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大祭司灭蝗灾,凌侯还没什么感想,他只是恰逢其会罢了。但当夭族出关的时候,凌侯便近乎佩服了。谁都没想到,他们会出关,可这样一来,确实两人便海阔天空了。
大丈夫当如是!
看皇帝一脸为难,凌侯道:“陛下,此二人仗三尺青锋,是为我晋国开疆啊。”凌侯很想问,怎么就没人注意到呢?这是一群晋人在关外立足了,若运作得好,未来这地方就是晋国的土地了。
“这……与我晋国无关吧?”
“无关他们就只在关外逍遥了,白马国的国书虽然有几分……夸张,但归附之心还是在骨子里的。”
没有皇帝能够拒绝开疆拓土的功绩,即便是这位年近四十的老成皇帝。他有一阵儿兴奋得脸都红了,可很快就恢复了。
“关外之地,蛮荒无礼之国。即便短暂占据,也于国无益。”皇帝摇了摇头,他觉得守不住,且晋国现在土地已经足够广阔了,把关外土地收进来作甚?年年给那边送救灾银吗?
凌侯在心中叹了一声:“陛下,臣只求一道建郡封王的旨意。”
这个王就不是属国之王,而是藩王了。把这地方给对方当封地,那除了一个名头外,封地的一切便都是藩王自理了。好处是不需要皇帝担心救灾粮了,坏处是皇帝也别打封地钱粮税赋的主意了。
皇帝沉吟良久,还是写了一道密旨,这道密旨是没有留档的,换言之,白马国拿出来了这道旨意,但晋国届时认还是不认,全由皇帝做主。
“陛下英明。”这对孙有芳来说,足够了。
他主要是想有个由头去见人,私下里的,没有太多眼睛盯着的,和对方聊一聊。能做成点什么当然好,做不成也无妨。
反正他都这把年纪了,成器的儿孙都已经有了倚仗,不成器的管他们死活?可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凌侯临走前,特意去了一趟南门大街。
一群权贵子女为了看胡旋舞,把人使团逼到了菜市摆摊,这实在不好看也不好听。言官为此告了几家人教子不严,皇帝申斥了一番。几家都派了管家前去道歉,请人家搬回去,事情才算结束——由此也能看出官员们对属国使者的真实态度,其实是瞧不起人家的,认为派个有身份的管家(并非奴籍,是本家的亲戚)去,就够了。
去了一趟之后,凌侯觉得,羊汤有点淡,但挺香的,胡旋舞是好看。
然后他就坐上马车,带着七.八个护卫,迎向了白马国使团。
乐希在外头绕了一圈,回来了:“为什么突然没人了?”他扑进大轿的靠枕堆里,把福气抓过来,放在手里揉。福气荤素都吃,手里抱着一颗桃子啃得正欢,被捏被撸被揉也依旧专注于吃桃子,鼓囊囊的脸颊不住蠕动,倒是让一脸无聊的小月亮笑了起来。
敖昱正歪靠着做一件荷包,乐希捏着福气,凑到了敖昱身边。
“在望南关的时候,明明还有胆子大到跑到驿站窥视的。我们新婚的时候,人也不少吧?”敖昱把针别在荷包上,微笑看着他。乐希一边念叨着一边眼珠乱转地思索着,“好像是在你说要招蝗虫回来后,就没什么人了?”
“对,毕竟这罪过就大了。”
“以后都没人了吗?”乐希将荷包拿过来,上头绣的正是五毒,拳头大的小荷包,五毒却都栩栩如生,斑斓生动。
“放心,以后还是会有送上门与你游戏的。”两人同时抬头,敖昱道,“老赵回来了,该是带了不少新的话本子。”
“嗯!”乐希应着,却没着急去,而是依旧摸着荷包,“我喜欢婚服上的图案。鱼龙和月亮,尤其是你衣裳上的鱼龙,我想要。”
“好。给你做。”他要什么,敖昱给什么,即便是要真的鱼龙和月亮,敖昱也能入海上天。
苹果醋:日常任务吃狗粮再次达标完成……
时间回到凌侯刚出京时,之前白马国使团上奏的祝寿商队,几乎是凌侯前脚刚出门,后脚就到了。
皇帝:“怎么这么快?”
这种小事不该他关注的,但这是白马国的事情。
如今掌管麟龙卫督主是大太监张笏,闻听皇帝一问,立刻跪在地上了:“启禀陛下,这些货物并非关外送来的,而是来自全国各地。只是送货的时候,都挂着白马国寿礼的旗子,由白马国的士卒一路护送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