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野猪也就算了,现在居然直接杀了黑熊。
要知道这玩意在爹爹的嘴里,就是山林中称王称霸的角色,遇到它,人就只有逃跑的份。
如果说,遇到野猪,人多的话还可以尝试一二。
但是遇见黑熊,二话不说,只管逃命。
现在居然被大姐猎杀,就像是一头死猪一样,被拖拽在地面。
藜菽仔细一看,甚至还能够看到被割开的肚子,里面流出来的内脏拖拽在地上留下的痕迹,血淋淋的不忍直视。
浓重的血腥味在山林间简直就是吸引野兽的最佳利器。
想到这,藜菽的心再次提起,根本来不及多说其他,连声催促道:
“大姐,小妹,别再说什么了,我们快点离开。要是被其他野兽发现就不好了,这里的血腥味实在是太重了。”
“那就一起杀了。”
藜麦冷静地回道。
此言一出,藜菽紧张的脸有一瞬间的僵住,嘴巴张张合合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
藜荞看着眼前的画面,有点想笑。
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大姐身后的黑熊,被那血淋淋的画面吓得心肝一颤。
也顾不上笑话二哥,跟着附和道:
“大姐,你还没吃饭,我们快点回去吧,饭菜都做好了。”
“行!”
这一次,藜麦说话的音量明显高了不少。
见状,藜菽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赞扬地看了一眼小妹。
随后,他摘下悬挂在树枝上袋子,跟在两人身后一起离开。
就在三人离开林子后不久,几道幽绿的光在灌木丛中一闪而过。
藜麦之前沉浸在猎杀的快感当中,根本没注意饥饿的事。
现在忽然听藜荞提起,腹中不断躁动的饥饿感立即朝着全身袭来。
因此,她行走的速度越来越快,藜菽和藜荞渐渐都赶不上了。
看着消失在眼前的身影,藜荞长叹一口气。
“大姐怎么就这么厉害呢?”
“我们不也正在变得厉害。”藜菽回道。
说到这,藜荞疲惫的面容立即变得兴奋起来,激动地说:
“这也多亏了大姐。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我觉得自己体力强了不少,爬山都不喘了。”
同时,她浑身上下又注入了一股力量,加快速度,跟上藜麦的步伐。
等两人回到山谷的时候,藜麦已经将黑熊放到岸边,蹲守在炉灶旁。
藜荞远远地就明白大姐的意思,小跑着靠近,迅速生火,将午饭热一下。
三人在临近晚饭的时间吃午饭,也算是头一遭了。
所以,三人的速度都非常快,几乎吃出了残影。
一眨眼的功夫,锅里的食物消失不见。
藜麦摸了摸依旧觉得不满足的肚子,问道:
“晚饭吃什么?”
闻言,藜荞准备洗锅的动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天边的晚霞,提议道:
“要不然天黑之后吃点夜宵?”
说是提议,其实她觉得这已经是肯定的事。
果然,对面的藜麦听到这话,立即赞同地点点头。
同时还知道了有一顿餐食叫做夜宵,以后有机会可以多来几次。
至于藜菽,则要趁着天还没黑,尽快把黑熊给处理了。
藜麦看着藜菽靠近河岸的动作,也跟着上前,蹲在一旁,好奇地看着藜菽的一举一动。
藜菽努力控制好手中的刀,准备顺着腹部的伤口,将黑熊的皮完整地剥离下来。
藜麦注意到他小心翼翼的动作,好奇地问:
“你这是在干什么?”
“剥皮。黑熊的皮可以留下来鞣制,可以做成取暖的衣物。”
“那为什么野猪皮不可以?”
“野猪毛发稀疏,效果不是很好。”
藜菽一边耐心解释,一边忙活手里的事情。
藜麦回想了一下曾经猎杀的野猪,不得不承认藜菽的话说的有点道理。
说完皮毛,她对黑熊更感兴趣的是能够怎么吃。
这个问题一问出来,藜菽的情绪有着明显的变化,似乎有些激动,又有些不配的惭愧感。
“听说城里的老爷喜欢吃熊掌。”
第29章 熊掌
当然, 藜菽也仅仅是听说过而已。
毕竟他爹也没有猎杀过黑熊,县城近几年也没有出现过黑熊的身影。
只是他当初跟着爹爹一起去县城售卖猎物,曾经听过酒楼的掌柜提过一嘴的。
若是谁要能够给县太爷猎去黑熊, 直接赏赐一百两银子。
那可是一百两!
藜菽直至现在都不敢想象一百两有多少, 而这一百两仅仅是因为县太爷想要吃一口熊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