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持枪抢劫便利店的小混混。
演技越来越好的帕克先生这次没有贸然行侠仗义,他和周围的哥谭人一起,哆哆嗦嗦地交出了钱包里的零钱,看着那家伙得意洋洋地叼着烟扬长而去。
然后从便利店仓库门口处摸了只旧麻袋,抄近路截过去套在小混混的脑袋上,打晕后将他混在酒店内部的杂物堆里,装进小推车,同新被套和他们的晚饭一起运进了两人的套房。
两位新生代英雄就这么边吃晚饭,边伪装成哥谭黒帮,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轻轻松松审问完这小混混的罪行后,菲丽丝的灯戒也充的差不多了。
有了灯戒的帮助,菲丽丝那点本就不严重的伤势愈合得很快,一个晚上过去,绷带都能拆了。
吃过早饭后,罗宾的电话又给她带来了另一个好消息。
“你不会在开玩笑吧,罗宾?”菲丽丝再次确认:“我的训练结束了?”
这简直难以置信,她都快要习惯天天进行体能训练,日常挨打,吃没滋没味的水煮鸡胸肉西兰花的日子了。
“是的结束了,本来规划的时间就不长,我把后续的训练计划发给你,你和蜘蛛侠可以在纽约继续执行。”罗宾感慨地说,这两人在哥谭呆了这么久,和他结下了深厚的情谊,现在到了告别的时候,他还有些不舍。
不过当他听到对面毫不压抑的欢呼声后,心头的那一丝不舍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至于这么开心吗,这里又不是什么刑场监牢,阿卡姆人越狱的时候都没有她这么快活。
“……就算回到纽约你也要养成锻炼的好习惯。”罗宾在电话里大声提醒她。
“我知道啦,谢谢你罗宾!”菲丽丝恨不得立刻挂了电话和彼得分享这个好消息,“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现在就定回去的机票啦!”
“一路顺风菲丽丝,剩下的就要靠你自己了,有问题可以随时找我,我很乐意为你提供帮助。”罗宾客气了两下,脸上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表情。
“蝙蝠侠不希望这段时间请的假影响你的期末成绩,对了菲丽丝,你的期末论文写的怎么样了?你们哥伦比亚大学布置的论文应该不会很难吧?我看彼得会在休息的间隙写几笔,现在都写了一大半了,你肯定也写得差不多了吧?”
对面沉默了片刻,发出了一阵悲惨地哀嚎。
快乐的笑容转移到罗宾脸上,不等菲丽丝说话,罗宾抓住时机抢先开口:“我就知道你能行的,加油菲丽丝。”
当机立断地挂掉电话后,罗宾神清气爽地松了口气,开始了作为韦恩集团顶级社畜的一天。
。
既然决定回到纽约,菲丽丝打算在离开前拜访一下她的老朋友。
这一次回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了,米兰达要在监狱里待好长一段时间,尽管在她朋友的小动作之下,日子过得还不错,也一直能和菲丽丝联系上,但菲丽丝离开前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黑门监狱还是像往常那样守卫严密,巡逻的警卫在白天要比晚上少一些。
菲丽丝像上一次拜访一样,变成一道黄色的光,熟门熟路地绕过了守在门口的警卫,只是在路过前厅的时候多看了几眼。
几个穿着警服的人围在一起商量着什么,为首的人对着坐在椅子上的一个秃顶囚犯毕恭毕敬。
这犯人看起来是刚送来没多久,养了一身长期养尊处优才能形成的肥膘,身上穿着崭新的囚衣,手铐和脚铐的链子都没去,但理直气壮地坐在椅子上,嘴里还叼着一根刚点燃的雪茄。
帮他点雪茄的那名警卫腰间挂着一大串钥匙,显然是个头儿。
八成又是哪个犯事的有钱人过来一轮游了。菲丽丝见怪不怪的收回目光,这种事上纽约和哥谭也差不多,有钱有权的人总有些特权,但哥谭这边要做的明目张胆的多,或许是和哥谭相比,纽约的记者媒体更硬气的原因……
“咔嚓”
轻微的快门声传进菲丽丝的耳朵里。这点动静完美地淹没在在狱警们吆五喝六的噪音中,若不是正好响在菲丽丝耳边,她绝不可能发现有人在这里拍照。
正打算往监牢深处飞的黄色光点顿了顿,拐了个弯儿又飞回去。
声音来自她刚飞过的一位清洁工,是一个中年妇人,穿着半新不旧的制服,拿着笤帚和撮箕在墙角扫灰,一脸木讷,垂拉着眼皮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但黄色光点靠近后,菲丽丝清楚的看到,她那只明显和外貌不符的白皙右手,灵巧地将一只半个手掌大的小相机勾进袖口。