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跑了深山老林的大祭司+番外(24)

我不讨厌唐伯庸,我有意识的模仿他的一举一动,我以为周郃会喜欢。

后面才发现,周郃对唐伯庸也不是我对他的那种喜欢。

周郃的心里有着比小情小爱更重要的事情。

比起自己的荣华富贵,他想要自己的部落的人都安居乐业,更想要与世隔绝。

一种能力要是运用不好的话,也只会带来灾难。

还不如锁起来。

周郃,这山上的风好冷啊。

这山上的时间过得好快啊,不对,好乱啊……

有时候是春天,那个时候我会好受点,风都是温柔的,但是,一旦安逸下来,我就会想你,想我经历的那些事,想我的前半生。

想着想着,就会进入夏天,灼热的气息夹杂在风里,好难受啊,感觉似乎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热熟。

我坚持不下去了,我摔倒在地,昏倒了,醒来的时候,便又到了秋季,我好像释然了。

秋季也是我唯一有机会可以填饱肚子。

这里的水都是甘甜的。

我已经不记得时间过去多久了,我只知道自己的衣服已经在风吹雨打之下破烂不堪。

我抬头看上去,依旧是一望无际。

我有些害怕,我怕我活不到那个时候。

最让我绝望的是冬季,每每到了冬季,那是我离死神最近的时候吧。

风里面夹杂着冰凌,我甚至找不到藏身的地方。

我记不清了,我走了很久,我走过了许多四季。

但我没见到任何生物,也没见到传说中的寺庙。

我被这个世界抛弃了。

我走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我坚持不下去,我倒地便没有醒来。

我好不甘心,我还没再见你一面,早知道当初就不假装走得那么潇洒了。

周郃,我好想你啊。

我向你祈求,让我下辈子能伴你左右。

原谅我的胡言乱语,原谅我的词不达意。

我只是太思念你了。

我真的好舍不得啊,我好不甘心啊。

我真的好爱你啊。

尸体逐渐消失在原地,变成粉红色的荧光,被风吹散。

那天晚上,那座山又下雨了。

……

“周郃,那座山上真的没有四季吗?”

唐伯庸正在帮周郃资料,看到了关于那座山的记载。

那座山没有名字,就叫“那座山”,那座山上面的寺庙就叫“那座寺”。

周郃沉思着,似有所感,看向那座山,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伯庸,章思愁死了。”

唐伯庸不能解喜怒哀乐这些情绪,只是跟着周郃,也一起看向那座山。

“不用了,你去山下烧点纸钱吧。”

唐伯庸点点头,拿起东西,走向那座山。

等到唐伯庸回来的时候,资料已经被好了。

唐伯庸再次抽出《不知族杂物志》,残缺的地方已经被修补好了,字迹是新写上去的。

“那座山:不知族部落里的一座山,用来净化人的灵魂,没有四季变化,随着人的心境变化而变化,当一个人的心境不稳的时候,四季流转迅速,等到人的心境磨练到足够,变回四季如春。

那座寺:不知族部落里的那座山上面的寺庙,第五十四任大祭司的右护卫来自那座寺,但因为记忆残缺,也记不得那座寺的具体信息。

那支花:不知族部落里的那座山上面的唯一的植物,是后面的新生植物,被第五十四任大祭司发现取名收编,具说得到那支花的人,可以得到爱人永远的爱。”

唐伯庸把书签放到“那支花”的部分,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取出一朵花。

“奇怪,我还没有把花送给周郃,他怎么知道那座山上面开花了……”

周郃双手合十,对着那座山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那座山上的风,为周郃带来了满天那支花雨,周郃被淹没在花雨中。

隐隐约约看不清身影,只有黑色的耳钉在黄昏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

部落里人依旧安居乐业。

“哎呦,哪有什么事啦!嗯……大祭司换耳钉了算不算,他的耳钉变成粉红色的了,具说和那支花是一个颜色呢!”

第14章 :日常

岳昆仑看着面前成熟稳重不少的周朝荣,这才有种家有儿女初长成的错觉。

岳昆仑还没来得及欣慰点头,就听见周朝荣宣布:“为了好好犒劳一下我们,我决定!我们一家三口去南沿旅游!”

南沿是南部沿海的中心城市,北陆就是北部内陆的中心城市。

岳昆仑不太愿意出门,他喜欢待在家里和老婆在一起,练字画画。

啊,有点想躲回部落了。

林忆江兴致勃勃:“好啊好啊,我也有好几年没去那里了!上次去还是和老岳一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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