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定好了相看的日子,结果一直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抓住。那陆守一也是个废的,养出来的儿子不聪明就算了,家里暗卫的水平也差,派出去了六七个人都无功而返,不愧是一窝的老鼠。”
“这陆家子着实不识相,”董杨听罢,顺着董松的话,跟着一起附和着,“也不拎清自己几斤几两。”
“算了,老娘大人不记小人过,跑了便跑了罢,本来也不稀得要,”董松随意摆摆手,嘴角勾起一抹笑,“反正最近,又不是没有新乐子让我玩。”
“新乐子……什么?”这个董杨还真没听说,立刻好奇地问出来。
“二妹,”董松神秘兮兮地笑着,“你可还记得那南风楼的素郎?”
“哦?”董杨睁大眼,“你是说,去年被人悄悄赎了身的陈素?大姐,你之前可是为他花了不少银子吧。”
“那是,毕竟素郎身段是一顶一的好,模样也周正漂亮,还有那脾气……真是硬气得惹人怜爱,稍微用力些疼他,就咬着嘴唇忍着眼泪,特别好看……被人赎走之后,姐姐可惜了好长一段时间呢……”
董松舔了舔嘴唇,扬扬下巴,像是在揭露一件天大的惊喜一样,一字一句,慢慢地继续说道:
“不过现在,我找到他了。”
“嘻嘻……真没想到,一个曾经做过那种行当的男子,还敢出现在王城……”
*
“抽完签了吗?”从陛下那边返回来的沈随安朝沈明琦招了招手,迈步走来。
“你是红签,”沈明琦把自己帮她抽的签递过去,“跟越王殿下一队,陆湫也是。”
“好。”沈随安接过签。
既然小妹没提太女殿下,那太女殿下该是在她对面的队伍了。
越王,是大皇女宋勉的封号。
在太女之位落到宋荆头上不久,宋勉就被封了王,还有了属于自己的封地。这既是安抚,也是敲打。宋勉这几年不常回王城,总是在外奔波,沈随安也与这位大皇女殿下不太相熟。不过刚刚在陛下身边时,沈随安倒是注意到了宋勉。
那女子一身黑红装束,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多余的饰品,英姿飒爽。她头发梳得很高,但并未盘发,那张面容如刀锋一般凌厉,看着让人本能地觉得危险,不过她眉眼间时常带着的笑意又冲淡了些许身上的锋利。
沈随安记得,早些年的宋勉与现在极为不同。那时候的她喜欢浅色衣服,喜欢让自己看着出挑,总是把自己当成天命之人,给人一种外强中干的感觉,不沉稳,不踏实。
现在,对方的气质倒是比先前沉下去了许多,身上的浮躁少了,更多的则是安静与谦和,还有一点或许是跟随了母亲的不怒自威,丝毫看不出以前跋扈的影子。即使是在太女宋荆面前,宋勉也没有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表面上看着,一家人倒是其乐融融。陛下对于女儿这段时间的功绩与长进似乎很满意,听说,宋勉应该会在王城逗留一段时日才会离开。
马球赛胜利的队伍、还有陛下喜欢的参赛者,都会获得丰厚的赏赐。虽说沈随安并不在乎赏赐的物件,但她近日府上的确有些缺银子,如果之后要忙着做点事,也总得口袋里装些东西才有底。能赢,那自然是好的。不过输了倒也无所谓,顺其自然便好。
虽说这场马球赛的参赛者个个出身不凡,又是太女又是越王的,但在这场骑射会,几乎没人会因为对方的身份放水。
打从建国到现在,征战必不可少,国家一直重视武力,即使是像沈随安这样的书画家,也得会些骑马射箭。要是哪家女子看起来弱不禁风,是要被人笑话的。这种对抗性的比赛,不会有人喜欢胜之不武。
上午的马球赛一共有两场,一场算是娱乐赛,给沈随安这种并非武将出身的人参加。而另一场放在了后面,是给沈明琦、孟青桓这样的武娘参加。
所以按道来说,陆湫算是舞弊了。毕竟他本人其实的个武将,不该在这个队伍。不过都已经安上了沈时夕的名头,再加上这小子是真心想跟自己一起比,沈随安便没多说,只是让他收着点,别太张扬,不能抢了人家的风头。
“那肯定!”陆湫答应得干脆,因为刚热完身,脸上还带着薄汗,“逸欢姐姐放心吧!”
答应得太快,反而不让人安心。
沈随安叹了口气,也不多说。到时候有人质疑,就说沈时夕出门在外经常锻炼吧……在她看来,非武将的参赛之人中,私下锻炼的人也不少,并非只有武官才擅长打马球。
“沈二小姐,别来无恙。”
有人骑马走来,沈随安抬眼,越王宋勉已经行至沈家营帐前,面上带笑,语气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