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依照大雍律令判徒刑,那事情就没有争议了,但郑琼玉状告王六郎想要的可不仅是这样的结果。她寒声道:“生父杀子,有违天道人伦,其罪当诛!”
王六在朝中不乏亲故,总觉得关上门的事,何必闹到陛下的跟前来。他们援引的也是大雍律文,以杀子孙之罪不至于诛杀。
郑琼玉深吸一口气:“天地之性人为贵。人皆天所生也,托父母气而生耳。王者以养长而教之,故父不得专也!①至于律令——”一声冷笑后,郑琼玉无差别攻击,所举都是不依律令而断罪之事。身为大理寺卿,她在官衙中没少翻看旧案,所谓“律令”,只是基础,至于结果,那是各方协调产生的。那帮人要说春秋之义,她就援引经史;对方要援引律令,那她直接将一切都打翻!
郑琼玉摆出一副要借机翻旧案的姿态,朝臣们心中打了个激灵,旧事就当过去了,一旦翻出来没完没了,又不知道会牵连几个人。刑部郎中急着打断郑琼玉,他高声道:“臣有事要奏,大理卿以妻告夫,所犯‘不睦’。使得亲族相犯,九族不相协睦,请治其罪!”
所谓“不睦”,又暗指妻者卑也,有违妇道。这话一出,别说郑琼玉,就连项燕贻也拿冷冷的眼神觑着刑部郎中。
宣启之政虽然许女子入仕途,可礼书不修、律令不改,在礼法与律法上,女子仍旧处于卑位。昔日郑相想要改革,奈何阻力重重,双方僵持着,让这一疙瘩横在那里,不提就当不知道。刑部郎中一句话,却又将此事给翻了出来。就算赞同刑部郎中的意思,也没人接腔。郑琼玉乃大理寺卿,朝廷命官,于一介白身的夫婿之前处于卑位,那又置朝廷尊严于何地?
在一片沉默中,谢兰藻道:“古之君王,莫不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然古今异物,文质不同。刑名之书,当世有增损,以切当世,取合时宜,方能救弊。大雍律为太.宗时所修,承前朝之律令,用法颇为峻刻。有不便于今之令近百条,臣请陛下重修律典,一如经学之法,为律学作义疏!”
这番话道出,朝臣的脸色更是不妙,这已经不是郑琼玉的家事了,而是陡然上升至“国事”!修律明法,是要天大变啊。
赵嘉陵面色平和,她的唇角噙着淡淡的笑容。陈希元已发挥自己的光热去重订礼书,那么律典的确要跟上来。还没等她回答呢,才安静一会儿的明君系统声音又响起来了。
【恭喜宿主触发“主线任务治国文治四修法典”,律、令、格、式都是法,互相有交叉,轻重也不一,并且时常变动,还能引例破法,因例生例,使得科条文簿一日多于一日,宿主快主持修一部公正法典,为后世之表。】
御史大夫道:“古语有云:‘万邦之君,有典有则’。今应随时变,补千年之坠典,救百王之余弊!”
户部尚书:“臣以为然。”
……
神明都已经发话了,抗拒能有什么用处?一群高官很快就松动,声声附和。
郑琼玉的神色平静恬然,不再坚持判王六郎死刑,这一刻他的生死俨然无关紧要了。
第62章
修法典之事,朝官们自然没有什么异议,就算觉得此事可能掀起滔天大变,那也是之后面对律令条文的争*议,至于修法本身,谁敢来置喙?
赵嘉陵听着整齐的“陛下圣明”之声,心情还算愉悦。做皇帝么,最烦的就是这不可行、那不可行,若事事都受到阻碍,那还能够畅快吗?偏得为了天意以及身后名扛起莫大的压力。不过现在,神明可是站在她这边的。
都到了这地步,赵嘉陵自然而然地接了任务,并且下令使中书令谢兰藻、黄门侍郎、御史大夫、大理寺卿、刑部尚书、中书舍人等人一道撰定律令格式,旧制度但有不便于今事者,皆作删改,待律令制成,则颁布天下。
任务重要,不过赵嘉陵也没忘记王六郎的处置。她蹙眉问道:“既然旧律不切实际,王六郎之事如何断罪?”
谢兰藻正色道:“新律未行,恐需以旧律为准。或陛下别下敕令,只是此事传出,恐有心人以此为据,视律法于无物,处处上请。”
在其余朝臣提出王六郎仍旧依照旧律判决时,郑琼玉总是据理力争。此刻谢兰藻出声,并且站在旧律那边,不少人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怀着些看热闹的心思,期待着郑琼玉和谢兰藻争执起来。
然而此刻郑琼玉不发一眼,脸色沉峻,没有流露半点真实心绪。
朝臣心中泛起些许涟漪,数息后悚然一惊——郑琼玉熟知律令,恐怕这一出根本不是为了置王六郎于死地,而是打开“修法典”的口子,继续当初郑相没能够做成的事!而谢兰藻与她是同谋。至于陛下,大约一听枕头风,就什么异议都不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