当我没说。”
“不是。”程巷问:“后来呢?”
“什么后来?”
“那件事……的后来。”
“后来我也不知道哇。”余予箩有点懵, 毕竟她那时候才四岁:“后来你该吃吃该喝喝, 到处玩,花蝴蝶一样。”
“应该蛮受欢迎的噢。”余予箩翘着鼻尖。
程巷笑一笑,揉一把余予箩的头。
余予箩心满意足抱着一堆零食走后, 程巷起身, 洗净脸上的面膜,又在屋内翻找一圈。
余大小姐应该没有记日记的习惯, 因为她没找到。
能用手机登陆的各种社交账号,程巷全都细细翻看一遍, 也没寻到什么端倪。
她到底为什么会穿到余予笙体内?
随机?
那么余予笙又去了哪里?
想不出的问题,就和解不出的数学题一样,不会就是不会。
程巷想到脑袋痛, 蒙头睡过去。
翌日,程巷下楼吃早餐。筑薇态度如常,也不知是网上的风还未刮到她这里, 还是另有打算。
程巷在家休整,踩着傍晚的夕阳去找秦子荞。
刚一下公交,竟遇x到萧霄——她和秦子荞的高中同学,找她借八千八百八十八救自家猫的那位,她因此没有去成分手旅行。
后来才知道,萧霄不是拿钱去救猫,而是接济她那倒霉男友买了摩托。
萧霄视线射过来的一瞬,程巷下意识捏住手机、绕到电线杆后假意打电话。
成年人呐,就是这么虚伪。
尤其你混得不如对方的时候。尤其你知道对方其实不怎么看得上你的时候。
打招呼也不是,不打招呼也不是,下意识就想躲。
当她眼尾瞥见萧霄的视线带着艳羡,她才倏然反应过来——
哦,她已经不是程巷了。
那个人人当傻子骗的程巷。
她是余予笙,有颜有财、人人称羡的大小姐。
或许她应该走过去,假装请萧霄帮个小忙,趁机加萧霄的微信,利用萧霄对她的倾慕,将人骗得团团转,也算报了一箭之仇。
可,没意思。
程巷收起手机,不看萧霄、目空一切的往前走去。萧霄与她擦肩而过,仍在频频回顾她的背影。
程巷死过一次之后,觉得这一切都没意思。
死去又活来,她放不下的唯独一个陶天然。
没出息。
站在秦子荞家楼下等人下班。哎真烦,这要她还是以前的程巷,她有秦子荞家的钥匙,直接上楼,点好外卖吹着空调等就好。
直至秦子荞踩着暮色姗姗来迟,T恤上沾一根草,毕竟是刚喂过卡皮巴拉的人。
将程巷领上楼,这次挺客气,谢谢程巷自泰国带给她的手信,又问程巷想吃什么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