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同志站在旁边也不吭声,不过看样子,他是站在他妈那边的,要不然,打一开始,他就不会叫他妈跟着过来。
女同志是个没主见的,男方妈妈说没钱,她就又换了别的,也是三件,不过要便宜的多,三件加起来还不到10块钱。
趁着女同志去看别的,男同志妈妈拉住男同志,小声对他说,“我就说她肯定挑贵的买,你还不信,得亏妈跟着,这一下就省了10来块钱呢,我跟你说,一会儿她再买啥,你不能再装哑巴,你得拦着点,咱家可不兴败家媳妇。”
后来男同志和他妈走了,她们几个营业员面面相觑,都替刚才那个女同志不值。
这还没结婚呢,就不舍得给儿媳妇花钱了,等以后结了婚,儿媳妇怕是一分钱都别想花。
跟这个婆婆一比,叶欢婆婆简直就是神仙婆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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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捉虫)
◎二更◎
叶欢她们三个从百货大楼出来,刚刚好4点半,小徐已经在百货大楼外面等着了。
三人上了车,程美云对小徐说,“小徐,先送你嫂子去机械厂家属院吧。”
叶欢要回去,程美云也没拦着,娘儿俩快一年没见面了,得让人娘儿两好好说说体己话不是?
车子开到机械厂家属院门口,程美云跟着叶欢一块儿下去了,在院门口正好碰到李秀芬,手里提着个菜篮子,正要去菜店买菜。
李秀芬见是程美云把叶欢送回来了,嗔怪地拍了叶欢一巴掌,然后对程美云说,“你好不容易歇一天,还把她给送回来,她这么大的人了,又不是不认识路,叫她自个儿回来就行了。”
程美云,“我是专程来向你道谢的,你看看这鞋子,我穿着多合脚。”
程美云给李秀芬看她脚上的鞋子。
李秀芬这才发现,程美云脚上穿的,就是她做的那双。
程美云还在李秀芬跟前走了几步,“就没穿过这么舒服的鞋子。”
李秀芬是让程美云在医院坐诊的时候穿的,没想到程美云不嫌鞋子丑,竟然直接穿出来了,还诚心诚意的向她表示感谢,夸的她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也不知道你穿多大的鞋,是估摸着做的,你穿着合脚就行。”
又招呼程美云,“去家里坐吧。”
程美云,“时间不早了,我就不去家里了,亲家,那我走了啊。”
李秀芬和叶欢把程美云送到胡同口,看程美云上了车,等车子开走了,李秀芬去买菜,叶欢回了家。
晚饭吃的是炸酱面,李秀芬自己晒的黄面酱,又咸又香。
虽然还是很想顾程,不过可口的炸酱面暂且安慰到了她。
又在家里待了一天,第三天南州大学就开学了。
“欢欢,妈觉得你还是住家里吧。”
机械厂离南州大学不算远,也就5站路,而且中间还不用转车,李秀芬一直想让叶欢住家里。
念书也是很辛苦的,住家里她能照顾着点。
叶欢,“学校还上晚课,下了晚课已经很晚了,公交车都没了。”
“让你爸骑自行车去接你。”
骑自行车来回也就一个多小时,叶勇国又不上夜班,去学校接叶欢完全没问题。
今天叶欢开学嘛,要拿不少东西,叶勇国为了表示自己对这个闺女还是很重视的,所以特意请了半天假,送叶欢去学校。
听了李秀芬的话,就对叶欢说,“住家里也行,放学了爸去接你。”
以叶欢对他的了解,他现在说的好听,实际上他顶多能坚持一个星期,超过一个星期,只怕就要牢骚满腹了。
还不如她住宿舍来的自在。
叶欢,“我还是住学校吧,等到星期天我再回来。”
叶勇国,“你不想住宿舍,你住到军区家属院也行,那儿不是离学校更近?再说那儿才是你正儿八经的家。”
李秀芬,“你叫欢欢一个人住到哪儿?楼上楼下的就她一个人,孩子不害怕吗?再说她一人住那儿,她咋吃饭?”
叶勇国,“自己做饭吃,都结婚一年了,还不会做饭。”
小闺女啥都好,就是不会做饭,叶勇国都觉得在亲家那儿没面子,显得是他没把闺女教育好。
李秀芬,“你都结婚几十年了,不也不会做饭?”
叶勇国哼哼,“哪有爷们儿做饭的?”
“人顾程就会做饭,比你还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