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已经气红了脸,指着他道:“你记住,无论你如何折腾也泛不起什么花样,你当真让为父失望,枉费我这么器重你,所有大小事务都交由你来做,外出办事也都带着你。”
没错,大事小事,杀人放火,挡剑挡刀都由他来做,成果都是两位哥哥的。
他依旧笔挺地坐着,任由他如何说。
父亲气急了,又摔了一个碗,然后大步出了房间,王妃急忙跑出去追他。
傅峥临站起身,冲着他冷笑道:“亲王府有你在真是晦气,如此和睦的一个家,当真要被你拆散了。”
家?那只是他们的家。
傅峥临冷哼一声,甩甩衣袖离开了。
满满一桌子饭菜,大家一口也未吃。
傅朝寻垂首坐着,闻着菜香,在心中不断冷笑。
若是他的娘亲在,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温馨的画面吧!娘亲给他夹着菜,叫着他寻儿,父亲寻问着他的伤情,告诉他留在家里好好养伤,天塌了由父亲顶着。
他应该永远也体会不到。
永远。
他连娘亲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公子。”卫知走了过来,拿着披风披在他身上,轻声说:“我们回去吧!回去了,卫知给您熬红豆粥喝。”
他慢慢站起身,发觉受伤的腿有点打不了弯,他一点点向门外走去。
出了房门,凉风扑面而来。
他问卫知:“红豆粥里都会加什么?”
卫知说:“加一些红枣和冰糖,若是公子怕甜,可以不用放冰糖。”
他抬头望了一眼夜空,说:“加冰糖吧!多加一些,喝起来会很甜。”
嘴里甜了,也许心里就不苦了。
卫知点着头:“好的公子,我们多加一些。”
——
翌日一大早叶元倾就被母亲叫了起来,洗漱完以后换上娘亲准备的那件新衣裳,她站在镜子前,怎么看都不太满意。
昨日还很喜欢,今日却不想穿了。
她走到衣柜前,在里面翻了翻,翻到了一件绣着梨花的粉色衣服。
这件衣服她平时很少穿,不过前世里,傅朝寻杀了北郡王在城门前与她相遇时,穿的就是这一件。
她把衣服脱下来换上,又戴上了那枚他在西域给她买的发簪。
那晚光线暗,她觉得发簪不好看,今日戴在头上,她越看越觉得漂亮。
娘亲过来见她换了衣服,问道:“怎么把衣服换掉了?不喜欢吗?”
她笑说:“很喜欢,就是太新了,我怕穿着不自在。”
她转了个圈,问:“娘看看,这身好不好看?”
娘亲打量了一番点点头,目光落在她头上的发簪上,问道:“这簪子你何时买的?我瞧着有点俗气,不如换个白玉簪子。”
叶元倾笑了,说:“我觉得挺好看,不用换,就戴它。”
娘亲点点头:“那行,你喜欢就好。”
母女俩准备好上了马车,一路上叶元倾有意无意地摸了好几次头上的簪子。
温容看着她,心里很明白,但是又不好说什么。
傅朝寻在府上这些日,她早就看出了俩人的心思,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能俩人还没意识到什么,真情就已经流露出来了。
同为女子,虽然给女儿找一个能过安稳日子的夫君很重要,但是她认为,找一个两情相悦的爱人更重要,毕竟人活一世,情是最大的精神支柱。
只是傅朝寻的出身不好,又很难走出他父亲的束缚,但她相信,若是大家都帮衬帮衬,这么优秀的孩子,一定会出人头地的。
如果女儿真的喜欢他,她一定会支持。
看着女儿每次摸到发簪就轻笑的样子,就会让她想起她第一次见叶展桡的时候,那时候的叶展桡也是一个天不怕地怕的鲜衣怒马少年郎,和现在的傅朝寻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这样的男儿郎,真的很让人着迷。
马车停在了亲王府门前,叶元倾跟着娘亲下了马车,管家上前恭迎他们,带着他们一路到了摆宴的玉伶轩。
叶元倾对亲王府并不陌生,前世里她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亲王府非常大,大到无法想象,单单他和傅朝寻婚后住的院子都快有将军府半个大了。
除了皇宫,亲王府是京城里最大的住宅了,这里的每一处房屋叶元倾都认得,尤其对玉伶轩的记忆极为深刻,因为这是王妃最喜欢的地方,以前总是让她过来给她请安。
现在重温故居,一时间仿若回到了前世里,尤其是阳光照下来的时候,光影灼灼的视线下,真的让她分不清前世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