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他知道已经真正地失去她了。
失去了她之后才开始了解她。
卫光有点唾弃人性本贱。
凌舒始终不是柔弱地哭哭啼啼依附于他的菟丝花。他欣赏她美丽的皮囊,怜爱她潋滟的泪光,却直到她另觅到如意郎君才开始了解她的灵魂。
她善良,勇敢,心软,任何人在把她赶尽杀绝之前她都会抱着修复一段感情的可能。
这样的凌舒,当然会不愿意在失去养父母之后再迁居上海,与亲生父母离心;他们关系的持续与否,看的是凌舒能包容他到几时,而不是他对她有多好。
卫光起身,眼睛往上翻,硬扫了一圈儿天花板,不让自己有流泪的迹象。
他学着以前吊儿郎当的语气问:
“如果没有薛怀跃,我回北京之后,我们还有希望吗?”
这个问题,让凌舒想到了,薛怀跃曾将她揽在怀里,千遍万遍强调过的事实——在每一个时空的她,无论怎么样,都会得到幸福。
凌舒的视线穿透卫光,看向很近很近的幸福,嘴角的笑容一点一点地绽开:
“不知道。但我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听起来,她的幸福好像与卫光无关。
卫光转身以很小的动作幅度抹了一下眼角,混不吝地埋怨:
“真是的,你们两个要互相喜欢,为什么不早点在一起啊。我回北京确实有你的因素好不好,发布会一定要顺利啊,我可不能两头空。”
差一点点,就要把跟薛怀跃打那一架还残留的淤青展示给凌舒看了。
凌舒最是护短,她若是晓得了缘由,定会先急不可耐地询问薛怀跃的伤。
“那真是不好意思了,祝你事业长虹。”凌舒丝毫没有歉疚地答着场面话。
卫光看她飘忽的眼神,想到凌舒是这样的,爱一个人的时候满心满眼就只有那个人。
以前,每次他比完赛,战胜了实力强劲的对手,下了场凌舒永远会第一个飞奔到他怀里表达着关切和喜欢,其他人谁都不在她眼睛里,以至于她甚至对薛怀跃的脸都毫无印象,只记得拼搏的卫光。
是他弄丢了,会委委屈屈跟在他身边的小姑娘。在梦里,那个眼睛黑白分明爱恨也分明的姑娘,隔着辽远的时光讲,卫光,我惩罚你再也没有我。
卫光说:“辛苦你为我的事情休息日跑这么一趟了,我请你吃饭。”
凌舒摇头:“我没有胃口,不想吃东西。再好的食欲,被工作上的事情一搅和,都吃不下啦。”
这倒是实话,不是为了推脱卫光编出来的。
“那我送你一件礼物吧。”
“份内的事,不用客气。”
卫光固执地让她看了再说。
凌舒闭目养神,知道卫光的性子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不想跟他费没用的口舌,随便他折腾,听到了耳边的动静,好像是卫光在蹲下去弄她的鞋子。
凌舒实在没忍住睁眼,看到脚上的是一双熠熠生辉的新鞋子。
一双银色的高跟鞋。
鞋底软得像踩在舒芙蕾上,一点儿不累脚。
闪得宛如铺上了碎掉的银河。
“哇——”凌舒惊喜地感叹一声后捂住了嘴。
有点感动。
因为这是她十八岁时最想穿到的一款JimmyChoo的鞋子。卫光准备等到周末和她一起亲自去试鞋挑鞋,结果被各种事情耽误,每一次他们都把“挑鞋子”作为和好的讯号,谁提出来挑鞋子,另一方便默契地休战。
很黑色幽默的是,直到他们分开,都没有给凌舒买成惦记了很久的鞋子,两个人更默契地没有在分开这种大事情上用鞋子来当台阶。
“你不是粗心大意的大直男永远不记得我穿的用的尺码吗?”鞋子太好看了,有种跨越时光,想要的东西兜兜转转还是来到身边的幸运,凌舒开心得站起来走了几步,合脚得出人意料。
凌舒发自内心感到快乐时脸上是孩童一般纯粹的表情,总是引得卫光看了又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凌舒与卫光相处,脸上最多的表情是烦躁与淡漠,难得的欢欣让卫光满足。
“随手一买,刚好是你
的尺码吧,看来比较幸运。算是答应你的事情没有失约。“卫光挠头,转移了事件。
人真的很奇怪。
以前他确实是随手一买,买大了或是小了,不好意思跟凌舒承认错误,一脸无辜地讲“我记得你就是这个号”,气得凌舒无话可说提拳头就打。如今真的煞费苦心地调聊天记录,询问凌舒买过鞋子的门店,确定真的选择了正好的尺码,还要装过去的吊儿郎当。
他开始失去。他开始学会真正爱一个人。
凌舒很满意,转来转去走了好几圈,说要带卫光去吃饭,高兴得甚至忘了把旧鞋子收起来,还要被卫光提醒。凌舒自若地笑了笑,把旧鞋子收拾进袋子,笑说是卫光难得对她做了一件对的事,她欢喜又震惊地失了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