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着南初为大理寺卿,见过的诡异案件无数,或许会有所了解,便趁着怪物赶走虫子时,用簪子刺了一只怪虫,留作线索,回来以便查勘。
南初把帕子移到眼前,其余几人见此,也把目光放在帕中的肉色怪虫,一旁的褚岁晚却像是突然想起什么,起身离开厅室。
此时众人都沉浸在虫子的观察,没发现席间有人离去,唯有奚云祉一人,抬起了头,看着少女的背影,暗自出神。
甚至他想跟着离去,这时南初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这似乎是一种以人皮为食物的蚁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应名为白玉蚁,极为罕见,素来只出现在南疆,都督是在哪里发现的?”
他曾在一桩案件,见过这样的蚁虫,当时为了弄清来源,费了不少功夫,故而印象极为深刻。
南初没听到褚岁晚的回答,倒是入耳南音一声惊呼,“二哥哥怎么不见了,她刚刚不还在这里吗?”
就在几人环顾四周,来人轻盈的步伐入屋。褚岁晚接过南音的话,笑着道:“我在这里。”
乌鸢注意到她手中的物品:“都督这是?”褚岁晚闻言,看了眼手上的包袱,道:“从军带回的习惯,就一直备着了。”
南音听到更好奇,亮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褚岁晚打开包袱。下一秒,她撇开眼,原来是要为她讨厌的表兄上药。
这包袱装的,是些颜色各异的瓶罐,还有白色的纱布,一看就是伤药。
褚岁晚打开后,便推到紫衣青年面前,头往内室一歪,“殿下,你的伤,得处理一下。”
即使心里已经意识到这是给他的,但真正听到,却比想到的,来得更为冲击。
奚云祉把视线从包袱处移开,不可置信的看着褚岁晚,眉宇间凝聚着不自知的欣喜,一股酸涩渐渐弥漫心头。
不知为何,少女勾唇含笑的样子,他望着,竟有种想落泪的冲动。
褚岁晚被看的有些不自在,躲开奚云祉的注视,问道:“怎么了?”
奚云祉:“没什么,我就是有点开心。”
“都督,我很喜欢……”
“这些伤药。”
此话一落,原本躲避的几人哗一下,齐刷刷看向青年,此时他眼尾上挑,波光潋滟,哪还有刚刚呆滞的模样,已然恢复无常。
只不过
,就是把原本放在桌面的包袱,宛如珍宝般,紧紧的抱在胸口。
褚岁晚更不自在了,咳了几声,含糊的道:“殿下喜欢就好。”说完,就立刻问一脸若有所思的南初问道:“南寺卿可有看出什么?”
问到正事,南初不在想些旁的,说起自己的发现:“我怀疑,这应是一种以人皮为食的白玉蚁。据书中记载,此蚁乃南疆第一任女皇,用蛊和普通的蚁虫融合而成。用它可以无痛无痒将面部,起病症的皮肤吃掉,而白玉蚁独有的粘液,可以使失去血肉的地方,长出如白玉般白皙细腻的肌肤,故名白玉蚁。”
“照这么说,这还不是怪虫,而是有美容养颜之效的良虫,可若是此,他们为何还要弄出那么多可怖的动静,甚至还放出迷烟,想借此迷晕屋内的女子,然后让白玉蚁爬到她们身上。”
褚岁晚一边分析,一边用余光看着奚云祉拿起包袱,乖乖起身走进里间。她心里松了口气,继续发出自己的疑问。
“为什么不直接,告之参选的姑娘。若听到白玉蚁的功效,我想鲜少有女子会拒绝。”
南初听到褚岁晚描述的场景,也觉得奇怪,心下更在懊悔自己怎么就没去,竟让他们面临如此危险。
“还能为什么。”南音抱臂冷笑一声,“白玉蚁在南疆千金难求,他们怎么可能会把这么珍贵的东西,用在一群被他们关押在地道的人身上。”
“南疆人,对于蛊可用痴迷去形容。当南疆女皇弄出白玉蚁,这些南疆人,如获至宝,但同时,她们也在琢磨,怎么让自己也造出比白玉蚁,效果相当,甚至更胜一筹的东西。”
“南疆女皇得知此事,大发雷霆,下令不许任何人再研究,发现者处极刑。但有些人,就是不死心,一直在暗地研制。”
“最后,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那个人,培育出比白玉蚁,还好的美颜之虫。据传,用了后,不但肤若凝脂,整个人都似脱胎换骨般,美似天仙。所以此虫,被换作天仙蚁。”
“然世上终究是没有那么好的事。”南音眼里的讽刺渐深,明明屋外晴好温暖,褚岁晚几人听着,却莫名感到丝丝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