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五爱市场时,她就是出了名的人美嘴甜会说话有耐心,很多人都乐意找她拿货;现在到了这些地方,千岱兰对待每个客人都一如既往的耐心,即使她清楚对方只是看看不想买——
她也会耐心地陪着她们试穿,半跪着为她们试一双又一双的鞋。
但没有一个人真正购买,她/他们对她的服务态度大加赞赏,然后留下一句“我再看看”。
六天过去,千岱兰只卖出了一条真丝方巾,价值九百块。
购买这条丝巾的也不是她耐心服务的客人,而是一个着急送礼的顾客,从接待到刷卡购物不到五分钟,千岱兰为丝巾的包装盒系蝴蝶结的时候,他在一旁频频看表,催促着她快点快点。
他并不在意千岱兰的态度如何,只想着快点买了东西走人。
这样的顾客很少,很少,很少。
这晚的晚间盘货加总结报告时,麦怡冷冷地看了千岱兰一眼。
第九天,销售业绩仍旧惨淡的千岱兰,在晚班的最后半小时,接待到了意想不到的客人。
叶熙京和他的妈妈林怡。
以及——
伍珂。
三个人进店时,千岱兰其实在帮Ava熨衣服,负责接待的人是Linda。
林怡是Linda的老顾客,显然是提前打过电话,他们还没进店,Linda就笑盈盈地出店迎接,笑着说:“您可算是来了,我看今天下雨,还以为您不过来了呢;我想着,要是您不来,我就直接给您送过去……省得您再这一趟。”
Ava撇撇嘴:“慈禧又来了——嗯?奇怪,今天怎么没去VIP室?”
慈禧?
千岱兰心里好奇,刚好熨完了衣服,她走出门,看到店里的三人后,顿时愣住。
她看过叶熙京和家人的合照,知道那是他的妈妈,林怡,比照片中更美丽;而她旁边,站着一个笑着拿丝巾往她身上比的女性,经过精心打理的柔软卷发,温柔娴静,落落大方。
叶熙京大约是没想到在这里看到她,惊喜极了,往前迈一步,不知怎么,回头看一眼林怡,意识到什么,又迟疑地停下脚步。
千岱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林怡坐在猩红色的圆沙发上,Linda微微屈膝,半蹲着给她递茶水,她看也没看,只微笑着看伍珂手中的丝巾:“珂珂觉得哪条好?”
千岱兰想。
原来她就是伍珂。
原来她就是叶熙京醉酒后说过的“珂珂”。
真得很温柔大方,优雅知性。
怪不得,怪不得大家都很喜欢她。
以前千岱兰总觉得,漂亮就是她的大杀器,凭着一张爹妈给的好脸蛋,很多事都能轻松拿下;但近些日接二连三的挫折让她意识到,原来美貌也不是无往不利。
也是,如果只靠美貌就能得到一切的话,现在大街上的男人都会争先恐后地挤满整容医院吧。
总有真爱是不在乎脸蛋、身材、家境的。
世界上总会有人不需要依靠这些外界因素来得到真心。
只是她没有这个运气而已。
叶熙京沉默地站在原地,他很想对千岱兰说话,但旁边的林怡宛如镇压宝塔,将他死死地压下去,压得喘不动气。
伍珂微笑着说:“这条松石绿的吧,不仅是今年的流行色,还很衬您典雅的气质。”
林怡满意地接过:“就这一条吧,先帮我收起来——珂珂眼光好,我就喜欢你帮我选东西。”
说到这里,她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千岱兰。
微微挑眉,林怡仔细打量着她,轻轻笑开了。
她对伍珂说:“明天晚上一起吃饭,你选好鞋了吗?”
伍珂笑着说:“明天的主角是熙京,是庆祝他成功申请到剑桥的offer——作为姐姐,我可不能抢弟弟的风头,就脚上这双,哪里还用买新鞋新衣服?”
“这样可不行,”林怡慈爱地看她,“这样吧,今天辛苦你帮我取衣服,我也得给你买双鞋才对。”
Linda笑眯眯介绍:“刚好,我们店里最近到了——”
“不用,”林怡打断她,手一指,隔空指到千岱兰,笑,“我要那个新来的小丫头帮珂珂选一双鞋。”
作者有话说:
岱兰工作的店是我杜撰的,但排班啦,员工人数啦,还有业绩要求,都是我根据这一两年的逛街经验,参考国内某些女装品牌设置的。
肯定不是对标香香或LV啦,LV现在一个月的销售业绩要百万左右吧(好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Ps::我笔名的来源其实并不是Dolly,而是妈妈嘱咐我多吃梨啊多吃鸡蛋啊,多蛋不好听,所以叫多梨了。
后来才意识到和Dolly发音接近,但这个笔名真的不是小圈属性,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10章 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