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澈又把头转到旁边,“你们呢?有什么看法都可以说一下。”
剩下的刑侦人员开始小声讨论起来。
几分钟后。
袁昭举手问:“秦,秦队,我有个疑问。”
“直接说。”
袁昭道:“我想问的是,要是按照刚才的猜测,凶手是仇杀,并且对这个受害者仇恨极深,那他杀掉受害者的时候,骸骨应该不会保持完整才对。换句话说,他实行报复的时候,应该会对对方的身体进行残忍的摧毁,但当时我们把骸骨拼到一起,我还仔细检查过一遍,上面并没有发现任何被凶器伤害过的痕迹,要是是仇杀的话,这个凶手未免过于……反常了点?”
或者换一句话来讲,真是仇杀的话,那这个凶手当时杀人的手法太过于“友善”。
这点非常的反常。
“我同意小袁昭的观点。”梁天顺着刚才的话接着讲,“对比我们以往侦办的那些仇杀案,没有哪一个凶手是不对受害人下狠手的。要么就是杀人分尸,要么就是焚尸煮肉,再要么就是乱刀砍死,尸骨上面多多少少都会留一点凶器伤害过的痕迹在上面。但按照小袁昭刚才说的,那具尸骨上什么痕迹都没有,这有点不太符合仇杀的现象。不对,要是这么说的话,情杀跟仇杀两个其实都不符合,更像是凶手有特殊的性癖,比如,喜欢收集人的骨头,所以用特殊的方法把受害人杀死之后,小心翼翼把上面的肉给剃掉,然后把骨头当宝贝一样给珍藏起来。至于为什么会突然扔掉,可能这具骸骨他觉得腻了,或者又物色到新的,就把没用的给扔掉。”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秦澈,情杀跟仇杀,本质上都是在对受害者进行报复,既然是报复,那身上就不可能不留下被伤害的痕迹,过于干净的尸骨,很难跟情杀或者仇杀挂钩。
但秦澈刚想说些什么,老郭很快就对袁昭这个疑问进行解答。
他道:“你们两个的疑惑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报复一个人,并不全是用蛮力来解决,有些犯罪者的心理,远远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变态。就说我自己法医生涯中遇到的,那会我还是个实习生,师傅带着我去别的市局刑侦队里帮忙,那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残忍的杀人案子,你们应该都想象不到凶手变态到什么程度。”
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老郭这句话给勾起来。在江城市局刑侦队里面,除去邓伟良这些老领导之外,就数老郭的年龄跟阅历最老,也是在刑侦队里待得最久的老人,即便所有人都亲切的老郭老郭的叫,实际上,市局刑侦队全体上下,没有一个人不敢尊敬老郭的。
哪怕是邓伟良这个市局局长,也都不例外。
秦澈作了一个请的手势,“老郭你具体说一下,说不定能从里面得出一些类似的启发。”
老郭点了下头,严肃的回忆道:“那个案子叫“雕刻刀”案,被害人是凶手仇人的女儿。凶手的仇人在凶手找到没多久就身染重病,所以凶手觉得就这样把仇人杀了不够解气,难以泄愤,就把复仇的矛头对准了仇人的女儿,也就是被害人。之后,凶手从医院里偷走了麻醉药,把被害人迷晕装到铁箱子里,再用小车运到那种偏僻的农村,然后将被害人活活剥皮杀掉,并把她的肉煮熟喂给村里的野狗,而剩下来的被害人骸骨,则被他用美工刀雕刻成一个又一个骨头玩偶,就放在他住的房间里面当摆设。”
“等我们找到他的时候,还在他的冰箱里找到一小半被剔出来的被害人的肉块,已经全部煮熟,内脏被他用机器搅成烂泥,送给隔壁养猪的农户当猪饲料。总之,我们后来能找到的被害人尸体,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
“之所以命名为“雕刻案”,是因为凶手将受害人的骸骨进行加工雕刻后,曾高价售卖到一些收藏店,并且不止第一次作案。最重要的一点,他杀人的方法都是先用麻醉药,把被害人麻醉后,趁被害人昏迷把被害人的血放干。我们问他为什么要这么麻烦,直接杀死不是更快,他说,直接拿刀砍会破坏骨头,人体的肉不值钱,但完美的骨头值钱。”
“……”
听完之后,所有人鸡皮疙瘩瞬间掉了一点。先不说这个凶手把个人恩怨迁怒到无辜的人身上有多可恨,单凭这个变态的杀人方法,就难以相信这种人竟然还是个人!
连畜牲都不如。
不,应该说跟畜牲作对比,都算是侮辱畜牲了。
所有人刚想说些什么,就又听老郭语气沉重道:“这个女性骸骨的事情,虽然目前还不能确定案情是什么走向,但根据我多年身为法医的直觉,我还是觉得,仇杀的可能性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